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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具有生机、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经济组织,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与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形成历史性交汇,最核心的是要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根本的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最关键的是要依靠科技创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拓宽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新领域,对于凝聚各方力量,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创新发展,激发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和创造热情,大力提升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探索多样化的党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新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有助于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协同创新是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活动的一个突出特征,是整合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效率、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途径。企业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中处于关键环节和核心位置,近年来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企业数量已占总数的70%以上,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至今还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等问题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在这种新形势下,我们要加快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充分利用科协组织智力资源优势和系统组织网络优势,大力引导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信息等科技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同时统筹企业内部各层级创新力量,开展联合创新,共同搭建开放式协同创新体系,引领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发展。
(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有利于激发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当今世界,科技竞争的根本是人才的竞争。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和提供新增就业岗位分别占全国总量的80%和90%以上。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快建设科协组织,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海外智力资源深入企业,服务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有助于更好地引导全社会创新人才向企业科研生产一线流动,围绕企业重大创新需求开展联合攻关,引导群众性技术创新竞赛活动蓬勃开展;有助于企业一线科技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有助于在研发、技术、工程、管理等各类人员之间形成相互激励、互相启发的创新氛围,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有助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产值已占GDP的60%以上,多元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产业结构升级不断加快,对科技创新的需求和重视程度显著增强。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可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特点突出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准确把握科技前沿和产业技术动向;可以搭建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科研院所及各类高校之间合作交流平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可以将国际一流科技信息、先进创新方法引入企业,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软实力;可以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开展前、中、后期的培训和评估服务,并针对成果转化需突破的关键技术难题,组织企业内外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科技人员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科技攻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二、新形势下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服务功能定位
非公有制企业量大面广,对科协组织的需求千差万别,是科协基层工作的新领域,也是科协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因此建设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的任务十分繁重。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科协要培育一批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好、技术水平高的企业科协领导者和热心服务、带头服务、积极拓展服务的企业科协骨干队伍,密切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建设功能实用、便于服务、便利活动、便捷工作的综合阵地;要健全和完善的工作体制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的工作制度;要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形式,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产一线科技工作者开展服务。
(一)畅通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服务渠道
非公有制企业科协要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成为党和政府以及企业党组织和管理决策层联系企业科技人员的桥梁和纽带,为维护广大科技人员的发明权、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权等合法权益服务。要广泛听取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大力弘扬科学道德、科研诚信和自律。
(二)搭建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国际国内高端学术交流资源,围绕企业创新需求,引导国内国际高端智力资源深入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帮助企业科技工作者了解和掌握国内国际先进的科技成果和前沿产业的技术动向。
(三)完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服务内容
立足企业创新实践,围绕企业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利用企业科协组织学会、协会的高级专家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对企业科研、生产、工艺、产品等关键技术问题提出决策咨询建议,同时引导广大一线企业科技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多种形式的“讲理想、比创新、比贡献”活动,进一步完善活动服务内容。
(四)扩大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范围
通过企业科协间的联系,建立起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上下游企业以及同行业企业之间科技人员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强化企业科协协同创新服务职能,并通过科协系统开展的工程师资格认证、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渠道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
(五)提升科技成果普及、推广、服务的功能
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科普资源优势,通过企业科协组织向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科协工作者传播国际国内先进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维和科技信息,提升广大企业职工的科学素养,同时向全社会展示非公有制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使公众更好地了解企业,支持企业创新,更好地履行非公企业的社会责任。
三、拓宽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系统谋划,有效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各级科协组织体系优势,在深入调研和摸清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设科协基层组织遇到的实际问题,研究谋划开展工作的基本思路、总体布局和推进步骤,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要根据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行业领域、职能定位以及现实工作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谋划,把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与全面深化科技改革结合起来,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非公有制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结合起来,提出切合实际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机制
