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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法系,《德国民法典》最早对悬赏广告作出了系统的规定。目前在德国,不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对悬赏广告性质的认识都不存在争议。然而,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悬赏广告性质的认识还一直存在不必要的争议。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悬赏广告的概念、性质、构成、法律后果以及不同的定性及其后果进行了观察与探讨,以期有助于消除对此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