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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把握人们的媒体观、人生观、社会观与隐私观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比较真实、具体地了解其隐私观的实际状况及其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据此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随着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大学生的隐私观念有所增强,这主要表现为对隐私及隐私权的一般性接受或认同,但在隐私的具体涵义及可能范围方面,则显得认识较为模糊,而且个体差异也比较大;虽然很多大学生的公共性意识都有提升,但与此同时,也还有不少大学生对于公域与私域的区分尚缺乏足够明确的认识,这直接影响了其隐私观念的细化和发展;大学生在其隐私观念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可能比一般居民更容易接受来自外部(比如西方)的价值观念,这一方面是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又可能导致否定传统文化中仍然具有现代价值的成分。在大学生隐私观念形成的过程中,由于鱼龙混杂、良莠不分,从而可能导致部分大学生出现隐私观念上的偏差和失误。因此,高校的思想教育应正视这一问题,把大学生的隐私观教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隐私观。
[关键词]隐私;公共性;大学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0)02-0085-06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设计
2007年5月,我们与日本筑波大学仲田诚研究小组达成合作研究意向,由仲田诚研究小组设计调查问卷,分别在日本和中国选择若干所大学,就大学生的隐私观念问题展开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比较中日两国大学生在隐私观念方面的异同。
日方设计的调查问卷由11大类问题所组成,涵盖媒体观、人生观、社会观、隐私观等方面。人们的隐私观念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与人们对媒体、人生、社会的看法相联系并表现于对媒体、人生、社会的看法之中的。通过把握人们的媒体观、人生观、社会观与隐私观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比较真实、具体地了解其隐私观的实际状况及其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之前由日方在日本国内所进行的多次问卷调查分析,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由于日方设计的调查问卷在这方面具有已为实践证明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且为尊重日方的研究取向及便于进行比较分析之缘故,我们觉得在我国的类似研究中采用日方的调查问卷是可取的。
2007年10月,我们选择在南华大学实施调查,共发放由日方统一设计的调查问卷400份,回收问卷305份,其中有效问卷302份。2009年,我们运用SPSS13.0软件对所收集的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了对我国当代大学生隐私观念的一些初步判断。虽只能算是管中窥豹,但希望抛砖引玉,促进相关研究的发展。
二、统计结果:对公共性与隐私的看法
一般认为,“隐私”与“公共”是相互区别又彼此相关的两个领域。因此,分析大学生的隐私观念通常需参照其对公共性的看法。表1是此次调查中经统计得出的大学生对有关公共性的若干问题之看法的结果。其中,同意或有些同意“在亲朋好友之间不应该隐瞒任何事情”这一说法的调查对象仅占22.6%,而同意或有些同意“读中国的古典诗词(李白和杜甫等的)能让你忘记世间的名利追求”只占调查对象人数的30.1%。这说明,在中国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大多数大学生在某种程度上开始淡化传统亲情关系中不利于隐私形成的陈旧观念的影响,传统文化的影响也较之以前有所下降。同意或有些同意“过多顾虑面子的人往往缺乏反省,不能进步”这一说法的调查对象占到67.3%,也表明在许多大学生中可能存在弱化传统面子观念的趋势。同意或有些同意“即使是父母也不应该看孩子(初中生以上)的信件和日记”及“自觉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和秩序是一个人的基本原则”这些说法的调查对象分别占81.4%和81.1%,表明绝大多数大学生初步具备了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一些意识和观念。同样能够说明这一点的,是同意或有些同意“在工作上优先考虑熟人的利益是很不公平、很落后的想法”这一说法的大学生占到55.0%,而“在工作上优先考虑熟人的利益”正是传统的熟人社会的特征之一。以上述结论为基础,则66.5%的调查对象同意或有些同意“在就业的时候,优先考虑亲戚朋友是很普遍的现象”的说法,大体上可以被解释为他们对这样的社会现象感到不满,即他们认为这种现象是不应该发生的。此外,有65.9%的调查对象同意或有些同意“受了别人的关照,或得到了礼物,就应该以某种形式来回报”这样的说法,表明大学生在某些方面仍然接受了传统的影响,而不是完全与传统无关。有28.2%的调查对象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和同事工作的情况下把公司的物品(笔记本和笔记用具等)带回自己家使用,这并不是那么坏的行为”,这表明少数大学生的公私界限不甚分明,有某种程度的实用主义倾向。
