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和监督。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安排,现将我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基本情况
小微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浙商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在吸纳就业、增加收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省统计局提供的资料,到2012年1月末,全省小微企业56.9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7%,其中小型企业13.6万家,占23.2%;微型企业43.3万家,占73.8%。小型企业中二产企业占65%,微型企业中三产企业占50.3%。小微企业吸纳就业1178.5万人,占所有企业的55.5%。2011年全部工业总产值中,规模以下工业占25.1%,规模以上小型企业占31.2%,合计共占56.3%。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小型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长31.2%,增速比大中型企业高14.6个百分点;小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增速比大中型企业高10.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规模以下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全国第一,2010年工业单位数、工业总产值、资产总计、从业人数均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
近年来,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主要工作表现在: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战略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是我省的特色和“名片”。如果中小微企业发展出了大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就要出大问题。省政府始终从战略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把它作为贯穿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实现现代化过程的一项战略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0年省政府成立了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今年2月2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贯彻国务院去年在南通召开的中小企业座谈会精神和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机构。2009年在原省经贸委委管副厅级中小企业局的基础上,通过省经信委增挂省中小企业局牌子的方式,设立正厅级的省中小企业局,同时为有利于工作开展,允许省中小企业局相对独立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政策制定和落实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先后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1〕7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业调结构保增长控能耗促增收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18号),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最近,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南通会议”和2月1日常务会议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精神,正在组织制订贯彻实施文件。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中小企业工作重心向小微企业倾斜。小微企业规模小、竞争能力弱、许多处于初创期,最需要支持和服务,但也最难以普遍享受到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对此,省政府确定把中小企业工作的重心进一步向小微企业倾斜。
一是在工作重点上,浙政发〔2010〕4号文件明确提出“以扶持小企业和初创型微小企业为重点,全面促进中小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新的发展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在中小企业工作机构的职能定位上,要求省中小企业局全面履行“小(微)企业局”的职能,利用浙江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经济)早发先发的优势,在转型升级、促进健康发展方面再创浙江特色和新优势。
三是在政策措施支持重点上,要求各部门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着力点放在小微企业上。比如,涉及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进一步向小微企业倾斜;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对象重点集中在小微企业;加强信贷保障的重点也是小微企业。
(三)强化改革创新,促进结构调整,着力推进小微企业大集群大发展大提升。
一是推动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大提升。充分利用倒逼机制,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成长型企业。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推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向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产业联盟主导型“五型”企业发展,以此带动面上千家万户相关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小微企业提升发展。
二是鼓励科技人员与民间资金、创业资本结合的大创业,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大发展。充分发挥浙江民间资金充裕、创业文化和环境优越、科技人员与企业家创新创业积极性高等优势,掀起新一轮创新创业的发展高潮。以落实国务院“新36条”实施细则为契机,深化创业准入制度改革,放宽创业门槛,拓宽创业领域,完善创业资助政策,支持科技人员利用技术成果与民间资金、民营企业家广泛合作,大力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去年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706家,累计达到4541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全省共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118家,其中直接孵化面积28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5673家,从业人员7.3万余人,累计毕业企业1840家,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约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15%。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重点投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扶持,去年争取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3.55亿元,占全国的8.1%,居全国首位;安排省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5000万元。在科技与金融资源密集地区组织开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与金融结合试点,探索对接新机制和新模式。 三是着力开放改革,培育服务外包市场,大力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大发展。着重转变政府包办事业单位、自办包办公共技术事务类服务、自办包办各类服务平台的观念和体制,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开放并培育各类服务外包市场,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技术、数字内容、电子商务、生物技术等高技术服务领域的小微企业。推动现有60个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企业化管理机制和与创新贡献挂钩的财政经费补助机制,提高运营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发挥其在块状经济、小微企业创新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加强各地专业分市场建设,先后建成纺织、模具、塑料、磁性材料等20家专业技术市场,促进技术供需双方对接,累计为中小企业破解技术难题2万多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200亿元。
