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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北省是交通大省,纵横交错的高速公路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路网,大部分高速公路的效益都不错,高速公路项目历来是各家银行的重点营销对象。虽然在过去的一年里,高速公路项目被银监部门列入政府融资平台,严控新增贷款,但从未来几年的发展来看,支持高速公路项目仍不失为银行发展信贷业务的选择之一。本文试图对高速公路贷款的几个风险点做一些提示,并对发展此类信贷业务提出建议。
关键词:高速公路;信贷;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一、影响高速公路贷款质量的几个问题
(一)分散的经营模式易造成资源浪费、效率下降
目前,河北省高速公路由省高管局或各地市管理,总体经营仍是分散的。这种管理模式一方面造成同一条路被人为分割成多个项目,资金来源和竣工时间不一致,难以保证整条路同时贯通;另一方面,多个管理单位的存在也造成管理经验难以共享,管理成本加大,管理水平良莠不齐。
(二)断头路和分支路线易造成路网的综合效应短期内不能实现
个别路段效益较差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是处于断头状态,车流量网络诱增效应无法显现;二是与干线网的连接不够,无法形成畅通的高速公路网。
(三)在建高速公路建设成本大幅提高
高速公路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河北省早期建造的高速公路多在平原地带,造价较低,但近年来,建造成本大幅上涨。目前已建成通车的项目平均每公里造价约3400万元,在建项目平均每公里造价近7000万元,提高了106%。单位造价的大幅增长致使项目总投资增加,贷款额度提高,在现有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可能造成通行费收入无法覆盖贷款本息。
(四)还款计划与实际还款能力不匹配
高速公路在通车后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才能达到预期收益。因此,银行在制定授信方案、设定还款计划时,在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前几年设定了较高的还款额,容易造成项目在短期内出现还本付息困难的情况。
(五)贷款担保方式较单一
由于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的特殊性,绝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贷款都采用收费权质押方式,其他担保方式难以实现。采用收费权质押主要有如下不利因素存在:一是由于一条公路由多家银行提供贷款支持,均采用收费权质押方式,造成多家银行共享同一公路收费权质押的情况,而且质押的收费权大多不易转让,实际上难以作为第二还款来源保全银行资产。二是项目建设期间,借款人无法取得经营收费权,只能用未来的收费权作质押,造成项目建设期间银行担保实际上悬空。
二、对发展高速公路信贷业务的几点建议
河北省高速公路“五纵、六横、七条线”主骨架已初步形成,这对各家银行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方面,新建、续建的优质项目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另一方面,通车运营的高速公路逐步增多,高速公路贷款的贷后管理任务更加艰巨。
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关注两个问题
第一,关注相关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高速公路属于垄断性行业,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往往是系统性的。如收费期限调整、建设标准提高、贷款利率调整、收费标准的提高、高速公路贷款纳入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等等,这些因素必将对银行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因此,银行应持续关注国家和省内各项政策的变化,并随之调整营销策略和授信方案。
第二,关注各地市高速公路经营模式变化带来的影响。目前,部分地市仿效省高管局成立了当地的道路建设融资中心,对高速公路贷款实行统贷统还,一方面有利于对高速公路集中管理、统一还贷、降低成本,但另一方面也造成银行对其资金流动的监管难度加大。对此,应特别关注项目债权债务关系的变化,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采取措施保障银行合法权益。另外,对于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有选择的予以重点支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抓住两个重点
一是抓住重點客户:优先支持实力雄厚的省高管局,适当给予政策优惠,通过项目贷款或其他信贷产品的支持;对于各地市交通部门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重点支持那些已通车高速运营较好、地理位置优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和客户;对于经营性合资公司,抓住其所管路段大、中维修等资金需求机会,适当加大营销力度,给予信贷支持。
二是抓住重点项目:优先支持列入国家干线公路网的项目;对于省级干线公路网,重点支持能够与其他已建或在建干线高速连接,项目建成后能形成纵横网络的项目;审慎控制地市间高速或有特殊功能的高速,有选择的支持那些出资人实力较强、资本金能够落实、公路沿线地区经济较发达的项目,或者中心城市之间的项目。
(三)采取三个措施
一是通过“银团贷款”分散风险。对于投资额高、项目业主实力一般的项目,可采用“银团贷款”方式。“银团贷款”在分散风险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一是参加行较多,对于同一项目的风险实现共同分担;二是贷款份额通过友好协商确定,避免恶性竞争;三是在出现政策变化时,多家银行形成利益共同体,在政府部门的话语权大大高于单家银行。
二是通过合理设定还款计划规避风险:一方面,在高速公路项目评估和安排还款计划时,加强贷前的调查分析,合理设定还款计划,逐步减少与实际还款能力不匹配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对于运营3年以上,收益与评估数据差距较大、仍未达到预期车流量的项目,应考虑对其进行后评价,结合项目实际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项目业主的偿债能力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贷款偿还计划。
三是通过产品多样化提高客户综合贡献度。首先,对高速公路客户提供多方面的产品和服务:①对于在建项目,可考虑固定资产贷款与搭桥贷款、工程保、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或加入理财产品资产池等;②对于已建项目,可考虑贷款转让、融资租赁等;③对于客户项目以外的资金需求,可考虑投资银行服务;④对于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可对其提供理财服务。其次,加大高速公路上游客户的营销力度,一方面推广供应链融资产品,另一方面对于有实力的客户可作为重点营销对象,进一步提供其他产品服务。
