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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建构的权力清单制度以明确职责权限、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法治政府、有限政府、透明政府和有效政府为目标。权力清单制度的建构过程是行政权力明确化的过程,权力清单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刚性依据,权力清单制度是规制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制度和对行政行为外部监督的具体制度。权力清单制度中的行政主体包括职权性行政主体、授权性行政主体和受委托组织,权责清单制度由特定的内容构成。已经公开的权力清单制度在制度理念与原则、清单依据、权力处置和职权体系等方面存在着问题,需要从制度理念和建构实践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