表2为本次调查中调查对象对隐私的看法的统计结果。其中,同意或有些同意“尊重个人隐私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权利”这一观点的调查对象,占调查对象总数的81.5%,如此高的百分比说明当代大学生普遍重视个人的隐私权利。但由于认知方面的差异,在具体的隐私问题上则没有表现出如此高的认同(在大部分具体的隐私问题上表示同意或有些同意的一般占总调查对象的50%左右)。这说明,虽然当代大学生有了对隐私或隐私权的初步意识,但他们对隐私的重视,主要还限于对抽象的隐私权利的肯定,而对于生活中之隐私权的内涵或具体表现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隐私的特定范围还缺乏明确的认识。而同意或有些同意“中国人更应该注意在互联网上做对外贸易时的隐私保护,例如不要透露个人信息”这一说法的调查对象占调查对象总数的70.9%,远高于在其他具体隐私问题上持同意或有些同意态度的调查对象比例(50%左右),则说明大学生的网络隐私观念要强于其他方面的隐私观念。同意或有些同意“过分尊重个人隐私不太适应注重集体价值的中国文化”这一看法的占调查对象总数的36.5%,说明有部分大学生意识到了隐私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对大学生隐私观念提升的制约。
三、相关因子分析
我们对此次问卷调查所获得的数据进行了探索性的因子分析,得到表3。
进一步运用SPSS软件分析表3中诸因子与隐私看法之间的相关性,则得到表4。
根据表4显示的结果,可说明各因子与各个隐私问题之间的相关性:
1 B1(“在街头设置的防范摄像机是为了维持公共秩序的必要设备”)与因子1(“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因子2(“倾向于传统价值观念”)、因子3(“对公平性持怀疑态度”)均在P<0.01水平上呈现显著相关,即无论是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倾向于传统价值观念的人还是对公平性持怀疑态度的被调查对象都在隐私问题上考虑到维持公共秩序的需要。
2 B2(“使用互联网的搜索引擎(google等)收 集个人的信息并随意地利用(即使没有实际损害)是一个侵权问题”)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为0.032和0.209**,与因子1的相关系数为0.328**。这意味着,对公共性和相互依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在该问题上具有较强的隐私意识,而倾向于传统观念的人则在该问题上表现出的隐私意识最弱,对公平性持怀疑态度的人的隐私意识稍弱。
3 B3(“对方即使是朋友,细问对方的收入和职业、家庭等事,是不尊重隐私的现象”)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为0.085和0.123**,与因子1的相关系数为0.228**。这意味着,对公共性和相互依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在该问题上的隐私意识最强,倾向于传统观念的人在该问题上的隐私意识最弱;对公平性持怀疑态度的人的隐私观念相对保守。
4 B4(“尊重个人隐私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权利”)与因子1的相关系数为0.593**,表示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具有较强的隐私观念,认为尊重隐私是个人权利,也是社会和谐的相关因素;该问题与因子2无关联因素表示倾向传统价值观念的人对此观念持否定态度,认为个人隐私与社会和谐无关。
5 B5(“中国人更应该注意在互联网上做对外贸易时的隐私保护,例如不要透露个人信息等”)与因子1的相关系数为0.387**,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062、0.221**。比较而言,“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在开放性的网络媒体上隐私意识较强,传统价值观念的人在开放性媒体上几乎没有隐私观念。
6 B6(“过分尊重个人隐私不太适应注重集体价值的中国文化”)与因子1无关联因素,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278**、0.043,即倾向传统价值观念的人,个人隐私意识薄弱,其传统价值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隐私意识的形成,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注重集体价值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个体价值重视不够的一面。
