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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重大部署,要求“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近年来,利津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绿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得益彰。
一、利津县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情况
利津县按照“美化、绿化、净化、硬化、亮化”要求,打造具有鲜明利津特色的美丽乡村,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村容村貌、人居环境都有了可喜的变化。
1.农村环境日趋向好。自2014年以来,结合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利津县率先行动,积极作为,对全县500个村庄进行全面整治,多年来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基本实现了县域内环卫一体化管理。同时积极引导群众美化家居环境,房前屋后见空植绿,村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2.农村道路设施日趋完善。配合农业开发、村庄连片治理、土地整理及高标项目等农业产业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公路网格化工程,全县各行政村连村道路及村内骨干道路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大大改善了村民出行的条件。
3.便民服务设施不断健全。全县农村基本实现了村文化大院和文化广场全覆盖,广场舞已经成为村民健身娱乐的主要形式。中心社区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卫生室、服务室、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齐全。孝道、廉政、品德、法律等文化街建设既美化了村庄又提升了村民素质。文化下乡、电影下乡、戏剧下乡等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
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1.建设资金投资不足。一是县级专项财政投入仍显不足。每年安排的专项配套资金与美丽乡村建设实际投入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二是乡镇街道配套资金存在较大压力,基本属于“吃饭财政”,保“运转”压力较大。三是村级投入明显不足。特别是“空壳村”,对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不高,存在上面补多少,下面做多少消极思想。
2.整体规划不够完善。目前全县层面的美丽乡村规划尚未编制,美丽乡村建设缺乏科学性、指导性、系统性、区域性。多数乡镇街道实施中基本上是先建设后规划,边建设边规划,只注重设施建设,不注重乡村文化挖掘,缺乏乡村特色,美丽乡村建设后劲不足。
3.主导产业支撑乏力。大多数村庄都是以传统粮棉种植业为主导,群众农业生产以户为单位进行独立生产,集体经济薄弱。有一定产业基础的村庄,缺乏农业龙头企业和领头人带动,特色产业优而不强,规模较小,经营分散,产业效益不明显。
4.群众参与度有待提升。尤其是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等环节村民参与度不高,不少村民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的事,与老百姓无关,本应该作为主体的村民成了“观察员”、“评论员”,导致了部分群众不理解,共同参与意识不高。
5.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渐进性的工作,需要全县统筹考慮,统一安排,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当前县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上下联动机制,建设资金整合难度较大。同时部分乡镇街道没有形成专门办公室,很难统筹协调本辖区内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重建轻管现象比较突出。如何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让更多的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发展尚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
三、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1.明确目标,强化规划。要按照党的十八、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建设要求,全县上下要统一认识,强化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编制完善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适宜编制好各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及相关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各行政村要根据村情,产业发展,乡土人情,文化传承等方面做好本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并注重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重复和冲突,要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充分体现生态性、特色性,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规划实施中,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抓住重点,由点及面,逐步做大做强,不断完善各种基础设施和配套。同时要强化监管,注重实效和可持续发展。
2.做实产业,强化保障。产业发展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石,以“乡村振兴”理论为指导,立足区域产业,充分利用田园、人文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电商、物业等产业,壮大村级经济,做强做大“美丽经济”。通过“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带动经济发展,强村富民,实现整治建设与产业推进的有机结合,保持和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有持续发展的生命力。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特别是要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省市重点,积极申报各类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同时也要确保各项配套资金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化、社会化、多元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3.体现特色,优化环境。围绕“五化”要求,有效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村落文化,乡土资源,乡风民俗。加强对田园文化、人居文化、农村传统文化的系统发掘和整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质,形成“一村一品”人与自然的和谐。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村庄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全面实施环卫一体化、旱厕改造、燃气户户通、污水治理、垃圾分级处理等民生工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品位,在县域内统筹实施,逐步形成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生态景观带,串点成线,由线及面,突出景观带的主题,在数量上不求过多,但求精致。发展沿黄生态经济带就是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的典范。
4.突出主体,惠民服务。要进一步转变政府服务职能,理顺主体与主导的关系。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主战场是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村规民约的自我监管作用,千方百计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使他们真正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者、受益者,从而凝聚人心,推进发展。政府要继续发挥好主导作用,尊重农村自身的发展规律,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政府职能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积极投身于美丽乡村建设。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采纳村民、群众代表的合理意见,在提高村民素质上多做努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做好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利津县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情况