各级科协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部门的支持,切实把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探索依托工商联,特别是在市、县及以下工商联部门联合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级科协要加强研究非公有制企业科协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设的相关问题,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对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做好新建企业科协秘书长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科协专兼职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要将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得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三)强化服务,搭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服务网络体系
要进一步拓展与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的联系沟通渠道,建立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服务的网络体系,努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要充分发挥学会、协会、商会骨干科技人员的作用,广泛开展科技人员找科协组织、科协组织找科技人员的活动,组织、联络、凝聚学会、协会和商会中分散的科技人员,使他们回到自己的“家”。对规模较大、科技人员较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各级科协要采取逐个做工作的方法,做通企业经营者的思想,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同时,积极发动企业内的技术骨干组建科协组织,帮助企业制订好企业科协机构的设置、工作机制、运行方式以及职能任务,使企业科协一成立就能实现组织规范化、活动正常化。对达到组建要求未建立科协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充分发挥科协工作联系点制度的作用,选择确立企业科协工作指导员,确定非公企业科协工作联络员。对已经建立科协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园区及学会、协会、商会等,基层科协和工商联要加强结对,广泛开展调研工作,指导这些基层企业科协组织发挥好服务功能。
(四)创新管理模式,扩大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覆盖面
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抓住重点,以点带面,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蓬勃发展。要结合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多种方式。科技人员较多、规模较大、组建条件成熟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采取单独组建的方式,独立开展工作;中小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区域,可以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分布情况,采取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学会、协会、商会统建)等方式;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以根据区域内企业情况,采取单独组建、依托园区组建、依托行业组建等方式。同时,要发挥区域性、行业性科协联合组织的“孵化器”作用,为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单独组建的条件。要通过为非公有制企业搭建学会服务站、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会协作创新联盟、海智计划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载体,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活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不断扩大科协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五)典型示范,加强规范化指导
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充分挖掘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先进典型,并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和规范化引导。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层、党组织要重视和支持科协工作,应确定一名领导分管科协工作,定期听取科协工作汇报,有关行政会议要吸收科协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企业科协要科学地制定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制度,并着力在规范管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抓好工作落实。企业有关科技工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确定、技术改造和技术职称的评定等工作应吸收科协组织参与,并认真听取科协组织的意见。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科协工作的扶持力度,优化政策环境。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总结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钱绿林.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的组织建设[J].学会,2007(3):45-47.
[2]张建军.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科协大有可为[J].科协论坛,2004(4):21.
[3]南素华,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科协组织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企业科协,2004(7):26-27.
[4]中国科协,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意见[Z].2015-04-15.
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有助于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协同创新是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活动的一个突出特征,是整合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效率、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途径。企业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中处于关键环节和核心位置,近年来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企业数量已占总数的70%以上,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至今还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等问题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在这种新形势下,我们要加快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充分利用科协组织智力资源优势和系统组织网络优势,大力引导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信息等科技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同时统筹企业内部各层级创新力量,开展联合创新,共同搭建开放式协同创新体系,引领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发展。
(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有利于激发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当今世界,科技竞争的根本是人才的竞争。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和提供新增就业岗位分别占全国总量的80%和90%以上。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快建设科协组织,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海外智力资源深入企业,服务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有助于更好地引导全社会创新人才向企业科研生产一线流动,围绕企业重大创新需求开展联合攻关,引导群众性技术创新竞赛活动蓬勃开展;有助于企业一线科技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有助于在研发、技术、工程、管理等各类人员之间形成相互激励、互相启发的创新氛围,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有助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产值已占GDP的60%以上,多元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产业结构升级不断加快,对科技创新的需求和重视程度显著增强。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可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特点突出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准确把握科技前沿和产业技术动向;可以搭建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科研院所及各类高校之间合作交流平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可以将国际一流科技信息、先进创新方法引入企业,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软实力;可以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开展前、中、后期的培训和评估服务,并针对成果转化需突破的关键技术难题,组织企业内外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科技人员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科技攻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二、新形势下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服务功能定位
