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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中共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高度,纳入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格局。利用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问题进行反思,这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快速前进。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视域;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TH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32-0000-01
引言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生态哲學思想的主题,它以实践为中介实现了主体与客体、能动与受动的辩证统一,实现了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的辩证统一。这种独特的生态智慧不仅有利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问题的解决,而且充分体现了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它的建设需要精神层面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念、物质层面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制度层面的生态制度体系的构建等的共同参与。
1 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决定了构建生态文明价值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具有政治民主、文化先进、经济富裕、社会和谐的特点,同时,它更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视,多方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而实现这一目标的首要问题,是要加强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价值观。
针对现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来讲,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对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尤其是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前提就是生态文明价值观的树立。每个公民心中都要有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环境形势严峻的国情意识,都要有环境就是资源、就是资本,保护环境才能最终发展生产力的环保意识。
2 马克思哲学下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2.1 生态环境治理压力问题
生态环境问题在工业化进程中一直难以避免,西方发达国家和中国都是如此。可以这样说,现阶段我国正处于西方发达国家早期经历过的生态文明建设困难时期,比如,多种资源比较紧张、重点流域水污染较为严重、部分城市雾霾天气加重等等,同时,在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环境群体性事件,导致生态系统处于退化状态。
2.2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问题
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起步晚、比较散、刚性弱。比如: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不够完善,部分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及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等不完善,在对地方资源进行开发时,忽略了对其承载能力的考虑;一些企业在进行超排、偷排之后,未及时对其进行严格的处理等。
2.3 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问题
一直以来,我们主张人类中心主义,万物为我所用,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以对人类需要与否而决定取舍,人们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价值理念驱动下,掠夺性开发及使用自然资源,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任意改造大自然的状态。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欲望不断的增强,对财富的强烈追求导致其肆意破坏生态建设,民众尚未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3 马克思哲学下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
3.1 加强生态道德教育
要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良好的社会离不开良好的个人,良好的个人又离不开良好的教育。生态道德教育能够有效的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能够促进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更好的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我们需要面向全社会开展生态道德教育,明确教育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加强对其进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培养,促使其生态文明素质的提升。同时,理论的正确与否离不开实践的检验,只有全体社会成员大力学习生态文明理论,并且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身体力行,不断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拥有足够的力量支持。
3.2 完善生态法律和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除了要靠教育和引导以外,还要靠外在强制的他律,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约束。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解决过程中,虽然发展方式及科学技术比较重要,但是法律法规的强制作用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只依靠道德法律很难实现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所以,要不断的完善生态法律和制度建设,保障生态文明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颁布了很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缺乏宏观规划,顶层设计,都是针对自然环境中某一要素制定的,无法作为基本法起到指导作用。
3.3 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第一,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和人社会关系形成的物质基础。人们在与自然相处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存在多种交往活动,这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形成;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生存发展都离不开自然,人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与自然界发生联系,从而利用自然界、改造自然界,从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以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
第二,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制约着人和自然关系的发展。在原始社会中,人们处在一种疏散状态的社会关系中,人类力量的薄弱使其更加畏惧自然,故此,人与自然以一种自在的状态存在着。在阶级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關系日益紧密,但这种社会关系是以一种异化的形式存在着。盲目的追求资本,而忽视了自然的自身规律及生态环境,这极易导致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的真正状态是自由的、是全面发展的,只有这样,人与自然才能够更好的和谐相处。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等的研究分析,明确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下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并且从多方面提出了解决措施,只有加强对这些措施的积极落实,才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 孙海英.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范式[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3:58-62.
[2] 陈智,王立媛.马克思生态哲学思想视域下的生态文明建设[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6,02:28-33.
[3] 崔英芬.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视域下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01:95-96.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视域;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TH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32-0000-01
引言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生态哲學思想的主题,它以实践为中介实现了主体与客体、能动与受动的辩证统一,实现了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的辩证统一。这种独特的生态智慧不仅有利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问题的解决,而且充分体现了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它的建设需要精神层面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念、物质层面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制度层面的生态制度体系的构建等的共同参与。
1 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决定了构建生态文明价值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具有政治民主、文化先进、经济富裕、社会和谐的特点,同时,它更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视,多方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而实现这一目标的首要问题,是要加强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价值观。
针对现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来讲,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对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尤其是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前提就是生态文明价值观的树立。每个公民心中都要有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环境形势严峻的国情意识,都要有环境就是资源、就是资本,保护环境才能最终发展生产力的环保意识。
2 马克思哲学下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2.1 生态环境治理压力问题
生态环境问题在工业化进程中一直难以避免,西方发达国家和中国都是如此。可以这样说,现阶段我国正处于西方发达国家早期经历过的生态文明建设困难时期,比如,多种资源比较紧张、重点流域水污染较为严重、部分城市雾霾天气加重等等,同时,在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环境群体性事件,导致生态系统处于退化状态。
2.2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问题
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起步晚、比较散、刚性弱。比如: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不够完善,部分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及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等不完善,在对地方资源进行开发时,忽略了对其承载能力的考虑;一些企业在进行超排、偷排之后,未及时对其进行严格的处理等。
2.3 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问题
一直以来,我们主张人类中心主义,万物为我所用,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以对人类需要与否而决定取舍,人们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价值理念驱动下,掠夺性开发及使用自然资源,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任意改造大自然的状态。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欲望不断的增强,对财富的强烈追求导致其肆意破坏生态建设,民众尚未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3 马克思哲学下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
3.1 加强生态道德教育
要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良好的社会离不开良好的个人,良好的个人又离不开良好的教育。生态道德教育能够有效的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能够促进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更好的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我们需要面向全社会开展生态道德教育,明确教育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加强对其进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培养,促使其生态文明素质的提升。同时,理论的正确与否离不开实践的检验,只有全体社会成员大力学习生态文明理论,并且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身体力行,不断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拥有足够的力量支持。
3.2 完善生态法律和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除了要靠教育和引导以外,还要靠外在强制的他律,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约束。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解决过程中,虽然发展方式及科学技术比较重要,但是法律法规的强制作用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只依靠道德法律很难实现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所以,要不断的完善生态法律和制度建设,保障生态文明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颁布了很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缺乏宏观规划,顶层设计,都是针对自然环境中某一要素制定的,无法作为基本法起到指导作用。
3.3 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第一,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和人社会关系形成的物质基础。人们在与自然相处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存在多种交往活动,这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形成;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生存发展都离不开自然,人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与自然界发生联系,从而利用自然界、改造自然界,从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以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
第二,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制约着人和自然关系的发展。在原始社会中,人们处在一种疏散状态的社会关系中,人类力量的薄弱使其更加畏惧自然,故此,人与自然以一种自在的状态存在着。在阶级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關系日益紧密,但这种社会关系是以一种异化的形式存在着。盲目的追求资本,而忽视了自然的自身规律及生态环境,这极易导致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的真正状态是自由的、是全面发展的,只有这样,人与自然才能够更好的和谐相处。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等的研究分析,明确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下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并且从多方面提出了解决措施,只有加强对这些措施的积极落实,才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 孙海英.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范式[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3:58-62.
[2] 陈智,王立媛.马克思生态哲学思想视域下的生态文明建设[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6,02:28-33.
[3] 崔英芬.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视域下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01:9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