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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流生态补偿是保护河流生态健康,实现流域内社会经济的科学可持续发展的成功措施。河北省率先在子牙河流域开展了生态补偿的措施,进而在全省流域范围内推广,初步建立起了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本文在流域生态补偿金制度实践的基础上,分析其中有待优化的方面,重点从机制和制度的角度提出对流域生态补偿的完善策略。
关键词 流域生态补偿 子牙河 机制 河北省
中图分类号:P425.2 文献标识码:A
一、现阶段河北省流域环境的状况分析
河北省位于我国的北方地区,全省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省域内的河流大多发源于山西高原、太行山和燕山山地,流经华北平原,注入渤海。河北省境内分布着众多的中小河流,主要有七大水系,即滦河水系、永定河水系、大清河水系、子牙河水系、漳卫南运河水系、北三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根据2012年6月5日河北省环保厅发布的《2011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2011年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七大水系中,滦河水系和永定河水系为轻度污染,大清河水系和漳卫南运河水系为中度污染,北三河水系、子牙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为中度污染。因此,要实现河北省“十二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推动全省社会经济在新的轨道上持续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流域范围内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创新完善已迫在眉睫。
二、河北省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现状剖析
2008年3月6日,针对子牙河水系水污染恶化的趋势,改善子牙河水系水环境质量,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各设区市界断面水质COD目标考核并对造成水体污染物超标的设区市试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
1、考核的区域范围。河北省实行的跨市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的地区主要涉及到了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和沧州5个市,总共48个县。
2、生态补偿金的扣缴标准。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的生态补偿金的扣缴依据是断面水质COD的超标状况,具体扣缴金额按照以下情况核算:一种情况是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时,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1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5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150万元;另一种情况是当河流入境水质超标,而出境断面污染物浓度继续增加时,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2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2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300万元。
3、生态补偿金的用途。河北省扣缴的生态补偿金额实行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规定项目。生态补偿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一是群众饮水安全项目;二是下游经济损失项目;水污染减排项目。
4、污染治理的配套措施并行。河北省政府在实行生态补偿扣缴政策的同时,开展了河流污染综合治理的“三大战役”,即企业环境违法集中整治战役、重点污染源治理攻坚战役和跨界面水质全面达标战役。在子牙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企业排污控制、污染源在线监控和产业结构升级改造等途径进行整治。
三、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探索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一个创新性的举措,对子牙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有重要功效。在总结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基础上,河北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的七大水系,56条河流试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但是,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以下问题:
1、市场机制作用弱。从2008年3月河北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市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的通知》到2010年的《生态补偿管理办法》,这一系列旨在推动流域内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的政策性的法律法规文件,都是政府的行为,都是在行政框架内实施的。在流域生态补偿的过程中,政府无疑有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职能,但过多的政府干预和主导会造成地方的补偿积极性不高,达不到整体的效益。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是建立在奖惩处罚机制上的,流域之间缺少共同协调,从长远来看,没有以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基础的市场机制的保障,是难以维持长久的。
2、扣缴政策难保长期性。河北省在流域内实行的生态补偿是根据断面水质COD目标考核来确定扣缴金额,对于水质超标的市县,由环保厅负责计算扣缴的总额,并由省财政厅执行扣缴。但这种扣缴政策并没有考虑到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和不同的财政状况,生态补偿金让各市县的财政来负担,势必会对有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最终也不利于生态补偿机制的长久持续发展。
3、流域内合作的缺乏。河北省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的上下游之间财政扣缴进行补偿,是在上级政府行政政策法令之下的被动行为,流域之间没有形成自觉的协作体制。实施流域之间的生态补偿,保护整个流域生态的科学持续发展离不开合作,这就需要打破地区和行业的界限,共同建一个有效地充分协商与联动机制。
四、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优化完善
(一)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框架。
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设计要根据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十二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设计。一般地说,生態补偿机制都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实现公平与效率;二是可持续和科学发展;三是政府和社会联动。在坚持这些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河北省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如下的框架设计:
在这个总体框架中,生态补偿机制是一个政府、企业和公民三位一体的全新机制,政府主要起着统筹全局和协调各方的作用,它指引企业和公民的行为,政府、企业和社会三者之间同时也是互助合作协商和监督的关系。
(二)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突破。
完善流域生态补偿的管理体制,河北省可以筹划和建立一个“生态补偿管理委员会”,,对各地区生态补偿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监查。建立起生态补偿的问责制度和领导干部绿色GDP政绩考核制度,切实让领导干部把生态环境问题注重起来,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建立补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确保生态补偿的资金全面到位和落到实处。
(三)机制架构下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第一,寻求多元化的补偿资金渠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提高原有的水价和水资源费;二是加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投入力度;三鼓励各种形式的民间组织、环保社团以及个人参与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上。第二,实行“阳光补偿”政策。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和评估,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第三,开启民众的智力。可以设立生态补偿的听证制度,也可以通过生态补偿的相关宣导,让民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Neil Hawke,Pamela Hargreaves.Environment Compensation Schemes experience and prospects.Environment Law Review 2003,5:9-22.
[2]刘俊威、吕惠进.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分析及优化对策探讨.绿色科技,2011(11):113-117.
[3]王丰年.论生态补偿的原则和机制.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01):31-35.
[4]阮本清、许凤冉、张春玲.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与实践,水利学报,2008(10):1220-1224.
[5]谢维光、陈雄.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进展述评.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18):461-465.