7 B7(“过度重视隐私会变得神经质,这样连朋友之间也不说真话,不能无所不谈了”)与因子1、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173**、0.236**、0.097,表明受传统文化观念影响较深的人最担心过度重视隐私对其社会关系的影响,而“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则在此方面的担心相对较少。或多或少,都表明大学生意识到隐私保护应有一定的度。
8 B8(“即使是针对罪犯行为,为了尊重个人的权利,电视和报纸应该谨慎报道犯人的隐私”)与因子1的相关系数为0.458**,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077、0.246**。这表明“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隐私意识强,而倾向传统价值观念的人在问题涉及情景下几乎否定他人隐私。
9 B9(“报纸和电视、杂志等报道杀人事件的时候,受害者的职业、人际关系、成长、人品等的信息都被详细报道,这样的信息在帮助读者深刻了解事件意义方面是很有必要的”)与因子1相关系数为0.168**,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291**、0.055,表示持有传统价值观念的人的隐私意识较为薄弱;而“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中也有部分认为在此类社会性事态面前可以相应降低个人隐私的保护。
总的来说,在这张隐私问题与公共态度相关性的表中,可以很清楚地发现:
第一,对于问题B2、B3、B4、B5、B8,第一个因子(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与这些问题的相关性明显高于其他两个因子与这些问题的相关性。也就是说,“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具有相对较强的隐私意识。
第二,对于问题B6、B7、B9,第二个因子(倾向于传统价值观念)与这些问题的相关性高于其他两个因子与其的相关性。这说明倾向传统价值观念的人,其个人隐私意识薄弱。
第三,对于全部9个问题而言,对公平性的怀疑态度对隐私观念的影响显得不是那么重要,而相对重要的是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的积极态度以及传统价值态度的影响。
四、几点认识
基于上述统计结果及相关分析,我们有以下几点认识:
1 在中国当代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传统的熟人关系逐渐地为新型的社会关系所取代,大学生的公共性意识和相互信赖感增强了,这对当代大学生隐私观念的改变有着明显影响。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大学生,一般也表现出较强的隐私观念。而倾向于传统价值观的大学生,则在隐私意识方面显得较为薄弱。
2 大学生隐私观念的增强,主要表现为对隐私及隐私权的一般性接受或认同,但在隐私的具体涵义及可能范围方面,则显得认识较为模糊,而且个体差异也比较大。这种状况,反映了当代中国大学生的隐私意识还只是处于形成期的初级阶段。此外,这种状况也与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规定尚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有一定关系。我国法律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有隐私方面的立法,但至今仍然不够完备、具体。只有在社会有了进一步发展,有关隐私问题的法律也逐渐成熟且能为大学生充分了解时,大学生的隐私意识才能进入成熟阶段。
3 虽然很多大学生的公共性意识都有提升,但与此同时,也还有不少大学生对于公域与私域的区分尚缺乏足够明确的认识,这直接影响了其隐私观念的细化和发展。公域与私域的明确区分,是现代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对这一区分缺乏足够明确的认识,就必然会造成大学生在隐私事物与非隐私事物之界限上的模糊和混乱,这不利于培养大学生正确的隐私观念。
4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社会的特色之一,尽管随着社会的转型,传统文化的影响力有所下降,但人们不应也不能忽视传统文化的有益成分及其影响力。调查中真正倾向于传统价值观点的大学生只占少数,但不能因此就断言其他不是倾向于传统价值的大学生就完全没有受到传统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可能比一般居民更容易接受来自外部(比如西方)的价值观念,这一方面是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又可能导致对传统文化的极端态度,即在完成适应现代化的思想观念转变、抛弃旧的过时的东西的同时,也否定了传统文化中仍然具有现代价值的成分。因此,在提升大学生的隐私意识的过程中,应特别强调正确对待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不能将隐私意识与所有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价值观念对立起来。
