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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检察介入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是检察机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民行检察监督的触角从诉后抗诉监督向诉前公诉监督延伸。民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工程,相关制度设计等枝干和末梢应发端于坚实的法理根基。从民诉法修正案出发,深入探讨我国检察权的特殊本质,破除理论瓶颈,确立民行检察介入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