[6]王鸿亮.河北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显现效力.环境保护,2009(10).
[7]2011河北省经济年鉴.河北省统计局.
[8]周大杰、董文娟、孙丽英、石缎花.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4):131-135.
关键词 流域生态补偿 子牙河 机制 河北省
中图分类号:P425.2 文献标识码:A
一、现阶段河北省流域环境的状况分析
河北省位于我国的北方地区,全省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省域内的河流大多发源于山西高原、太行山和燕山山地,流经华北平原,注入渤海。河北省境内分布着众多的中小河流,主要有七大水系,即滦河水系、永定河水系、大清河水系、子牙河水系、漳卫南运河水系、北三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根据2012年6月5日河北省环保厅发布的《2011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2011年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七大水系中,滦河水系和永定河水系为轻度污染,大清河水系和漳卫南运河水系为中度污染,北三河水系、子牙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为中度污染。因此,要实现河北省“十二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推动全省社会经济在新的轨道上持续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流域范围内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创新完善已迫在眉睫。
二、河北省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现状剖析
2008年3月6日,针对子牙河水系水污染恶化的趋势,改善子牙河水系水环境质量,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各设区市界断面水质COD目标考核并对造成水体污染物超标的设区市试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
1、考核的区域范围。河北省实行的跨市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的地区主要涉及到了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和沧州5个市,总共48个县。
2、生态补偿金的扣缴标准。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的生态补偿金的扣缴依据是断面水质COD的超标状况,具体扣缴金额按照以下情况核算:一种情况是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时,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1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5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150万元;另一种情况是当河流入境水质超标,而出境断面污染物浓度继续增加时,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2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2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300万元。
3、生态补偿金的用途。河北省扣缴的生态补偿金额实行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规定项目。生态补偿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一是群众饮水安全项目;二是下游经济损失项目;水污染减排项目。
4、污染治理的配套措施并行。河北省政府在实行生态补偿扣缴政策的同时,开展了河流污染综合治理的“三大战役”,即企业环境违法集中整治战役、重点污染源治理攻坚战役和跨界面水质全面达标战役。在子牙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企业排污控制、污染源在线监控和产业结构升级改造等途径进行整治。
三、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探索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一个创新性的举措,对子牙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有重要功效。在总结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基础上,河北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的七大水系,56条河流试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但是,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以下问题:
1、市场机制作用弱。从2008年3月河北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市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的通知》到2010年的《生态补偿管理办法》,这一系列旨在推动流域内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的政策性的法律法规文件,都是政府的行为,都是在行政框架内实施的。在流域生态补偿的过程中,政府无疑有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职能,但过多的政府干预和主导会造成地方的补偿积极性不高,达不到整体的效益。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是建立在奖惩处罚机制上的,流域之间缺少共同协调,从长远来看,没有以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基础的市场机制的保障,是难以维持长久的。
2、扣缴政策难保长期性。河北省在流域内实行的生态补偿是根据断面水质COD目标考核来确定扣缴金额,对于水质超标的市县,由环保厅负责计算扣缴的总额,并由省财政厅执行扣缴。但这种扣缴政策并没有考虑到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和不同的财政状况,生态补偿金让各市县的财政来负担,势必会对有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最终也不利于生态补偿机制的长久持续发展。
3、流域内合作的缺乏。河北省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的上下游之间财政扣缴进行补偿,是在上级政府行政政策法令之下的被动行为,流域之间没有形成自觉的协作体制。实施流域之间的生态补偿,保护整个流域生态的科学持续发展离不开合作,这就需要打破地区和行业的界限,共同建一个有效地充分协商与联动机制。
四、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优化完善
(一)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框架。
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设计要根据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十二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设计。一般地说,生態补偿机制都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实现公平与效率;二是可持续和科学发展;三是政府和社会联动。在坚持这些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河北省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如下的框架设计:
在这个总体框架中,生态补偿机制是一个政府、企业和公民三位一体的全新机制,政府主要起着统筹全局和协调各方的作用,它指引企业和公民的行为,政府、企业和社会三者之间同时也是互助合作协商和监督的关系。
(二)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突破。
完善流域生态补偿的管理体制,河北省可以筹划和建立一个“生态补偿管理委员会”,,对各地区生态补偿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监查。建立起生态补偿的问责制度和领导干部绿色GDP政绩考核制度,切实让领导干部把生态环境问题注重起来,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建立补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确保生态补偿的资金全面到位和落到实处。
(三)机制架构下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第一,寻求多元化的补偿资金渠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提高原有的水价和水资源费;二是加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投入力度;三鼓励各种形式的民间组织、环保社团以及个人参与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上。第二,实行“阳光补偿”政策。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和评估,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第三,开启民众的智力。可以设立生态补偿的听证制度,也可以通过生态补偿的相关宣导,让民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Neil Hawke,Pamela Hargreaves.Environment Compensation Schemes experience and prospects.Environment Law Review 2003,5:9-22.
[2]刘俊威、吕惠进.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分析及优化对策探讨.绿色科技,2011(11):113-117.
[3]王丰年.论生态补偿的原则和机制.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01):31-35.
[4]阮本清、许凤冉、张春玲.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与实践,水利学报,2008(10):1220-1224.
[5]谢维光、陈雄.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进展述评.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18):461-465.
[6]王鸿亮.河北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显现效力.环境保护,2009(10).
[7]2011河北省经济年鉴.河北省统计局.
[8]周大杰、董文娟、孙丽英、石缎花.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4):1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