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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快,回报高,1~2个月就能收回全部投资”、“暴利震撼,500%利润空间谁与争锋”……这类诱人的产品连锁加盟广告“馅饼”,很可能是精心设置的陷阱!广州市工商部门近期查获了几十起以“连锁加盟”形式专门骗取外地加盟商货款、加盟费的案件,且大多为中南某省人所为,以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的形式到处骗人钱财。
这类“连锁加盟”案件,大多集中在服装、鞋帽、精品、文具、气化炉、食品生产机器等方面,专门骗取外地加盟商货款、加盟费。实施欺诈的企业往往打着诱人的空头承诺,欺诈手法十分隐蔽。
诈骗者首先在商业旺地或高档写字楼租用办公场所,先办好各种证照,给人以一种正规经营的假象。然后以“零加盟费、投资好,利润高,零风险”等诱人承诺,在外省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上发布招商加盟代理广告。
当外地有投资意向的人士被骗来公司后,再以质量精美、价格低廉的样板作诱饵,引诱外地客户签订加盟代理合同,缴纳2~20万元不等的加盟代理费和购货款。一旦投资者入瓮,他们就采取狸猫换太子的办法,利用邮递的方式,向加盟者提供质量低劣、货不对板、有时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当加盟者发现上当要求退货退款时,他们则以合同中早就设置好的陷阱反告加盟者。
很多加盟者在合同陷阱和多次往返的金钱压力下,不得不自认倒霉。即便一些加盟者选择报案,经工商部门的介入,经过多次调解追回了全部或部分钱款,但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
工商部门提醒急于赚钱、打算从事特许加盟的投资者,在遇到这类加盟连锁“馅饼”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发现有失公平的条款,这很可能就是你今后维权的“陷阱”,一定不能盲目签字。最好先向工商部门咨询、了解一下该公司的信用、经营情况,避免上当受骗。发现受骗后,要及时向工商、公安等部门报案。
现身说案
今年3月,江西宜春的陈小姐在网络上看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的销售加盟广告。对方称“公司大品牌运作,实力雄厚,进价低于50元,暴利震撼,高达500%”。刚好失业的陈小姐经过多次电话咨询后来到广州。在该公司的产品展示厅里,陈小姐见到的服装不管是款式还是质量都相当不错,于是她在公司的游说下交了10万元加盟费、3万元货款,成了该公司的“加盟商”。
回家后,陈小姐急忙租店装修,满心欢喜地等着天上掉下的发财“馅饼”。没过多久,陈小姐等到了她盼望已久的货物,打开一看眼都直了,这哪是上次看的货啊?她急忙打电话给公司,那头说可能是搞错了,叫她将货退回来换。心急如焚的陈小姐等了20天后盼来了换回的货,可打开一看,比上次还差。于是又是电话,又是等待,2个月内给她换了4次货,全是货不对板的东西。至此,陈小姐怀疑上当了,于是跑到公司要求中止加盟并退还她的货款。公司说陈小姐单方面撕毁加盟合同,不但不能退款,还要她按合同规定赔偿双倍的加盟费。
最后,她决定向工商部门报案。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虽然公司退还了她的货款,但加盟费公司只退了一半。陈小姐不堪受损,决定打官司,合同专家称,现有的证据对陈小姐并不利,她要想赢得官司并不容易。
这类“连锁加盟”案件,大多集中在服装、鞋帽、精品、文具、气化炉、食品生产机器等方面,专门骗取外地加盟商货款、加盟费。实施欺诈的企业往往打着诱人的空头承诺,欺诈手法十分隐蔽。
诈骗者首先在商业旺地或高档写字楼租用办公场所,先办好各种证照,给人以一种正规经营的假象。然后以“零加盟费、投资好,利润高,零风险”等诱人承诺,在外省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上发布招商加盟代理广告。
当外地有投资意向的人士被骗来公司后,再以质量精美、价格低廉的样板作诱饵,引诱外地客户签订加盟代理合同,缴纳2~20万元不等的加盟代理费和购货款。一旦投资者入瓮,他们就采取狸猫换太子的办法,利用邮递的方式,向加盟者提供质量低劣、货不对板、有时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当加盟者发现上当要求退货退款时,他们则以合同中早就设置好的陷阱反告加盟者。
很多加盟者在合同陷阱和多次往返的金钱压力下,不得不自认倒霉。即便一些加盟者选择报案,经工商部门的介入,经过多次调解追回了全部或部分钱款,但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
工商部门提醒急于赚钱、打算从事特许加盟的投资者,在遇到这类加盟连锁“馅饼”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发现有失公平的条款,这很可能就是你今后维权的“陷阱”,一定不能盲目签字。最好先向工商部门咨询、了解一下该公司的信用、经营情况,避免上当受骗。发现受骗后,要及时向工商、公安等部门报案。
现身说案
今年3月,江西宜春的陈小姐在网络上看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的销售加盟广告。对方称“公司大品牌运作,实力雄厚,进价低于50元,暴利震撼,高达500%”。刚好失业的陈小姐经过多次电话咨询后来到广州。在该公司的产品展示厅里,陈小姐见到的服装不管是款式还是质量都相当不错,于是她在公司的游说下交了10万元加盟费、3万元货款,成了该公司的“加盟商”。
回家后,陈小姐急忙租店装修,满心欢喜地等着天上掉下的发财“馅饼”。没过多久,陈小姐等到了她盼望已久的货物,打开一看眼都直了,这哪是上次看的货啊?她急忙打电话给公司,那头说可能是搞错了,叫她将货退回来换。心急如焚的陈小姐等了20天后盼来了换回的货,可打开一看,比上次还差。于是又是电话,又是等待,2个月内给她换了4次货,全是货不对板的东西。至此,陈小姐怀疑上当了,于是跑到公司要求中止加盟并退还她的货款。公司说陈小姐单方面撕毁加盟合同,不但不能退款,还要她按合同规定赔偿双倍的加盟费。
最后,她决定向工商部门报案。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虽然公司退还了她的货款,但加盟费公司只退了一半。陈小姐不堪受损,决定打官司,合同专家称,现有的证据对陈小姐并不利,她要想赢得官司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