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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在2008年颁布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办法》,共1 1条,但只针对北京户籍老人.201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据此,本市同时制订了常住老年人享受优待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这意味着,今后在京常住的外地老人,也将享受与北京老人同样优待,包括免费乘车、逛公园等9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