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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项目模式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工程项目管理的主流,尤其是在发达的欧美国家更是广泛采用。EPC工程项目模式能够最大程度的整合各种资源,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从而缩短工期、降低投资。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不断发展,在大型民用与工业项目建造中,EPC工程项目模式将取代传统的“业主设计及完工测量价格”工程承包模式成为主流。特别是以设计为龙头的EPC总包模式,以其设计主导优势,在建筑市场逐步崭露头角。
EPC总承包模式对于我国建筑行业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与建设单位签订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将全部风险转嫁给了EPC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缺乏项目建设施工经验,无法对施工单位有效的进行管理等等。本文仅着重讨论以设计牵头的EPC项目现场工程签证管理。
1.工程签证的定义及现状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通常包括如下情况:
1.1由于总承包商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承包商的停工、窝工等损失。
1.2由于总承包商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承包商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1.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业主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承包商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商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业主,并在征得总承包商同意后实施,此时承包商应办理工程签证。
1.5由于监理工作失误,造成窝工、返工等损失。在关键部位,承包商按程序通知监理检查,而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某种原因未能按时到位,随后又要求进行剥离检查,若检查合格,监理单位应出具工程签证,费用由业主承担。
1.6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承包商提出一套檢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工程签证具有建筑施工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据相关数据统计,大型工程结算时工程签证费用一般要占到工程整体造价的10%。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业主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是业主的一项大事。
同时,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涉及众多当事人,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EPC总承包商要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工程项目,并能扭转工程投标及签订合同时的被动地位而有所收益,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2.工程签证的问题
设计牵头的EPC总承包商多为国内设计单位,基本还处于EPC总承包的起步阶段。设计人员不光精力有限,而且缺乏丰富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造成现场施工管理水平低下、组织薄弱。因此,EPC总包单位不得不外调其他单位或者到社会上外聘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的相关专业人员。这样一种施工管理模式,虽然一方面极大的解决了设计单位施工管理能力薄弱的问题,但另外一方面在工程签证费用控制上造成了诸多的问题。
2.1EPC总承包单位对外调、外聘人员没有直接的考核机制,相关人员对总包单位工程建设效益不负任何责任。从而使得上述着重总包现场施工管理代表不重视签证,随意给分包单位签证,容易造成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变更费用虚高。
2.2总包施工管理人员没有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文件做到“变发生边核实边签证”进行管理,经常出现先施工后补签证手续的现象。特别是在一些隐蔽工程中,如土石方开挖深度、宽度、拆除工程等,容易出现事后管理人员回忆录式的签证审核,容易与施工分包单位产生工纠纷,对总包单位造成损失。
2.3签证内容不规范。许多签证上只有“同意”、“属实”字样,有的甚至只有相关责任人的一个签名。没有附图及详细资料,工程量无从核实,费用项目无从确定。发生材料代用情况下,办理材料代用单时内容不明确,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签证。
2.4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交叉签证。签证人员没有对合同中报价方式很好的理解,不清楚报价中概预算定额中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导致对一些合同内的工作内容单独签证或者清单项目中已包含的内容重复签证的情况。常见于土方挖运、障碍清除以及多个施工分包单位存在工作界面交叉的项目中。
2.5签证内容不明确,资料记载不详细。签证内容不符合正常工程项目、工程量描述要求,造价人员无从下手对相关费用进行核算。比如挖方1868方,无法辨别是土方还是石方,还是各占多少比例,人工开挖还是机械开挖,运距多少都没有明确。
2.6项目施工管理单位对已制定并批准实施的施工方案任意的进行修改,使得已完成的工程需要推倒从来,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
3.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
3.1严守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
3.1.1严格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例如:由于业主或别的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后者只负责租赁费或摊销费而不是机械台班费。
3.1.2应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合同中未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现场施工代表不能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取代。
3.1.3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审批的内容,不能做签证处理。例如:临设的布局、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严格审查,不能随便做工程签证处理。
3.1.4工程签证单EPC总包单位要随时留一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承包商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3.1.5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
3.2加强工程签证审核
坚持实地验收,控制工程量工程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由于内部审计的送审工程多半为企业内部的维修和更改工程,一般只有简易的施工图纸,很少有设计部门出具的可据以计算的正规图纸,有的甚至是以预算代决算,工程量分散、繁杂,很难从图纸和决算书上对工程量进行准确核定。因此,强调审计部门必须坚持实地验收,以取得第一手资料。据的经验,工程量审计一般可占审减金额的50%以上,而且这部分的核减不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在定额套用上经常会出现分歧),极具客观性。由于到施工现场时间短、工作任务多,不可能就所有的工程子目进行核实,可采取以下两种办法:
第一,以点带面。选择工程造价较高、便于实地测量的子目。不同的工程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比如屋面防水工程,必须上屋面丈量实际面积,有女儿墙的要注意分别计列;了解使用的材料类型,是两毡三油还是PVC卷材防水等;是否有隔热板及其成新率(维修工程一般不需全部更换)。抓住这些要点往往能事半功倍。
第二,以偏概全。对于一些对工程造价影响小、工程量繁杂的子目,比如:刷涂料、门窗油漆等在实地验收时可按主要工程、关键工序的实际比例进行考虑。
参考文献:
[1]杜红琳。浅谈如何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中国工程咨询[J].2003,(12):31-32.