5 由于各高校至今在大学生的隐私观念的形成方面还没有直接的介入和指导,故大学生隐私观念的形成表现为自发的过程。大学生隐私观念形成的这一自发过程的优点之一,在于其本身的自然性、非强制性。但这一过程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盲目性及混杂性。在大学生隐私观念形成的这种过程中,由于鱼龙混杂、良莠不分,从而可能导致部分大学生出现隐私观念上的偏差和失误。因此,高校的思想教育应正视这一问题,把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隐私观教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隐私观。
(致谢:日本筑波大学仲田诚教授等人为本次调查设计和提供了问卷,苏州科技学院韦洪涛博士在统计分析方面给予了技术指导,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责任编辑 李震声)
[关键词]隐私;公共性;大学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0)02-0085-06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设计
2007年5月,我们与日本筑波大学仲田诚研究小组达成合作研究意向,由仲田诚研究小组设计调查问卷,分别在日本和中国选择若干所大学,就大学生的隐私观念问题展开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比较中日两国大学生在隐私观念方面的异同。
日方设计的调查问卷由11大类问题所组成,涵盖媒体观、人生观、社会观、隐私观等方面。人们的隐私观念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与人们对媒体、人生、社会的看法相联系并表现于对媒体、人生、社会的看法之中的。通过把握人们的媒体观、人生观、社会观与隐私观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比较真实、具体地了解其隐私观的实际状况及其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之前由日方在日本国内所进行的多次问卷调查分析,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由于日方设计的调查问卷在这方面具有已为实践证明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且为尊重日方的研究取向及便于进行比较分析之缘故,我们觉得在我国的类似研究中采用日方的调查问卷是可取的。
2007年10月,我们选择在南华大学实施调查,共发放由日方统一设计的调查问卷400份,回收问卷305份,其中有效问卷302份。2009年,我们运用SPSS13.0软件对所收集的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了对我国当代大学生隐私观念的一些初步判断。虽只能算是管中窥豹,但希望抛砖引玉,促进相关研究的发展。
二、统计结果:对公共性与隐私的看法
一般认为,“隐私”与“公共”是相互区别又彼此相关的两个领域。因此,分析大学生的隐私观念通常需参照其对公共性的看法。表1是此次调查中经统计得出的大学生对有关公共性的若干问题之看法的结果。其中,同意或有些同意“在亲朋好友之间不应该隐瞒任何事情”这一说法的调查对象仅占22.6%,而同意或有些同意“读中国的古典诗词(李白和杜甫等的)能让你忘记世间的名利追求”只占调查对象人数的30.1%。这说明,在中国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大多数大学生在某种程度上开始淡化传统亲情关系中不利于隐私形成的陈旧观念的影响,传统文化的影响也较之以前有所下降。同意或有些同意“过多顾虑面子的人往往缺乏反省,不能进步”这一说法的调查对象占到67.3%,也表明在许多大学生中可能存在弱化传统面子观念的趋势。同意或有些同意“即使是父母也不应该看孩子(初中生以上)的信件和日记”及“自觉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和秩序是一个人的基本原则”这些说法的调查对象分别占81.4%和81.1%,表明绝大多数大学生初步具备了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一些意识和观念。同样能够说明这一点的,是同意或有些同意“在工作上优先考虑熟人的利益是很不公平、很落后的想法”这一说法的大学生占到55.0%,而“在工作上优先考虑熟人的利益”正是传统的熟人社会的特征之一。以上述结论为基础,则66.5%的调查对象同意或有些同意“在就业的时候,优先考虑亲戚朋友是很普遍的现象”的说法,大体上可以被解释为他们对这样的社会现象感到不满,即他们认为这种现象是不应该发生的。此外,有65.9%的调查对象同意或有些同意“受了别人的关照,或得到了礼物,就应该以某种形式来回报”这样的说法,表明大学生在某些方面仍然接受了传统的影响,而不是完全与传统无关。有28.2%的调查对象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和同事工作的情况下把公司的物品(笔记本和笔记用具等)带回自己家使用,这并不是那么坏的行为”,这表明少数大学生的公私界限不甚分明,有某种程度的实用主义倾向。
