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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衡水市紧紧抓住被列为国家和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的契机,围绕“群众可接受、财政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经验可推广”的目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节、引、蓄、调、管”系统治理,初步建立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制度体系和工程体系。预计到2020年,可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