非公有制企业量大面广,对科协组织的需求千差万别,是科协基层工作的新领域,也是科协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因此建设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的任务十分繁重。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科协要培育一批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好、技术水平高的企业科协领导者和热心服务、带头服务、积极拓展服务的企业科协骨干队伍,密切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建设功能实用、便于服务、便利活动、便捷工作的综合阵地;要健全和完善的工作体制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的工作制度;要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形式,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产一线科技工作者开展服务。
(一)畅通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服务渠道
非公有制企业科协要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成为党和政府以及企业党组织和管理决策层联系企业科技人员的桥梁和纽带,为维护广大科技人员的发明权、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权等合法权益服务。要广泛听取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大力弘扬科学道德、科研诚信和自律。
(二)搭建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国际国内高端学术交流资源,围绕企业创新需求,引导国内国际高端智力资源深入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帮助企业科技工作者了解和掌握国内国际先进的科技成果和前沿产业的技术动向。
(三)完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服务内容
立足企业创新实践,围绕企业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利用企业科协组织学会、协会的高级专家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对企业科研、生产、工艺、产品等关键技术问题提出决策咨询建议,同时引导广大一线企业科技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多种形式的“讲理想、比创新、比贡献”活动,进一步完善活动服务内容。
(四)扩大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范围
通过企业科协间的联系,建立起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上下游企业以及同行业企业之间科技人员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强化企业科协协同创新服务职能,并通过科协系统开展的工程师资格认证、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渠道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
(五)提升科技成果普及、推广、服务的功能
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科普资源优势,通过企业科协组织向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科协工作者传播国际国内先进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维和科技信息,提升广大企业职工的科学素养,同时向全社会展示非公有制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使公众更好地了解企业,支持企业创新,更好地履行非公企业的社会责任。
三、拓宽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系统谋划,有效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各级科协组织体系优势,在深入调研和摸清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设科协基层组织遇到的实际问题,研究谋划开展工作的基本思路、总体布局和推进步骤,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要根据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行业领域、职能定位以及现实工作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谋划,把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与全面深化科技改革结合起来,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非公有制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结合起来,提出切合实际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机制
各级科协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部门的支持,切实把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探索依托工商联,特别是在市、县及以下工商联部门联合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级科协要加强研究非公有制企业科协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设的相关问题,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对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做好新建企业科协秘书长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科协专兼职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要将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得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三)强化服务,搭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服务网络体系
要进一步拓展与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的联系沟通渠道,建立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服务的网络体系,努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要充分发挥学会、协会、商会骨干科技人员的作用,广泛开展科技人员找科协组织、科协组织找科技人员的活动,组织、联络、凝聚学会、协会和商会中分散的科技人员,使他们回到自己的“家”。对规模较大、科技人员较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各级科协要采取逐个做工作的方法,做通企业经营者的思想,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同时,积极发动企业内的技术骨干组建科协组织,帮助企业制订好企业科协机构的设置、工作机制、运行方式以及职能任务,使企业科协一成立就能实现组织规范化、活动正常化。对达到组建要求未建立科协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充分发挥科协工作联系点制度的作用,选择确立企业科协工作指导员,确定非公企业科协工作联络员。对已经建立科协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园区及学会、协会、商会等,基层科协和工商联要加强结对,广泛开展调研工作,指导这些基层企业科协组织发挥好服务功能。
(四)创新管理模式,扩大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覆盖面
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抓住重点,以点带面,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蓬勃发展。要结合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多种方式。科技人员较多、规模较大、组建条件成熟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采取单独组建的方式,独立开展工作;中小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区域,可以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分布情况,采取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学会、协会、商会统建)等方式;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以根据区域内企业情况,采取单独组建、依托园区组建、依托行业组建等方式。同时,要发挥区域性、行业性科协联合组织的“孵化器”作用,为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单独组建的条件。要通过为非公有制企业搭建学会服务站、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会协作创新联盟、海智计划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载体,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活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不断扩大科协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五)典型示范,加强规范化指导
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充分挖掘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先进典型,并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和规范化引导。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层、党组织要重视和支持科协工作,应确定一名领导分管科协工作,定期听取科协工作汇报,有关行政会议要吸收科协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企业科协要科学地制定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制度,并着力在规范管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抓好工作落实。企业有关科技工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确定、技术改造和技术职称的评定等工作应吸收科协组织参与,并认真听取科协组织的意见。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科协工作的扶持力度,优化政策环境。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总结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钱绿林.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的组织建设[J].学会,2007(3):45-47.
[2]张建军.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科协大有可为[J].科协论坛,2004(4):21.
[3]南素华,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科协组织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企业科协,2004(7):26-27.
[4]中国科协,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意见[Z].201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