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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几年来,为了充分发挥高校实验室在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中的作用,大多数高校按照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范》的要求,将原有的三级实验室管理整合为校、院(或系)二级管理,即撤销原有的由教研室管理的实验室,建立校、院级中心实验室。十多年的运行结果表明,因一些学院某些专业的特殊性,完全将院级实验室与教研室管理的实验室整合为中心实验室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