关键词:高速公路;信贷;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一、影响高速公路贷款质量的几个问题
(一)分散的经营模式易造成资源浪费、效率下降
目前,河北省高速公路由省高管局或各地市管理,总体经营仍是分散的。这种管理模式一方面造成同一条路被人为分割成多个项目,资金来源和竣工时间不一致,难以保证整条路同时贯通;另一方面,多个管理单位的存在也造成管理经验难以共享,管理成本加大,管理水平良莠不齐。
(二)断头路和分支路线易造成路网的综合效应短期内不能实现
个别路段效益较差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是处于断头状态,车流量网络诱增效应无法显现;二是与干线网的连接不够,无法形成畅通的高速公路网。
(三)在建高速公路建设成本大幅提高
高速公路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河北省早期建造的高速公路多在平原地带,造价较低,但近年来,建造成本大幅上涨。目前已建成通车的项目平均每公里造价约3400万元,在建项目平均每公里造价近7000万元,提高了106%。单位造价的大幅增长致使项目总投资增加,贷款额度提高,在现有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可能造成通行费收入无法覆盖贷款本息。
(四)还款计划与实际还款能力不匹配
高速公路在通车后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才能达到预期收益。因此,银行在制定授信方案、设定还款计划时,在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前几年设定了较高的还款额,容易造成项目在短期内出现还本付息困难的情况。
(五)贷款担保方式较单一
由于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的特殊性,绝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贷款都采用收费权质押方式,其他担保方式难以实现。采用收费权质押主要有如下不利因素存在:一是由于一条公路由多家银行提供贷款支持,均采用收费权质押方式,造成多家银行共享同一公路收费权质押的情况,而且质押的收费权大多不易转让,实际上难以作为第二还款来源保全银行资产。二是项目建设期间,借款人无法取得经营收费权,只能用未来的收费权作质押,造成项目建设期间银行担保实际上悬空。
二、对发展高速公路信贷业务的几点建议
河北省高速公路“五纵、六横、七条线”主骨架已初步形成,这对各家银行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方面,新建、续建的优质项目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另一方面,通车运营的高速公路逐步增多,高速公路贷款的贷后管理任务更加艰巨。
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关注两个问题
第一,关注相关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高速公路属于垄断性行业,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往往是系统性的。如收费期限调整、建设标准提高、贷款利率调整、收费标准的提高、高速公路贷款纳入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等等,这些因素必将对银行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因此,银行应持续关注国家和省内各项政策的变化,并随之调整营销策略和授信方案。
第二,关注各地市高速公路经营模式变化带来的影响。目前,部分地市仿效省高管局成立了当地的道路建设融资中心,对高速公路贷款实行统贷统还,一方面有利于对高速公路集中管理、统一还贷、降低成本,但另一方面也造成银行对其资金流动的监管难度加大。对此,应特别关注项目债权债务关系的变化,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采取措施保障银行合法权益。另外,对于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有选择的予以重点支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抓住两个重点
一是抓住重點客户:优先支持实力雄厚的省高管局,适当给予政策优惠,通过项目贷款或其他信贷产品的支持;对于各地市交通部门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重点支持那些已通车高速运营较好、地理位置优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和客户;对于经营性合资公司,抓住其所管路段大、中维修等资金需求机会,适当加大营销力度,给予信贷支持。
二是抓住重点项目:优先支持列入国家干线公路网的项目;对于省级干线公路网,重点支持能够与其他已建或在建干线高速连接,项目建成后能形成纵横网络的项目;审慎控制地市间高速或有特殊功能的高速,有选择的支持那些出资人实力较强、资本金能够落实、公路沿线地区经济较发达的项目,或者中心城市之间的项目。
(三)采取三个措施
一是通过“银团贷款”分散风险。对于投资额高、项目业主实力一般的项目,可采用“银团贷款”方式。“银团贷款”在分散风险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一是参加行较多,对于同一项目的风险实现共同分担;二是贷款份额通过友好协商确定,避免恶性竞争;三是在出现政策变化时,多家银行形成利益共同体,在政府部门的话语权大大高于单家银行。
二是通过合理设定还款计划规避风险:一方面,在高速公路项目评估和安排还款计划时,加强贷前的调查分析,合理设定还款计划,逐步减少与实际还款能力不匹配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对于运营3年以上,收益与评估数据差距较大、仍未达到预期车流量的项目,应考虑对其进行后评价,结合项目实际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项目业主的偿债能力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贷款偿还计划。
三是通过产品多样化提高客户综合贡献度。首先,对高速公路客户提供多方面的产品和服务:①对于在建项目,可考虑固定资产贷款与搭桥贷款、工程保、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或加入理财产品资产池等;②对于已建项目,可考虑贷款转让、融资租赁等;③对于客户项目以外的资金需求,可考虑投资银行服务;④对于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可对其提供理财服务。其次,加大高速公路上游客户的营销力度,一方面推广供应链融资产品,另一方面对于有实力的客户可作为重点营销对象,进一步提供其他产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