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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法条竞合是数法条之间存在包容关系或交叉关系的现象,它包括包容竞合和交叉竞合两种类型。在法条竞合的情形下."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复杂法优于简单法"是其适用原则,而所谓"重法优于轻法"原则,由于违背立法本意,又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相悖,不应作为法条竞合法条适用的主要原则或者补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