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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于2008年修订后明确增加了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该法律条款的增加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管,从而减少消防安全隐患和火灾的发生。以合理行政原则为出发点,结合对该法律规定的社会实效性问题的考虑,探讨如何将该法律条款更合理地适用于消防执法,以便更好地为加强社会消防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