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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头这一段稿子,是从Jespersen的《语法哲学》抽译的(原书第十一章)。原来的动机是帮助几位年轻的同志看J.的书。这一章里接触到十三四种外语,常碰上拦路虎,译出来看着方便点。原书出版五十年了。现在推荐给人看,还有用没有呢?我的回答不问可知是‘有’,要不然我就不翻它了。底下就想就它的长处说几句。(事后还要就我个人能力能看出来的短处说两句。) 这部书的作者,真正是尽力详细地占有材料以后才动笔的。看了它,不光能知道J.的见解,也能知道好些语言学史上的好手们的部分见解。除了这个,还能知道一些不好得的偏僻的语言材料—比方原脚注②里的古挪斯话。在J.这位丹麦人身上,这简直是必修课。在咱们这里,就我接触过的师友说,研究Saga的也许有,直接看原作的可一位也没有。靠J.的介绍咱们可以把眼界扩大点儿。虚心点儿。虚心使人进步嚜!不是有过只懂英语就写语法理论,而且“盛气凌人”的著者吗?介绍一位博学的作者,可以帮助语言学界消除“束书不观,挥尘清谈”的帮风。这总不能说没用吧! 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J.当然并没作到“尽美尽善”,将来怕也有不了这样的人。就这一章说,也就有象我在译者注里指出来的“如著败絮行荆棘中”的地方。他另一部书Analytic Syntax里也有。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很多。我个人的看法是,他的语法观里还有印欧传统语法和逻辑的残余。印欧系最古也最有科学性的老传统语法是梵文法。它的特点也是一切欧洲语法书的特点,它的缺点呢,要是有的话,往往也成了普遍的了。语言是反映客观世界的运动,表达说话人的思想感情的。那么语法书里就该有表义部分、表情部分。学过德语又不限看科技书的人都觉出来过那虚拟式有多么叫人头疼吧!因为那里净是表情部分。可是这在印欧语法里往往是靠变形态来表达的。比方梵文jivya(sa)m这个动词里(sa)是表情的。咱总不好意思把人家一个动词劈两半儿吧!(我这么拼字也欠打板子。)换句话说,表情部分淹没到变形态(这主要是表义的)的汪洋大海里了。表情部分一受忽视,板着脸的逻辑可钻进来了。一种语言的语法机器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我个人的看法是,它好象一架多能拖拉机。带上犁片它是翻土机。带上挎斗子它是小卡车。带上个传动皮带接上别的机器它是动力机。大部分零件是共同的。有时候一个零件两用三用。有的零件一阵儿添上,一阵儿减下去。严格的说,一种语言本该有判断语法、叙述语法、命令(疑问)语法、感叹语法……至少四部。这里每一种有自己的词类(大同小异)、句法。比方“甚么”在命令(疑问)语法里是疑问代词。在叙述语法里它是不定代词(“冷了!我得穿上点儿甚么”)。同样,判断句有它的形式:客体+判断。这在通俗逻辑里叫“主语+述语”,挪到判断语法里来讲句型,还可以凑合着使(我在译者注里指出“线段AB≡BA”并不是它包括得了的,现代逻辑宁肯写个函数式)。在叙述句里它完全不适用。汉语的叙述句型是“时间坐标+空间坐标+线索+核心事件”,只有最后一部才是必不可少的。有人非得要求二部式,就任意加所谓“被省略”的部分。“下雨了”就成了“天+下雨了”。这些先生都不肯调查研究民意。他要问犹太人,就发现“耶和华”是“被省略的”。问道教徒,是“玉帝派龙王”。问北京七十岁以上的老大妈,就许得着“妙峰山的王三奶奶”。语法研究就变成宗教辩论或儿戏了。 J.是相当开明的。可是他也没打通“一种语法,一个句型”这一关,所以给主语下定义免不了拖泥带水,甚至于无心偷换概念。通俗逻辑给判断命题作的解释是“判断对象+它属的类”。这本不是万灵的。碰巧了语法习惯有权不遵守甚至于踢开逻辑。这一来,本文后四分之一里J.好象突然丢了口才,成了个拙口笨舌给别人圆谎的人了。总之印欧传统和通俗逻辑束缚了他。上头说的是“管见所及”,供同志们参考。王力王先生是使用过J.的三品说的。我用术语本该向他看齐。可是因为行文方便,没能完全划一。等名词统一以后再修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