表2为本次调查中调查对象对隐私的看法的统计结果。其中,同意或有些同意“尊重个人隐私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权利”这一观点的调查对象,占调查对象总数的81.5%,如此高的百分比说明当代大学生普遍重视个人的隐私权利。但由于认知方面的差异,在具体的隐私问题上则没有表现出如此高的认同(在大部分具体的隐私问题上表示同意或有些同意的一般占总调查对象的50%左右)。这说明,虽然当代大学生有了对隐私或隐私权的初步意识,但他们对隐私的重视,主要还限于对抽象的隐私权利的肯定,而对于生活中之隐私权的内涵或具体表现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隐私的特定范围还缺乏明确的认识。而同意或有些同意“中国人更应该注意在互联网上做对外贸易时的隐私保护,例如不要透露个人信息”这一说法的调查对象占调查对象总数的70.9%,远高于在其他具体隐私问题上持同意或有些同意态度的调查对象比例(50%左右),则说明大学生的网络隐私观念要强于其他方面的隐私观念。同意或有些同意“过分尊重个人隐私不太适应注重集体价值的中国文化”这一看法的占调查对象总数的36.5%,说明有部分大学生意识到了隐私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对大学生隐私观念提升的制约。
三、相关因子分析
我们对此次问卷调查所获得的数据进行了探索性的因子分析,得到表3。
进一步运用SPSS软件分析表3中诸因子与隐私看法之间的相关性,则得到表4。
根据表4显示的结果,可说明各因子与各个隐私问题之间的相关性:
1 B1(“在街头设置的防范摄像机是为了维持公共秩序的必要设备”)与因子1(“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因子2(“倾向于传统价值观念”)、因子3(“对公平性持怀疑态度”)均在P<0.01水平上呈现显著相关,即无论是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倾向于传统价值观念的人还是对公平性持怀疑态度的被调查对象都在隐私问题上考虑到维持公共秩序的需要。
2 B2(“使用互联网的搜索引擎(google等)收 集个人的信息并随意地利用(即使没有实际损害)是一个侵权问题”)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为0.032和0.209**,与因子1的相关系数为0.328**。这意味着,对公共性和相互依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在该问题上具有较强的隐私意识,而倾向于传统观念的人则在该问题上表现出的隐私意识最弱,对公平性持怀疑态度的人的隐私意识稍弱。
3 B3(“对方即使是朋友,细问对方的收入和职业、家庭等事,是不尊重隐私的现象”)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为0.085和0.123**,与因子1的相关系数为0.228**。这意味着,对公共性和相互依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在该问题上的隐私意识最强,倾向于传统观念的人在该问题上的隐私意识最弱;对公平性持怀疑态度的人的隐私观念相对保守。
4 B4(“尊重个人隐私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权利”)与因子1的相关系数为0.593**,表示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具有较强的隐私观念,认为尊重隐私是个人权利,也是社会和谐的相关因素;该问题与因子2无关联因素表示倾向传统价值观念的人对此观念持否定态度,认为个人隐私与社会和谐无关。
5 B5(“中国人更应该注意在互联网上做对外贸易时的隐私保护,例如不要透露个人信息等”)与因子1的相关系数为0.387**,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062、0.221**。比较而言,“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在开放性的网络媒体上隐私意识较强,传统价值观念的人在开放性媒体上几乎没有隐私观念。
6 B6(“过分尊重个人隐私不太适应注重集体价值的中国文化”)与因子1无关联因素,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278**、0.043,即倾向传统价值观念的人,个人隐私意识薄弱,其传统价值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隐私意识的形成,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注重集体价值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个体价值重视不够的一面。
7 B7(“过度重视隐私会变得神经质,这样连朋友之间也不说真话,不能无所不谈了”)与因子1、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173**、0.236**、0.097,表明受传统文化观念影响较深的人最担心过度重视隐私对其社会关系的影响,而“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则在此方面的担心相对较少。或多或少,都表明大学生意识到隐私保护应有一定的度。
8 B8(“即使是针对罪犯行为,为了尊重个人的权利,电视和报纸应该谨慎报道犯人的隐私”)与因子1的相关系数为0.458**,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077、0.246**。这表明“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隐私意识强,而倾向传统价值观念的人在问题涉及情景下几乎否定他人隐私。
