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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刑讯逼供是被讯问者面临的风险。而刑讯逼供并不体现为身体上的折磨,而应是讯问者形成假设和对被讯问者行使权力的结合体,为实现遏制刑讯逼供的目标,在我国,必然合理构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体系,其内容包括:1.实现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2.将我国现行的“由口供到物证”侦查模式转换成由“物证到口供”的模式;3.在讯问程序中注入人文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信念;4.立足本国的国民性,合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