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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的国家,避免或减少社会冲突是治国的重要理念之一。新加坡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特点是:政府主导,强化组织;统一指导,民主自治;以人为本,积极参与。
政府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增强了社会凝聚力。基于社区建设的公共特征,新加坡政府负责90%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和50%的日常运作费。强调政府主导下的大众参与,既能弥补社区建设所需公共资源的相对不足,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执政党的基层建设。
新加坡社区建设实行统一指导与民主自治并行的原则。国家统一规划,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计划和评估标准,社区发展理事会、民众联络所、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在政府指导下自主活动,并及时向政府反馈民众意见。政府各部门根据社区居民需要,调整规划和管理方式,按照社会服务标准评估各自治组织的业绩,下拨活动经费。政府行政部门、社区管理机构、基层自治组织及社会团体之间职责分明、上下贯通,形成了科学、合理、灵活的社区建设模式。新加坡的小政府理念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社区建设贴近民众,凡可自主管理的,政府放手,但提供指导和经费,培养了社区成员的参与意识,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发展。
社区建设以“人”为中心,满足社区成员生存和发展需要。新加坡注重培养一种为社会自愿贡献的“义工精神”,由国家义务工作中心推动,促进民众及社群的广泛参与,使义工活动服务社区,又能减轻政府的压力。政府还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商家参与社区建设,建立社区服务网络,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平易近人的服务,社区能够为民众提供有效援助,形成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积极、有爱心的社会风气。
社区服务细化为三种类型:一是行政事务服务:服务范围是社区全体成员,但真正接受服务的是有需求的居民,如房屋登记、代办有关手续等,作为准公共物品,属于非营业性低偿服务;二是社会福利服务:针对老弱病残群体,补充其基本生存需求,是公共物品,由社区提供;三是社区商业服务:虽然有便民的因素,但基本接近私人物品,主要提供营业性服务,为解决便民可能导致的营业性亏损,政府考虑适当补贴。
社区基础设施等服务硬件属于公共供给,为此政府投资建设了民众联络所、居委会活动中心、邻里居委会,以及各类社区医院、诊疗所、残障人工作坊、收容所、安老院等基础设施。
社区服务包括家事服务、保健服务等。家庭服务中心是一个以邻里为基础,提供家事服务的福利性机构,承担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工作职能,开展个人与家庭辅导、信息与中介、家庭教育、专业服务及义工培训等服务。新加坡的社区医院作为辅助医疗设施,是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补充,收费低廉,重点满足老年病人的需求。社区医院一般与区域医院为邻,与区域医院共享医疗资源,病人康复护理可转入社区医院。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主要有两种,一是邻里中心及邻区商店,二是菜场及小贩中心。菜场及小贩中心的营业空间作为公共设施由政府规划提供,日常管理由建屋发展局、环境发展部及市镇理事会等部门承担。
新加坡实行社区警察制,社区内设邻里警岗,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邻里警局。邻里警局一般与民众联系所共楼办公,采取一站式警察服务,与社区基层组织密切合作,提供全面治安服务。在社区警察制度下,警方强调警民联防,注重社区的广泛参与,培养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摘编自《社区》)
政府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增强了社会凝聚力。基于社区建设的公共特征,新加坡政府负责90%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和50%的日常运作费。强调政府主导下的大众参与,既能弥补社区建设所需公共资源的相对不足,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执政党的基层建设。
新加坡社区建设实行统一指导与民主自治并行的原则。国家统一规划,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计划和评估标准,社区发展理事会、民众联络所、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在政府指导下自主活动,并及时向政府反馈民众意见。政府各部门根据社区居民需要,调整规划和管理方式,按照社会服务标准评估各自治组织的业绩,下拨活动经费。政府行政部门、社区管理机构、基层自治组织及社会团体之间职责分明、上下贯通,形成了科学、合理、灵活的社区建设模式。新加坡的小政府理念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社区建设贴近民众,凡可自主管理的,政府放手,但提供指导和经费,培养了社区成员的参与意识,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发展。
社区建设以“人”为中心,满足社区成员生存和发展需要。新加坡注重培养一种为社会自愿贡献的“义工精神”,由国家义务工作中心推动,促进民众及社群的广泛参与,使义工活动服务社区,又能减轻政府的压力。政府还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商家参与社区建设,建立社区服务网络,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平易近人的服务,社区能够为民众提供有效援助,形成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积极、有爱心的社会风气。
社区服务细化为三种类型:一是行政事务服务:服务范围是社区全体成员,但真正接受服务的是有需求的居民,如房屋登记、代办有关手续等,作为准公共物品,属于非营业性低偿服务;二是社会福利服务:针对老弱病残群体,补充其基本生存需求,是公共物品,由社区提供;三是社区商业服务:虽然有便民的因素,但基本接近私人物品,主要提供营业性服务,为解决便民可能导致的营业性亏损,政府考虑适当补贴。
社区基础设施等服务硬件属于公共供给,为此政府投资建设了民众联络所、居委会活动中心、邻里居委会,以及各类社区医院、诊疗所、残障人工作坊、收容所、安老院等基础设施。
社区服务包括家事服务、保健服务等。家庭服务中心是一个以邻里为基础,提供家事服务的福利性机构,承担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工作职能,开展个人与家庭辅导、信息与中介、家庭教育、专业服务及义工培训等服务。新加坡的社区医院作为辅助医疗设施,是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补充,收费低廉,重点满足老年病人的需求。社区医院一般与区域医院为邻,与区域医院共享医疗资源,病人康复护理可转入社区医院。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主要有两种,一是邻里中心及邻区商店,二是菜场及小贩中心。菜场及小贩中心的营业空间作为公共设施由政府规划提供,日常管理由建屋发展局、环境发展部及市镇理事会等部门承担。
新加坡实行社区警察制,社区内设邻里警岗,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邻里警局。邻里警局一般与民众联系所共楼办公,采取一站式警察服务,与社区基层组织密切合作,提供全面治安服务。在社区警察制度下,警方强调警民联防,注重社区的广泛参与,培养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摘编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