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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面、獠牙、黑白无常、骷髅……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文身,布满了这些少年的胸前、后背、胳膊甚至腿上。他们以文身为耀,混迹社会,好勇斗狠,甚至触犯了法律,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
6月1日上午,由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提起诉讼的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宿迁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文身馆经营者张华为未成年人文身,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而被判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据悉,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宿迁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第一案,以法院明文判令的形式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
少年文身引起检察官关注
“就这个,唐狮,帮我文在胸口!”
“我要这个,黑白无常!”
2019年12月的一天,15岁的小杰和16岁的小威一起来到张华经营的文身馆,要求在胸前和后背文上图案,并特别要求把“一生戮战”四个字文在侧腰,把太阳神标志文在后颈。“克哥说了,这就是我们的标志,以后谁有一样的,谁就是兄弟!”一脸稚气的他们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向往和得意。
小杰和小威分别在不同的学校上初中,初三毕业后,两人都没有考上高中。十四五岁的年纪,也不能工作,他们都被家里人送去读中专,学汽修专业。因为都喜欢打“王者”,玩“吃鸡”,两人就这样成了好朋友。好朋友不仅一起玩游戏,他们还一起旷课,一起夜不归宿,一起认识新“朋友”。
小克,就是他们认识的新朋友。虽然只比他们大一岁,却早已不上学,已经是别人眼中的“克哥”了。在小杰和小威眼里,克哥是威风的,做什么都很酷。当然,最酷的就是克哥身上满满的文身了。他额头上的那个“天眼”,感觉每次他就那么一瞪,他们的对家就能给克哥吓跑,难怪克哥每次打架都那么勇猛,就跟二郎神似的。
“出来混,身上怎么可能没有点东西!”受克哥的影响,小威和小杰,以及其他常在一起玩的孩子,都开始文身了。这些十五六岁的孩子,已经成了文身店里的常客。其中,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有4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身上的文身是在张华的店里文的。而就张华自述,其开展文身服务的几百名对象中,有六七成是未成年人。
“百分之七八十都是小孩,一般没有什么职业,也不会去核实他们年龄和身份,一般半臂线条200元,整臂400元,满背线条500元,小图案一般不超过100元……”张华说,因为文身价格不贵,吸引了不少孩子。很多孩子没那么多钱,就先一点一点地文,这次文一点线条,下次来再文满整个图案,后面可能还会上色。
在调查中还发现,张华在没有申请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成年人清洗文身。张华说,他会洗一些面积小的文身,大的不洗,因为不仅有风险,还洗不干净。在调查中发现,张华在没有申请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清洗文身。
2020年5月,未满17岁的小克因涉嫌参与两起聚众斗殴案被移送审查逮捕,提审中,他揉搓着自己刺满墨色花纹的手臂,一边流着泪,一边对检察官说:“反感,特别反感,我现在恨不得把它抠了,糟蹋自己啊!”沭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叶梅承办此案。她发现,小克手臂和胸前有大面积黑白无常文身图案,面目狰狞的墨色图案与其稚气未脱的面孔显得格格不入。而案件中涉及的其他十几名未成年人,身上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文身,其中也包括小杰和小威。
检察院发现,像小克这样的未成年人大面积文身的情况在其他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当中,也不时出现。进一步梳理了近三年办理的未成年涉罪案件后,该院发现约有10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身上都有“一生戮战”“黑白无常”“天眼”“死亡线”等暴力、猎奇的文身图案,且大部分是满臂、满背的大面积文身。这些情况让检察官震惊。而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是因为无知盲从、江湖义气,或者单纯觉得酷。
文身价格不贵,但是清洗文身非常贵,还很难洗干净。高中生小丁觉得文身很“酷”,冲动之下花了50元在手臂上文了“lucky”希望自己考试顺利。3天后小丁后悔,去清洗时得知,清洗文身至少需要2000元,花费高昂还会留下疤痕。经过半年的清洗,小丁手上文的字母淡了一些。
小宇却没有这么幸运。2020年8月,小宇因参与一起强迫卖淫案被移送审查逮捕。小宇父母才发现小宇手臂狰狞的图案。小宇被不予批准逮捕后,母亲带着小宇进医院洗文身,花费9000多元后仍未看见多大变化。
小江的情况,则更让人痛心。本想洗了文身重新开始生活,但在洗文身的过程中,小江产生了严重过敏反应,长时间嗜睡,状况不佳。父母担心他脑神经受伤,带着他四处求医,打了半个多月点滴,最后文身没有洗掉,也不敢再洗了。
这些文身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心痛和反思的同时,也对给未成年人文身的从业人员发出了诘问,并希望“能有哪个機构出来管理一下这个行业!”
“给点儿钱就能文,但是花多少钱都洗不掉!我带孩子去洗,花了6000多元,用的激光机器,回来肉都烂了,化脓了……”小韩的母亲痛心地说。
叶梅说,文身不仅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对他们的未来前途也有不良影响。目前,我国参军、从警、公务员录用等都对文身有限制。有部分被帮教未成年人对帮教社工说,在返校就读、就业和择偶时,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为什么有这么多涉案未成年人文身?文身馆对未成年人文身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检察机关该如何作为?