利津县按照“美化、绿化、净化、硬化、亮化”要求,打造具有鲜明利津特色的美丽乡村,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村容村貌、人居环境都有了可喜的变化。
1.农村环境日趋向好。自2014年以来,结合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利津县率先行动,积极作为,对全县500个村庄进行全面整治,多年来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基本实现了县域内环卫一体化管理。同时积极引导群众美化家居环境,房前屋后见空植绿,村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2.农村道路设施日趋完善。配合农业开发、村庄连片治理、土地整理及高标项目等农业产业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公路网格化工程,全县各行政村连村道路及村内骨干道路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大大改善了村民出行的条件。
3.便民服务设施不断健全。全县农村基本实现了村文化大院和文化广场全覆盖,广场舞已经成为村民健身娱乐的主要形式。中心社区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卫生室、服务室、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齐全。孝道、廉政、品德、法律等文化街建设既美化了村庄又提升了村民素质。文化下乡、电影下乡、戏剧下乡等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
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1.建设资金投资不足。一是县级专项财政投入仍显不足。每年安排的专项配套资金与美丽乡村建设实际投入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二是乡镇街道配套资金存在较大压力,基本属于“吃饭财政”,保“运转”压力较大。三是村级投入明显不足。特别是“空壳村”,对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不高,存在上面补多少,下面做多少消极思想。
2.整体规划不够完善。目前全县层面的美丽乡村规划尚未编制,美丽乡村建设缺乏科学性、指导性、系统性、区域性。多数乡镇街道实施中基本上是先建设后规划,边建设边规划,只注重设施建设,不注重乡村文化挖掘,缺乏乡村特色,美丽乡村建设后劲不足。
3.主导产业支撑乏力。大多数村庄都是以传统粮棉种植业为主导,群众农业生产以户为单位进行独立生产,集体经济薄弱。有一定产业基础的村庄,缺乏农业龙头企业和领头人带动,特色产业优而不强,规模较小,经营分散,产业效益不明显。
4.群众参与度有待提升。尤其是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等环节村民参与度不高,不少村民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的事,与老百姓无关,本应该作为主体的村民成了“观察员”、“评论员”,导致了部分群众不理解,共同参与意识不高。
5.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渐进性的工作,需要全县统筹考慮,统一安排,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当前县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上下联动机制,建设资金整合难度较大。同时部分乡镇街道没有形成专门办公室,很难统筹协调本辖区内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重建轻管现象比较突出。如何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让更多的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发展尚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
三、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1.明确目标,强化规划。要按照党的十八、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建设要求,全县上下要统一认识,强化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编制完善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适宜编制好各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及相关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各行政村要根据村情,产业发展,乡土人情,文化传承等方面做好本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并注重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重复和冲突,要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充分体现生态性、特色性,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规划实施中,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抓住重点,由点及面,逐步做大做强,不断完善各种基础设施和配套。同时要强化监管,注重实效和可持续发展。
2.做实产业,强化保障。产业发展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石,以“乡村振兴”理论为指导,立足区域产业,充分利用田园、人文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电商、物业等产业,壮大村级经济,做强做大“美丽经济”。通过“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带动经济发展,强村富民,实现整治建设与产业推进的有机结合,保持和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有持续发展的生命力。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特别是要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省市重点,积极申报各类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同时也要确保各项配套资金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化、社会化、多元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3.体现特色,优化环境。围绕“五化”要求,有效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村落文化,乡土资源,乡风民俗。加强对田园文化、人居文化、农村传统文化的系统发掘和整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质,形成“一村一品”人与自然的和谐。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村庄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全面实施环卫一体化、旱厕改造、燃气户户通、污水治理、垃圾分级处理等民生工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品位,在县域内统筹实施,逐步形成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生态景观带,串点成线,由线及面,突出景观带的主题,在数量上不求过多,但求精致。发展沿黄生态经济带就是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的典范。
4.突出主体,惠民服务。要进一步转变政府服务职能,理顺主体与主导的关系。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主战场是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村规民约的自我监管作用,千方百计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使他们真正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者、受益者,从而凝聚人心,推进发展。政府要继续发挥好主导作用,尊重农村自身的发展规律,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政府职能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积极投身于美丽乡村建设。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采纳村民、群众代表的合理意见,在提高村民素质上多做努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做好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