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检察机关负责行使法律监督权,其职权具有复合性的特征,在审前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属必然。这对强化侦查监督、净化侦查程序,降低起诉风险、节约司法资源,消弭审判弊端、促进审判公正都大有裨益。本文认为,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相应的立法依据和现实土壤,切实可行。在程序设计方面,检察机关可采用听证方式对非法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排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