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经营管理决定着国有林场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文中对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强化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策略进行了探讨,期望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林场;经营管理;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S757.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国有林场是国家专门建立的从事植树造林、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事业单位。国有林场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培育后备森林资源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党的十八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为“五位一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新时期,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对于生态保护、林业建设、林场发展和职工就业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1 国有林场概况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国有林场4855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其中省属国有林场占10%,地市属国有林场占15%,县属国有林场占75%。林地面积8.7亿亩,现有职工7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8万人,离退休职工27万人。
根据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我国林地面积45.6亿亩,森林面积29.3亿亩,森林覆盖率20.36%。总体上看,我国仍是森林少、生态脆弱的国家。森林覆盖率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2/3,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林地面积中,集体林地27.4亿亩,国有林地18.2亿亩。国有林场管护着全国近1/5的林地和近1/2的国有林地以及生长于其上的国有森林资源,是我国林业生态体系的核心部分。据初步测算,全国国有林场森林植被碳储量达20多亿吨,占全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的1/4以上,固碳释氧作用巨大。
2 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2. 1 国有林场定位不清
国有林场通常被定位为生产性的事业单位,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主要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此三个目标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各种问题,经常出现三大目标不统一的现象。国有林场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存在“企不企,事不事”的问题,由于定位不清,国有林场不能自主经营,绝大部分不能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一样得到公共财政支持,导致管理体制与其性质和任务不相适应,对森林资源持续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造成全国80%的国有林场处于贫困状态。
2. 2 经营管理体制与当前的改革发展不相适应
国有林场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拥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当前管理体制多样化,但是从形式上看都是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经济管理模式,与市场经济体制经营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矛盾。一方面是省管移位现象严重,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掌握国有资产的处置权、林地征占用审批权、林木采伐审批权、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批准权等权力,从总体情况看国有林场上缴的林业经费比较多,但是很多部门为国有林场解决的实际问题相对比较少。另一方面,国有林场管理过程中存在市管乏力的现象,市级林业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不具有林木采伐、资产处置、林地征占用等审批权力,但是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需要承擔无限的管理责任。因此,存在责任和权利不对称的问题,市级林业管理部门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力不从心的感受,在具体工作中存在顾此失彼的问题。国有林场管理过程中存在县管错位的问题,县级林业管理部门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拥有林政资源、林地林权等方面的管理权,而国有林场管理过程中存在自成体系问题,因此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不是很密切,地方政府通常认为国有林场对地方经济的影响不是很大,具体工作过程中会产生林权争议等方面的问题,操作过程中会出现抢占林地、盗伐林木、村民堵路等方面的问题,此类管理问题需要在国有林场发展过程得到解决,否则会对国有林场发展壮大和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严重的影响。
2. 3 权属纠纷严重
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属于国有,国有林场的主要职能是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然而,近几年随着林业改革的日益深入,林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林区群众对森林资源越来越重视,加之管理上有漏洞和历史遗留等原因,导致山林权属纠纷越来越多。国家森林资源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3 强化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策略
3. 1 准确定位国有林场,配套政策加以落实
为推动国有林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当前以及今后国有林场在我国生态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出发,将国有林场界定为公益型事业单位,明确其主要职能是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这是财政部褚利明副司长在《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有关问题的思考》对国有林场的定位,这种定位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认可,为国有林场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3. 2 多措并举,有效解决林权纠纷
对于纠纷,国有林场对外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取得地方领导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对内要加强林政队伍建设,加强林业执法工作,加强林政档案管理,对问题突出、管护难度大的区域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通过依法维权,反复调查,协商解决等措施解决林权纠纷,如果用前面几种方法还是解决不了的林权纠纷,建议由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直接进行裁决。
3.3 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场经济效益
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国有林场自身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多渠道、多形式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积极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珍贵树种、花卉苗木、绿化苗木等;二是发展林下经济,如在林下种植森林药材、森林蔬菜,进行林下养鸡、养羊、养牛等;三是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开展森林旅游;四是引进资金建设生态产品加工企业入驻林区,通过流转低产林地整合、盘活林场资源,积累发展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 结语
发展可以为保护、培育、利用资源创造基本条件和平台。国有林场的发展可以充分发挥生态优势,从根本上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最终能够更好地实现林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项改革也在不断深入,林场改革与发展问题已经被提上日程,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林场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促进林场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国有林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改革与发展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林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国有林场需要强化经营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总体水平,提高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参考文献
[1]胡小燕, 国有林场经济效益指标体系和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设置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09,( 09).
[2]张立民, 试论国有林场森林分类经营[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2008,( 07).
