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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上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密切配合、协同发力,不断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3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3%;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从2017年的67.9%提高到71%,上升3.1个百分点;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开展了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本次强化督查约1.8万人(次)参与督查行动,可见决心之强、力度之大。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15个省份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要坚定继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巩固治污成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一些问题解决的难度在加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多重挑战,主要体现几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的摇摆性。部分地方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劲头发生了松动,将经济下行压力简单归结于环境监管过严的模糊认识有所抬头,放松环境监管的风险有所增加。二是工作进展的不平衡性。有的地方、有的领域环境治理基础薄弱,工作难度较大。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人居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三是工作基础的不适应性。生态环境队伍力量薄弱,尤其是基层专业人员严重缺乏;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指明了方向。要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制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法律制度衔接配套。
要依法推动企业主动承担全面履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职能作用。
在修法过程中强调加强环保法规宣传与贯彻的重要地位和法定要求,广泛动员人民群眾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环保法治运行得更好。这样我们才能在2020年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在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在2050年全面实现美丽中国的愿景。
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一些问题解决的难度在加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多重挑战,主要体现几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的摇摆性。部分地方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劲头发生了松动,将经济下行压力简单归结于环境监管过严的模糊认识有所抬头,放松环境监管的风险有所增加。二是工作进展的不平衡性。有的地方、有的领域环境治理基础薄弱,工作难度较大。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人居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三是工作基础的不适应性。生态环境队伍力量薄弱,尤其是基层专业人员严重缺乏;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指明了方向。要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制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法律制度衔接配套。
要依法推动企业主动承担全面履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职能作用。
在修法过程中强调加强环保法规宣传与贯彻的重要地位和法定要求,广泛动员人民群眾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环保法治运行得更好。这样我们才能在2020年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在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在2050年全面实现美丽中国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