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履职
经初查,沭阳县检察院将相关情况向江苏省检察院、宿迁市检察院汇报。就为未成年人文身是否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三级院多次组织进行论证,并向最高检作了汇报。最高检、江苏省院提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是“最重大和最核心”的公共利益,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特殊保护原则,检察机关应主动履职,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在上级院的指导下,沭阳县检察院迅速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从走访侵权文身馆、赴相关行政机关调取证据、与涉案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谈话、相关法律法规检索等方面分头开展调查工作。 办案组对文身馆经营者、36名涉案未成年人及监护人、主治医师谈话70余份,制作调查谈话笔录300余页,调取侵权主体个人信息、工商注册信息等相关书证150余页,并对提取的文身颜料是否有毒有害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经调查发现文身馆的混乱无序和行业失管问题:不少文身馆没有任何证照,环境普遍脏乱差;购买的颜料、器械、用品用具等来源不明,质量无法保证;消毒意识不强,极易造成文身创面感染及传染病传播风险;有的文身馆甚至违法开展洗文身业务,涉嫌非法行医,给不特定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很大损害;送检的文身颜料含有致癌的游离甲醛成分。
沭阳县检察院调查认为,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清洗文身医疗活动、文身经营主体的主管部门,均未履行对文身行业无证经营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情形下开展洗文身业务行为的监管职责,导致该县文身馆长期无证无照经营,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0年10月30日,该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对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职是否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听取了团委、妇联、关工委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文身馆无证无照为未成年人文身、洗文身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意该院对为未成年人文身相关的行业進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第二天,沭阳县检察院向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书,建议卫健局依法履行对文身馆无证经营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情形下开展洗文身业务行为的监管职责,建议市监局依法履行对文身馆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职责。
沭阳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联合县商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对文身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文身馆20家,责令停业2家,限期变更经营范围6家;对其余无证开展洗文身业务开展调查,办理营业执照和健康证18家,发放法律风险提示函200余份,并据此建立风险提示、身份审核等行业制度。
民事公益诉讼弥补立法不足
专项整治在规范文身行业的同时,也在更深层次上发现了文身行业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相关规定对文身行业分类的标准模糊。根据国家统计局《居民消费支出分类》的规定,文身应纳入美容美发服务;而根据卫生部、商务部《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的规定,美容是指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保养等服务。显然,文身因其侵入性特点,又不属于生活美容。
其次,文身是否属于公共场所也不明确。“目前江苏省公共场所监管范围里面没有文身行业,所以我们现在没办法把文身作为公共场所进行监管,纳入卫生许可证管理范围。” 沭阳县卫健局执法大队中队长杨勇说,“可能全国来讲基本上都处于这种情况,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也没有具体的行业规范。”
此外,能否为未成年人文身,我国还没有明确的禁止性法律规定。这也导致了沭阳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都认为自己对为未成年人文身没有行政处罚依据。而调查发现,不仅仅是沭阳县,周边一些市、县以及其他省、市也存在不同程度地为未成年人文身的现象。
沭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海涛认为,未成年人文身,其监护人需要反思,加强家庭有效监护,但是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正如禁止为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一样符合立法本意。为弥补为未成年人文身的立法不足,检察机关决定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追究文身馆侵权责任,从对文身馆经营行为的规制入手,以一儆百。
经查,自2017年6月1日开业到2020年4月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张华经营的文身馆六七成业务来自未成年人,至少为上百名未成年人做过文身。2020年12月25日,沭阳县检察院对张华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进行了公告。
文身馆主公开道歉
因案件影响重大,2021年4月9日,沭阳县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至宿迁市检察院办理。宿迁市检察院组成了由刘加云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办理此案。5月6日,宿迁市检察院以张华为未成年人文身侵害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向宿迁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5月24日,这起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案在宿迁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宿迁市中级法院院长金飚担任审判长,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加云、沭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叶梅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出庭履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文身馆经营者代表、社区群众、宿迁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媒体记者40余人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认为,张华明知服务对象为未成年人,也明知文身的损害后果,其使用的文身颜料经鉴定也含有有毒危险物质,其为未成年人文身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也给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学业、择业、社交等权益造成较大影响,影响众多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精神违背,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中,检察机关与被告张华及张华诉讼代理人围绕案件基本事实、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以及被告应承担的责任等焦点问题,逐一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出庭的专家证人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沭阳县中医院美容中心主任刘厚生出庭作证说,文身对皮肤是创伤行为,染料渗入到皮肤里,有造成发炎、感染等风险。相较文身,洗文身更为痛苦,难以清除和复原。
南京大学狄小华教授认为,文身是一种亚文化,与社会主流价值背道而驰。文身常常会赋予一个人特殊的身份地位或者生活行为方式,从而强化对违法犯罪的认同。本案中未成年人文身的数量多,面积大,危害不能小觑。
“我的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今后我一定会查验年龄,坚决不为未成年人文身了。”庭审中,被告张华当庭表达了悔意,希望得到未成年人及家人和广大社会公众的谅解。
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加云发表出庭意见,请求判令张华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国家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呼吁大家对于未成年人要给予特殊、优先的保护。
法院审理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进一步强化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明确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该法的修订,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涉未成年人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且该法并未向被告施加具体义务,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和程度并未加重,不存在减损被告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案可以适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张华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损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有碍未成年人充分行使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总则关于对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遂作出上述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所有诉求。
参与旁听的文身场馆经营者们也表示受到了教育。一名文身馆主说:“以前没有这个意识,只要顾客喜欢,来者不拒。今后不会再给未成年人文身了,也不再给顾客洗文身了。”据了解,张华和今天参加旁听的文身馆主都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也领取了健康证。
“此案的办理,是江苏省检察机关认真领会司法新精神、主动适用新法律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体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理念,也有助于促进文身行业规范治理。”江苏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毛建忠表示。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