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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解决过失犯罪的责任分担,监督过失理论应运而生。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监督过失犯罪的认定往往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具体的危害结果,与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的理论不相一致。监督过失的认定,取决于对被监督者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在没有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下,在何种程度上又引起了危害结果的恶化。因此,监督过失在监督义务、实行行为和主观罪过方面都应做特殊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