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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者仁心,善者大美。往来古今,慈善佳话纷呈,辉映华章,成为我国上下五千年深厚的人文积淀。我国慈善文化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几千年来,一直延续并发展至今。慈善现已成为惠及大众的公益实践,在生活中2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组织性,慈善事业的发展程度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几十年来,我国慈善事业迅速发展,慈善机构不断壮大,影响力不断扩大,慈善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当前我国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实现农村人口脱贫。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扶贫开发成就显著,实现了我国七亿多农村人口的脱贫。但由于我国总体贫困人口规模依然庞大,贫困程度深,地域分别广,地方情况复杂,导致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扶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要想打赢这场攻坚战,就离不开慈善的参与。慈善事业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精准扶贫是慈善的历史使命,慈善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党中央明确要求创新我国慈善事业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并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慈善法将扶贫济困写进总则,位列六大类慈善活动之首,既是对慈善在扶贫济困中地位作用的肯定,也是为慈善事业助推精准扶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慈善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为现代慈善开辟了新路,指明了确切方向和细分了各个领域的职能职责。而且精准扶贫又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慈善法总则明确指出把扶贫、济困放在首条,这是对精准扶贫的一个保障支持,同时也是助力扶贫脱困的一个重要举措。最重要的是慈善法的出台,使扶贫不光在深度和广度上有了增加,而且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在最后扶贫工作的攻坚阶段,无疑是一剂良药。而且为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意味着慈善事业从社会边缘与补充逐渐转向社会中心。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慈善法对我国“慈善活动”进行了更为广义的界定,不仅把文卫体事业发展及保护环境的公益活动都囊括在内,而且全方位助力扶贫,使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和脱贫工作中的起到重要作用,在打好扶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可以说,“大慈善”格局的界定为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让慈善力量全方位的渗入到社会中去。慈善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慈善法的实施后,就会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这也使慈善事业在社会服务运行中更加规范,更利于民。慈善力量的不断发展壮大,不仅能推动扶贫工作的进行,使现代大慈善理念得到推广,而且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慈善组织助力精准扶贫。做好扶贫工作,政府起着主导作用,而慈善组织的作用也不可忽视。慈善公益组织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不仅是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主体,而且也是政府的得力助手。慈善组织的工作重点是扶贫济困、扶老助弱,引导公众捐款捐物,开展志愿服务,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送去所需物资及关怀关心。如今,随着经济日益发展,社会改革不断加深,制度法律的虽然不断完善,但是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解决贫困问题,既要靠政府的果敢行动和贫困户的自力更生,也离不开慈善组织的独特作用。我国脱贫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攻坚期,主要为山区农村地区,这一阶段的精准扶贫决不能单凭政府一方力量进行单打独斗,必须开放发展扶贫的多元主体,让社会各方力量进入到扶贫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精准扶贫的合力。
慈善组织在精准扶贫中具有社会公益催化的作用。当前,我国举全力进行脱贫工作,既是中央扶贫攻坚的战略设计,也是对贫困对象和扶贫市场高度细分的规划,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与社会慈善观念的高度结合。在精准扶贫中,慈善组织不仅扮演倡导者、服务提供者和专业指导者等多种角色,而且还是慈善文化、慈善理念的宣传者和传递者。在扶贫过程中,志愿者们用行动将爱心散满山区,不光是给受助者带去了最需的物资及帮助,更多的是心灵上的关怀和慰藉。只有精神强大起来,人们才会对生活充满希望,用爱心公益将不同社会阶层的不同个体串联起来,不断激发、凝聚各个角落的爱心善行,这样才能让扶贫善行工作传递整个山区。
贯彻慈善法治精神,为精准扶贫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以往,慈善领域经常出现骗捐、诈捐事件,屡屡让大众对慈善事业失去信任感,而诈骗者利用法律漏洞逃之夭夭。现慈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违反本条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为亮点的是慈善法专设了第五章慈善信托,简单来说,慈善信托可理解为一种“将慈善财产委托给专业机构管理支配、保值增值,从而使更多资金注入慈善事业”的公益模式。其根据信托法的规定,无论本金还是收益,都不应再回流到委托人或其亲属的口袋,公益信托的保值增值是为整个慈善事业服务,而非他用。因此,在慈善法的保护下,慈善人士通过信托,他们可以更省心、更有效地运用资产、投身慈善。在良好的慈善大环境下,在国家大力政策的支持下,不但能激发投身于慈善的爱心人士的熱情,也能促进慈善事业帮扶济贫工作的大力推进。
精确扶贫需要慈善力量注入,慈善也需要在精确扶贫中充分发挥新时代的职能与精神。慈善事业有了国家战略的倡导推动,有了慈善法的保障支持,精准扶贫必将汇聚千千万万社会公众的慈心善举,汇成脱贫攻坚的宏大力量。众人拾柴火焰高,不仅推动慈善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而且也为扶贫脱困工作顺利完成作出重大贡献。我们必须全力践行慈善宗旨的最新使命,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以慈善凝聚全社会之力,坚定信心打赢这场脱贫攻坚硬战,顺利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进。
