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章对物权行为的概念、国际上存在的不同的立法例进行了探讨,认为不应该对物权行为理论一概地简单肯定或否定,而应作客观评判.我国的立法应借鉴与吸收物权行为理论,采用折中主义,即物权行为有因性理论,从而健全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使之同债权法律制度一起共同担负起规范和调整我国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