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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著作权法以及国外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邻接权一般只限于对表演者、音像录制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者)的保护,而中国著作权法却将出版者同上述三者并列为邻接权的主体,这是颇有中国特色的。其他极个别国家或地区的著作权法中虽然也含有涉及出版者的条款,然而它们同中国法的规定有相常大的区别。一、《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著作权法》中唯一直接提到出版者权利的是第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