作者简介:
余瑞,男,陕西省紫阳县人,学历: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
当前我国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实现农村人口脱贫。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扶贫开发成就显著,实现了我国七亿多农村人口的脱贫。但由于我国总体贫困人口规模依然庞大,贫困程度深,地域分别广,地方情况复杂,导致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扶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要想打赢这场攻坚战,就离不开慈善的参与。慈善事业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精准扶贫是慈善的历史使命,慈善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党中央明确要求创新我国慈善事业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并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慈善法将扶贫济困写进总则,位列六大类慈善活动之首,既是对慈善在扶贫济困中地位作用的肯定,也是为慈善事业助推精准扶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慈善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为现代慈善开辟了新路,指明了确切方向和细分了各个领域的职能职责。而且精准扶贫又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慈善法总则明确指出把扶贫、济困放在首条,这是对精准扶贫的一个保障支持,同时也是助力扶贫脱困的一个重要举措。最重要的是慈善法的出台,使扶贫不光在深度和广度上有了增加,而且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在最后扶贫工作的攻坚阶段,无疑是一剂良药。而且为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意味着慈善事业从社会边缘与补充逐渐转向社会中心。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慈善法对我国“慈善活动”进行了更为广义的界定,不仅把文卫体事业发展及保护环境的公益活动都囊括在内,而且全方位助力扶贫,使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和脱贫工作中的起到重要作用,在打好扶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可以说,“大慈善”格局的界定为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让慈善力量全方位的渗入到社会中去。慈善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慈善法的实施后,就会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这也使慈善事业在社会服务运行中更加规范,更利于民。慈善力量的不断发展壮大,不仅能推动扶贫工作的进行,使现代大慈善理念得到推广,而且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慈善组织助力精准扶贫。做好扶贫工作,政府起着主导作用,而慈善组织的作用也不可忽视。慈善公益组织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不仅是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主体,而且也是政府的得力助手。慈善组织的工作重点是扶贫济困、扶老助弱,引导公众捐款捐物,开展志愿服务,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送去所需物资及关怀关心。如今,随着经济日益发展,社会改革不断加深,制度法律的虽然不断完善,但是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解决贫困问题,既要靠政府的果敢行动和贫困户的自力更生,也离不开慈善组织的独特作用。我国脱贫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攻坚期,主要为山区农村地区,这一阶段的精准扶贫决不能单凭政府一方力量进行单打独斗,必须开放发展扶贫的多元主体,让社会各方力量进入到扶贫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精准扶贫的合力。
慈善组织在精准扶贫中具有社会公益催化的作用。当前,我国举全力进行脱贫工作,既是中央扶贫攻坚的战略设计,也是对贫困对象和扶贫市场高度细分的规划,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与社会慈善观念的高度结合。在精准扶贫中,慈善组织不仅扮演倡导者、服务提供者和专业指导者等多种角色,而且还是慈善文化、慈善理念的宣传者和传递者。在扶贫过程中,志愿者们用行动将爱心散满山区,不光是给受助者带去了最需的物资及帮助,更多的是心灵上的关怀和慰藉。只有精神强大起来,人们才会对生活充满希望,用爱心公益将不同社会阶层的不同个体串联起来,不断激发、凝聚各个角落的爱心善行,这样才能让扶贫善行工作传递整个山区。
贯彻慈善法治精神,为精准扶贫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以往,慈善领域经常出现骗捐、诈捐事件,屡屡让大众对慈善事业失去信任感,而诈骗者利用法律漏洞逃之夭夭。现慈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违反本条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为亮点的是慈善法专设了第五章慈善信托,简单来说,慈善信托可理解为一种“将慈善财产委托给专业机构管理支配、保值增值,从而使更多资金注入慈善事业”的公益模式。其根据信托法的规定,无论本金还是收益,都不应再回流到委托人或其亲属的口袋,公益信托的保值增值是为整个慈善事业服务,而非他用。因此,在慈善法的保护下,慈善人士通过信托,他们可以更省心、更有效地运用资产、投身慈善。在良好的慈善大环境下,在国家大力政策的支持下,不但能激发投身于慈善的爱心人士的熱情,也能促进慈善事业帮扶济贫工作的大力推进。
精确扶贫需要慈善力量注入,慈善也需要在精确扶贫中充分发挥新时代的职能与精神。慈善事业有了国家战略的倡导推动,有了慈善法的保障支持,精准扶贫必将汇聚千千万万社会公众的慈心善举,汇成脱贫攻坚的宏大力量。众人拾柴火焰高,不仅推动慈善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而且也为扶贫脱困工作顺利完成作出重大贡献。我们必须全力践行慈善宗旨的最新使命,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以慈善凝聚全社会之力,坚定信心打赢这场脱贫攻坚硬战,顺利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进。
作者简介:
余瑞,男,陕西省紫阳县人,学历: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