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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决定,将刘正东等3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养老事业的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议案的跟踪、监督、支持和落实,通过代表下社区活动,调研、视察、座谈等形式,了解该议案的推进情况。
2014年10月,区人大酝酿养老议案,成立拟稿小组,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组织代表视察各类型的养老机构(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民营)、护理站、日间照料中心,掌握第一手资料。如2014年12月17日视察颐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并召开老年人代表座谈会,14位区人大代表聆听21位老年人代表细说他们“心中的养老院”。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议案领衔代表;在人代会期间,39位人大代表联名签字,确定代表议案正式提交区第六次人代会。2015年1月召开的区人代会上,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共提出了5项养老议案的建议:一是科学规划,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二是多措并举,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三是大力扶持,加快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四是整合资源,完善养老服务网络;五是拓宽渠道,积极培育养老服务队伍。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有序推进代表议案的办理。在推进过程中,按照区政府确定的“6+20”的议案推进项目,制定议案监督调查工作方案,成立监督调查领导小组,常委会分管主任为组长,工委负责人为副组长,提出议案的人大代表为组员;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监督调查内容。围绕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及运行情况,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调查工作。2015年4月13日,召开全区10个街道、镇分管养老事业的主任座谈会,听取街镇近期和远期养老工作的情况汇报。4月17日,召开逸仙、金福、康逸、爱晚亭、安馨、南山、新泾自家人服务区等7家养老机构投资经营负责人调研座谈会,了解社会养老机构目前运行的情况。4月22日,召开本区政府相关部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规土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相关委办局推进养老方案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区人大代表、工委委员30余人次参加了本次执法检查,并视察了西郊协和颐养院等部分养老机构。6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报告,委员们进行了询问和审议,对项目化实施方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7月、8月两次与区民政局领导专题沟通项目实施落地推进情况。10月23日,区人大内司工委围绕议案再次与区民政局进行沟通;11月12日、19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实地视察金福第二养老院和颐家老年护理站,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民政、卫生系统在推进议案中的情况汇报。此议案提出以来,共有116人次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加大了监督力度。11月2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开展专题询问,有8位区人大代表或常委会委员提出19个问题,代表或委员们对政府回答的问题均表示满意。他们认为,加快发展长宁区的养老事业,是落实区“十二五”规划甚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是巩固长宁文明城区建设成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调动市场和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在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强化养老服务的系统谋划,优化养老服务环境整体建设,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适应老年社会需求,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强化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支撑,以满足多层次医疗护理需求;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研究,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2014年10月,区人大酝酿养老议案,成立拟稿小组,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组织代表视察各类型的养老机构(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民营)、护理站、日间照料中心,掌握第一手资料。如2014年12月17日视察颐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并召开老年人代表座谈会,14位区人大代表聆听21位老年人代表细说他们“心中的养老院”。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议案领衔代表;在人代会期间,39位人大代表联名签字,确定代表议案正式提交区第六次人代会。2015年1月召开的区人代会上,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共提出了5项养老议案的建议:一是科学规划,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二是多措并举,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三是大力扶持,加快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四是整合资源,完善养老服务网络;五是拓宽渠道,积极培育养老服务队伍。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有序推进代表议案的办理。在推进过程中,按照区政府确定的“6+20”的议案推进项目,制定议案监督调查工作方案,成立监督调查领导小组,常委会分管主任为组长,工委负责人为副组长,提出议案的人大代表为组员;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监督调查内容。围绕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及运行情况,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调查工作。2015年4月13日,召开全区10个街道、镇分管养老事业的主任座谈会,听取街镇近期和远期养老工作的情况汇报。4月17日,召开逸仙、金福、康逸、爱晚亭、安馨、南山、新泾自家人服务区等7家养老机构投资经营负责人调研座谈会,了解社会养老机构目前运行的情况。4月22日,召开本区政府相关部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规土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相关委办局推进养老方案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区人大代表、工委委员30余人次参加了本次执法检查,并视察了西郊协和颐养院等部分养老机构。6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报告,委员们进行了询问和审议,对项目化实施方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7月、8月两次与区民政局领导专题沟通项目实施落地推进情况。10月23日,区人大内司工委围绕议案再次与区民政局进行沟通;11月12日、19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实地视察金福第二养老院和颐家老年护理站,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民政、卫生系统在推进议案中的情况汇报。此议案提出以来,共有116人次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加大了监督力度。11月2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开展专题询问,有8位区人大代表或常委会委员提出19个问题,代表或委员们对政府回答的问题均表示满意。他们认为,加快发展长宁区的养老事业,是落实区“十二五”规划甚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是巩固长宁文明城区建设成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调动市场和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在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强化养老服务的系统谋划,优化养老服务环境整体建设,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适应老年社会需求,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强化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支撑,以满足多层次医疗护理需求;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研究,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