[3]马延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2008,( 06).
关键词:国有林场;经营管理;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S757.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国有林场是国家专门建立的从事植树造林、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事业单位。国有林场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培育后备森林资源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党的十八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为“五位一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新时期,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对于生态保护、林业建设、林场发展和职工就业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1 国有林场概况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国有林场4855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其中省属国有林场占10%,地市属国有林场占15%,县属国有林场占75%。林地面积8.7亿亩,现有职工7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8万人,离退休职工27万人。
根据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我国林地面积45.6亿亩,森林面积29.3亿亩,森林覆盖率20.36%。总体上看,我国仍是森林少、生态脆弱的国家。森林覆盖率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2/3,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林地面积中,集体林地27.4亿亩,国有林地18.2亿亩。国有林场管护着全国近1/5的林地和近1/2的国有林地以及生长于其上的国有森林资源,是我国林业生态体系的核心部分。据初步测算,全国国有林场森林植被碳储量达20多亿吨,占全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的1/4以上,固碳释氧作用巨大。
2 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2. 1 国有林场定位不清
国有林场通常被定位为生产性的事业单位,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主要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此三个目标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各种问题,经常出现三大目标不统一的现象。国有林场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存在“企不企,事不事”的问题,由于定位不清,国有林场不能自主经营,绝大部分不能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一样得到公共财政支持,导致管理体制与其性质和任务不相适应,对森林资源持续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造成全国80%的国有林场处于贫困状态。
2. 2 经营管理体制与当前的改革发展不相适应
国有林场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拥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当前管理体制多样化,但是从形式上看都是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经济管理模式,与市场经济体制经营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矛盾。一方面是省管移位现象严重,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掌握国有资产的处置权、林地征占用审批权、林木采伐审批权、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批准权等权力,从总体情况看国有林场上缴的林业经费比较多,但是很多部门为国有林场解决的实际问题相对比较少。另一方面,国有林场管理过程中存在市管乏力的现象,市级林业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不具有林木采伐、资产处置、林地征占用等审批权力,但是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需要承擔无限的管理责任。因此,存在责任和权利不对称的问题,市级林业管理部门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力不从心的感受,在具体工作中存在顾此失彼的问题。国有林场管理过程中存在县管错位的问题,县级林业管理部门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拥有林政资源、林地林权等方面的管理权,而国有林场管理过程中存在自成体系问题,因此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不是很密切,地方政府通常认为国有林场对地方经济的影响不是很大,具体工作过程中会产生林权争议等方面的问题,操作过程中会出现抢占林地、盗伐林木、村民堵路等方面的问题,此类管理问题需要在国有林场发展过程得到解决,否则会对国有林场发展壮大和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严重的影响。
2. 3 权属纠纷严重
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属于国有,国有林场的主要职能是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然而,近几年随着林业改革的日益深入,林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林区群众对森林资源越来越重视,加之管理上有漏洞和历史遗留等原因,导致山林权属纠纷越来越多。国家森林资源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3 强化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策略
3. 1 准确定位国有林场,配套政策加以落实
为推动国有林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当前以及今后国有林场在我国生态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出发,将国有林场界定为公益型事业单位,明确其主要职能是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这是财政部褚利明副司长在《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有关问题的思考》对国有林场的定位,这种定位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认可,为国有林场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3. 2 多措并举,有效解决林权纠纷
对于纠纷,国有林场对外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取得地方领导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对内要加强林政队伍建设,加强林业执法工作,加强林政档案管理,对问题突出、管护难度大的区域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通过依法维权,反复调查,协商解决等措施解决林权纠纷,如果用前面几种方法还是解决不了的林权纠纷,建议由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直接进行裁决。
3.3 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场经济效益
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国有林场自身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多渠道、多形式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积极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珍贵树种、花卉苗木、绿化苗木等;二是发展林下经济,如在林下种植森林药材、森林蔬菜,进行林下养鸡、养羊、养牛等;三是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开展森林旅游;四是引进资金建设生态产品加工企业入驻林区,通过流转低产林地整合、盘活林场资源,积累发展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 结语
发展可以为保护、培育、利用资源创造基本条件和平台。国有林场的发展可以充分发挥生态优势,从根本上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最终能够更好地实现林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项改革也在不断深入,林场改革与发展问题已经被提上日程,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林场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促进林场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国有林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改革与发展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林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国有林场需要强化经营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总体水平,提高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参考文献
[1]胡小燕, 国有林场经济效益指标体系和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设置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09,( 09).
[2]张立民, 试论国有林场森林分类经营[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2008,( 07).
[3]马延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2008,(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