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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上升为全国“两减免三补贴”重要的支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开辟了国家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新阶段,既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最直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有效手段。现以慈溪市为例,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对策和建议,以期今后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