[2]李斌。浅谈EPC团队在工程管理中应改进的问题。建筑业杂志[J].2011,(2):10-11.
[3]刘八一。 施工阶段工程签证、变更控制的一些看法。建设监理[J]. 2002,( 5) :50-53.
EPC总承包模式对于我国建筑行业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与建设单位签订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将全部风险转嫁给了EPC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缺乏项目建设施工经验,无法对施工单位有效的进行管理等等。本文仅着重讨论以设计牵头的EPC项目现场工程签证管理。
1.工程签证的定义及现状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通常包括如下情况:
1.1由于总承包商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承包商的停工、窝工等损失。
1.2由于总承包商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承包商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1.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业主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承包商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商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业主,并在征得总承包商同意后实施,此时承包商应办理工程签证。
1.5由于监理工作失误,造成窝工、返工等损失。在关键部位,承包商按程序通知监理检查,而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某种原因未能按时到位,随后又要求进行剥离检查,若检查合格,监理单位应出具工程签证,费用由业主承担。
1.6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承包商提出一套檢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工程签证具有建筑施工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据相关数据统计,大型工程结算时工程签证费用一般要占到工程整体造价的10%。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业主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是业主的一项大事。
同时,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涉及众多当事人,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EPC总承包商要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工程项目,并能扭转工程投标及签订合同时的被动地位而有所收益,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2.工程签证的问题
设计牵头的EPC总承包商多为国内设计单位,基本还处于EPC总承包的起步阶段。设计人员不光精力有限,而且缺乏丰富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造成现场施工管理水平低下、组织薄弱。因此,EPC总包单位不得不外调其他单位或者到社会上外聘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的相关专业人员。这样一种施工管理模式,虽然一方面极大的解决了设计单位施工管理能力薄弱的问题,但另外一方面在工程签证费用控制上造成了诸多的问题。
2.1EPC总承包单位对外调、外聘人员没有直接的考核机制,相关人员对总包单位工程建设效益不负任何责任。从而使得上述着重总包现场施工管理代表不重视签证,随意给分包单位签证,容易造成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变更费用虚高。
2.2总包施工管理人员没有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文件做到“变发生边核实边签证”进行管理,经常出现先施工后补签证手续的现象。特别是在一些隐蔽工程中,如土石方开挖深度、宽度、拆除工程等,容易出现事后管理人员回忆录式的签证审核,容易与施工分包单位产生工纠纷,对总包单位造成损失。
2.3签证内容不规范。许多签证上只有“同意”、“属实”字样,有的甚至只有相关责任人的一个签名。没有附图及详细资料,工程量无从核实,费用项目无从确定。发生材料代用情况下,办理材料代用单时内容不明确,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签证。
2.4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交叉签证。签证人员没有对合同中报价方式很好的理解,不清楚报价中概预算定额中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导致对一些合同内的工作内容单独签证或者清单项目中已包含的内容重复签证的情况。常见于土方挖运、障碍清除以及多个施工分包单位存在工作界面交叉的项目中。
2.5签证内容不明确,资料记载不详细。签证内容不符合正常工程项目、工程量描述要求,造价人员无从下手对相关费用进行核算。比如挖方1868方,无法辨别是土方还是石方,还是各占多少比例,人工开挖还是机械开挖,运距多少都没有明确。
2.6项目施工管理单位对已制定并批准实施的施工方案任意的进行修改,使得已完成的工程需要推倒从来,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
3.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
3.1严守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
3.1.1严格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例如:由于业主或别的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后者只负责租赁费或摊销费而不是机械台班费。
3.1.2应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合同中未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现场施工代表不能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取代。
3.1.3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审批的内容,不能做签证处理。例如:临设的布局、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严格审查,不能随便做工程签证处理。
3.1.4工程签证单EPC总包单位要随时留一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承包商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3.1.5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
3.2加强工程签证审核
坚持实地验收,控制工程量工程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由于内部审计的送审工程多半为企业内部的维修和更改工程,一般只有简易的施工图纸,很少有设计部门出具的可据以计算的正规图纸,有的甚至是以预算代决算,工程量分散、繁杂,很难从图纸和决算书上对工程量进行准确核定。因此,强调审计部门必须坚持实地验收,以取得第一手资料。据的经验,工程量审计一般可占审减金额的50%以上,而且这部分的核减不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在定额套用上经常会出现分歧),极具客观性。由于到施工现场时间短、工作任务多,不可能就所有的工程子目进行核实,可采取以下两种办法:
第一,以点带面。选择工程造价较高、便于实地测量的子目。不同的工程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比如屋面防水工程,必须上屋面丈量实际面积,有女儿墙的要注意分别计列;了解使用的材料类型,是两毡三油还是PVC卷材防水等;是否有隔热板及其成新率(维修工程一般不需全部更换)。抓住这些要点往往能事半功倍。
第二,以偏概全。对于一些对工程造价影响小、工程量繁杂的子目,比如:刷涂料、门窗油漆等在实地验收时可按主要工程、关键工序的实际比例进行考虑。
参考文献:
[1]杜红琳。浅谈如何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中国工程咨询[J].2003,(12):31-32.
[2]李斌。浅谈EPC团队在工程管理中应改进的问题。建筑业杂志[J].2011,(2):10-11.
[3]刘八一。 施工阶段工程签证、变更控制的一些看法。建设监理[J]. 2002,( 5) :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