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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与实体或者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直接牵涉到作为司法根本性原理的"依法审判原则"。传统的"依法审判"原则侧重"实体",视"程序"为工具的观点从理论到实践均具有巨大的限制性和不足。通过具有法哲学、社会学背景的法律解释学者谷口安平力作《程序的正义和诉讼》的研读,来对依法审判应具有的内涵及不足原则进行探讨,认为程序与实体二者并重,在一定条件下程序优于实体,同时程序正义应当是依法审判原则的应有之义和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