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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和判决?
1、债权人起诉对方最好在其离开住所地一年以内起诉,因为有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项“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这里的法律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项“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农村承包经营户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一样,对其所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承包经营的,其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其债务以家庭财产承担,即无论是个人经营的还是家庭经营的,都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由个人所有的财产或者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农村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和无生活来源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生产工具。
怎样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则须具备四个要件,
一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法律,包括直接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社会公德、国家政策、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二是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
三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对其行为及损害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当有人因你的某种行为向你主张权利,你自己可以针对上述条件分析自己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什么叫行政赔偿?行政赔偿都赔偿哪些
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就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方式有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与行政补偿不同,行政赔偿通常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所引起的,而行政补偿则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引起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的规定,赔偿方式和标准如下:
1、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月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
2、造成身体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收入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20倍。对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4、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5、造成财产权损害的,能返还财产的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按直接损失予以赔偿,财产已被拍卖的,给付拍卖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不服哪类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行为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法定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利而实施的对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不服行政主体的下列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强制措施。具体指强制扣留、强制治疗、强制戒毒等人身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及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下,如防疫、交通、自然灾害等情况下,为社会安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企业经营自主权具体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内部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等。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如申请工商、技术监督、交通、规划、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修理器具许可证、运输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抚恤金主要有两种一是伤残抚恤金;二是遗属抚恤金。这里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发给的,对规定由企事业单位发放的,不属行政诉讼范围。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设定义务的。如各种摊派、多收费等。
8、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即凡属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起诉。
打行政官司可以委托代理人吗?如何委托?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打行政官司可以委托代理人,最多可以委托两位代理人。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委托代理人。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不能兼作证人。《行政诉讼法》第73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的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不要写“一般代理”或“全权代理”,而应将具体的权限逐一写清楚,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授权委托书在起诉时或开庭审理前交法院。
委托代理诉讼的律师比其他委托代理人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法》第30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和私人隐私的材料,但应按法律规定保密。其他委托代理人只可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且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什么是仲裁条款?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出现纠纷后是否还可到法院起诉?
所谓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由于仲裁是依照法律所允许的仲裁程度裁定争端,因而此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以合同条款形式达成的、将因有关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仲裁协议。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仲裁作为解决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手段,愈来愈普遍地为社会所采用。当事人之所以选择仲裁,是因为仲裁具有程序简便、充分自治、易于执行、信息保密诸多独特的优势。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开庭制度。未经当事人的同意,第三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不公布于媒体。
民诉法第111条第2款规定,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
证据有几种,都有哪些?
民诉法第63条规定了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
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律师回复:根据民诉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调解协议不生效,法院应依法判决。如果已签收协议书,只能通过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途径解决。
被告拒不到庭怎么办?
(1)根据民诉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根据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1、债权人起诉对方最好在其离开住所地一年以内起诉,因为有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项“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这里的法律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项“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农村承包经营户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一样,对其所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承包经营的,其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其债务以家庭财产承担,即无论是个人经营的还是家庭经营的,都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由个人所有的财产或者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农村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和无生活来源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生产工具。
怎样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则须具备四个要件,
一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法律,包括直接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社会公德、国家政策、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二是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
三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对其行为及损害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当有人因你的某种行为向你主张权利,你自己可以针对上述条件分析自己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什么叫行政赔偿?行政赔偿都赔偿哪些
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就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方式有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与行政补偿不同,行政赔偿通常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所引起的,而行政补偿则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引起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的规定,赔偿方式和标准如下:
1、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月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
2、造成身体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收入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20倍。对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4、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5、造成财产权损害的,能返还财产的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按直接损失予以赔偿,财产已被拍卖的,给付拍卖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不服哪类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行为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法定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利而实施的对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不服行政主体的下列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强制措施。具体指强制扣留、强制治疗、强制戒毒等人身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及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下,如防疫、交通、自然灾害等情况下,为社会安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企业经营自主权具体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内部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等。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如申请工商、技术监督、交通、规划、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修理器具许可证、运输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抚恤金主要有两种一是伤残抚恤金;二是遗属抚恤金。这里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发给的,对规定由企事业单位发放的,不属行政诉讼范围。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设定义务的。如各种摊派、多收费等。
8、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即凡属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起诉。
打行政官司可以委托代理人吗?如何委托?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打行政官司可以委托代理人,最多可以委托两位代理人。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委托代理人。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不能兼作证人。《行政诉讼法》第73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的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不要写“一般代理”或“全权代理”,而应将具体的权限逐一写清楚,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授权委托书在起诉时或开庭审理前交法院。
委托代理诉讼的律师比其他委托代理人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法》第30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和私人隐私的材料,但应按法律规定保密。其他委托代理人只可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且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什么是仲裁条款?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出现纠纷后是否还可到法院起诉?
所谓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由于仲裁是依照法律所允许的仲裁程度裁定争端,因而此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以合同条款形式达成的、将因有关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仲裁协议。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仲裁作为解决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手段,愈来愈普遍地为社会所采用。当事人之所以选择仲裁,是因为仲裁具有程序简便、充分自治、易于执行、信息保密诸多独特的优势。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开庭制度。未经当事人的同意,第三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不公布于媒体。
民诉法第111条第2款规定,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
证据有几种,都有哪些?
民诉法第63条规定了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
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律师回复:根据民诉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调解协议不生效,法院应依法判决。如果已签收协议书,只能通过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途径解决。
被告拒不到庭怎么办?
(1)根据民诉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根据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