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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和东盟国家高校开展法律人才联合培养工作在学生学习环境、教学工作开展、成本-效益、法律文化传播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合作各方的办学资质和信誉、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市场需求以及国别差异是影响合作办学工作的主要因素。合作各方在充分考量和论证上述因素的基础上,应当从确定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制定培养方案、完善教学计划以及选择具体联合形式等方面做好合作办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