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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启示下,对于与商品相联的信用这一经济范畴,如何进一步认识,理论探讨还不多。特别是社会主义银行信用究竟是怎样一种经济活动,迄今说法不一。这就涉及到我们如何有效地发挥信贷的杠杆作用的问题。本文拟就对社会主义银行信用的认识提些不成熟看法,向同志们请教。 (一) 对"信用分配论"的质疑建国初期,我国出版的书进刊一般都是沿用苏联教科书的提法,将银行信用解释为"货币资金的分配与再分配",其意即通过存款集中货币资金,通过贷款分配出去。从形式上看,这样讲有一定道理;然稍一琢磨,即感并未触及问题的实质。而且,财政收支亦可作此解释。也就是在这种说法的影响下,引伸出了"财政与银行是国家分配资金的两条渠道",这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