9 B9(“报纸和电视、杂志等报道杀人事件的时候,受害者的职业、人际关系、成长、人品等的信息都被详细报道,这样的信息在帮助读者深刻了解事件意义方面是很有必要的”)与因子1相关系数为0.168**,与因子2、因子3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291**、0.055,表示持有传统价值观念的人的隐私意识较为薄弱;而“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中也有部分认为在此类社会性事态面前可以相应降低个人隐私的保护。
总的来说,在这张隐私问题与公共态度相关性的表中,可以很清楚地发现:
第一,对于问题B2、B3、B4、B5、B8,第一个因子(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与这些问题的相关性明显高于其他两个因子与这些问题的相关性。也就是说,“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人具有相对较强的隐私意识。
第二,对于问题B6、B7、B9,第二个因子(倾向于传统价值观念)与这些问题的相关性高于其他两个因子与其的相关性。这说明倾向传统价值观念的人,其个人隐私意识薄弱。
第三,对于全部9个问题而言,对公平性的怀疑态度对隐私观念的影响显得不是那么重要,而相对重要的是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的积极态度以及传统价值态度的影响。
四、几点认识
基于上述统计结果及相关分析,我们有以下几点认识:
1 在中国当代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传统的熟人关系逐渐地为新型的社会关系所取代,大学生的公共性意识和相互信赖感增强了,这对当代大学生隐私观念的改变有着明显影响。对公共性和相互信赖持积极态度的大学生,一般也表现出较强的隐私观念。而倾向于传统价值观的大学生,则在隐私意识方面显得较为薄弱。
2 大学生隐私观念的增强,主要表现为对隐私及隐私权的一般性接受或认同,但在隐私的具体涵义及可能范围方面,则显得认识较为模糊,而且个体差异也比较大。这种状况,反映了当代中国大学生的隐私意识还只是处于形成期的初级阶段。此外,这种状况也与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规定尚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有一定关系。我国法律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有隐私方面的立法,但至今仍然不够完备、具体。只有在社会有了进一步发展,有关隐私问题的法律也逐渐成熟且能为大学生充分了解时,大学生的隐私意识才能进入成熟阶段。
3 虽然很多大学生的公共性意识都有提升,但与此同时,也还有不少大学生对于公域与私域的区分尚缺乏足够明确的认识,这直接影响了其隐私观念的细化和发展。公域与私域的明确区分,是现代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对这一区分缺乏足够明确的认识,就必然会造成大学生在隐私事物与非隐私事物之界限上的模糊和混乱,这不利于培养大学生正确的隐私观念。
4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社会的特色之一,尽管随着社会的转型,传统文化的影响力有所下降,但人们不应也不能忽视传统文化的有益成分及其影响力。调查中真正倾向于传统价值观点的大学生只占少数,但不能因此就断言其他不是倾向于传统价值的大学生就完全没有受到传统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可能比一般居民更容易接受来自外部(比如西方)的价值观念,这一方面是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又可能导致对传统文化的极端态度,即在完成适应现代化的思想观念转变、抛弃旧的过时的东西的同时,也否定了传统文化中仍然具有现代价值的成分。因此,在提升大学生的隐私意识的过程中,应特别强调正确对待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不能将隐私意识与所有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价值观念对立起来。
5 由于各高校至今在大学生的隐私观念的形成方面还没有直接的介入和指导,故大学生隐私观念的形成表现为自发的过程。大学生隐私观念形成的这一自发过程的优点之一,在于其本身的自然性、非强制性。但这一过程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盲目性及混杂性。在大学生隐私观念形成的这种过程中,由于鱼龙混杂、良莠不分,从而可能导致部分大学生出现隐私观念上的偏差和失误。因此,高校的思想教育应正视这一问题,把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隐私观教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隐私观。
(致谢:日本筑波大学仲田诚教授等人为本次调查设计和提供了问卷,苏州科技学院韦洪涛博士在统计分析方面给予了技术指导,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责任编辑 李震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