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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劳动教养是存是废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它的法律性质和合理性均受到质疑,学理上多对其持批评态度甚至主张取消它的存在。笔者认为,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确存在一些理论上的困惑,但从社会发展阶段看,劳动教养制度仍然有着其存在的哲学基础,具有其他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理顺它的法律性质和地位,改善其监督机制,不仅可以实现其维护社会秩序的价值,而且能够和其他行政法律协调一致,同样可以实现法律的公正价值。
[关键词l劳动教养;自然法学;实证法学;法律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D916.8
[文献标识码]A
[关键词l劳动教养;自然法学;实证法学;法律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D916.8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