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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办高等院校现行的管理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该制度被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在抑制行政权力过度膨胀、保证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保持高校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该制度也存在理论与实践矛盾、权责不清、合法性差等缺陷。因此,需探索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现代大学制度,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同时坚持高校党委的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在符合我国国情条件下促进公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