四是促进小微企业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块状布局结构大调整,通过企业、行业和块状经济集中区的重组、淘汰、提升工作,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小微企业落后产能,着力改善和提升产业整体素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是优化环境推进小微企业入园、入区、入城集群集聚和生态绿色发展。结合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规划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目前全省已有160家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四)立足于抓技术创新与商务模式创新相结合,提高小微企业市场开发能力。当前,一般消费品市场增长萎缩,替代进口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装备市场稳步增长,消费与产业升级带来的新兴市场不断扩大,小微企业既面临新的挑战,也有新的发展机遇。省政府把引导企业面向市场、利用市场来调整提升,作为拓市场的重要内容。
一是重视创新与工业设计,推动工业设计公司与块状经济中小企业设计市场的对接,加快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81号),明确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11个设区市和义乌市各建1个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以培育发展一大批工业设计企业,集聚一大批工业设计创新人才,为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服务。除享受浙政发〔2011〕81号规定的政策外,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个基地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要求省级部门对口联系指导。
二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重视营销体系和商业模式创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100个比较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中,浙江约占四成,通过我省平台实现交易量约占全国60%。全省有60%以上的中小企业涉足电子商务领域,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000多亿元,约占全国的16%。
三是充分发挥各类展会的作用,加大对发展跨省、跨境销售的支持。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同层次的中小企业参加全国大型知名展会和境外重点展会,引导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去年安排省级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7000万元,举办和支持138个国际性展会,政策支持的国际性展会展位总数达8000多个,参展企业5500多家。
四是通过财政补贴、完善服务、价格杠杆等手段,带动新的市场需求发展。如在杭州、金华市开展电动汽车示范应用试点,通过加快动力服务网络建设,以及对购置汽车给予补贴,支持电动汽车需求的培育。
(五)落实减负政策,努力提高小微企业增收盈利水平。在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中,不是片面保增长,而是有扶有压、有帮扶有引导,重点保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企业增利、员工增收、税源增加的协调统一。去年规模以上工业小型企业利润总额、员工报酬同比分别增长11.2%和22.1%,增幅均高于规模以上企业平均水平;上缴税金增长17.5%,增幅低于规模以上企业平均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小微企业的个性化需求,针对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确保广大小微企业方便、快捷、准确地获取税收政策信息。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去年全省小微企业仅享受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降低增值税适用税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优惠额不少于60亿元。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二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一方面,大力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积极申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国家项目,去年共争取资金7亿元。另一方面,切实加大省本级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去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统筹安排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专项资金5亿元等。
三是开展企业清费减负专项治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覆盖全省的企业负担监测点1666个,统一取消疫情处理费等13个部门的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台了针对小微企业的涉及地税等17个部门的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年免征政策,实施了社会保险费“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集中减征小微企业四项社会保险费15亿元。
四是引导企业提高增收能力。加强投资引导,通过对成功投资企业、成功投资方式的示范,引导小微企业防范风险、提高回报。引导企业苦练内功,向市场、向管理、向质量、向创新要效益。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六)创新政策举措,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创新融资工作和服务方式,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加大信贷资金保障力度。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支持小企业的信贷政策,在信贷总规模内单列小企业信贷计划,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积极推进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和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工作,发挥其对贷款的“增信作用”。省财政出资10亿元设立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基金。到去年底,全省小企业贷款余额14092.6亿元,较年初增加2245.9亿元,同比增长34.2%,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3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42%,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贷款增量占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52.2%,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我省小企业贷款余额和增量均居全国首位。 二是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大力推进优势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到去年底,全省上市公司220家,去年新增45家,其中39家IPO企业共获得募集资金132.92亿元。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位居全国第二、三位。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省级创投引导基金额已从5亿元增加到7.5亿元,组建了8只创投基金,总基金规模26亿元,全省创投引导基金总额26.5亿元;全省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149家,实收资本120亿元,管理资金总额191亿元;私募股权投资额居全国第6位,我省已成为全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第四大集聚地。
三是加大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制定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若干意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74家。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确定8家银行、5家保险公司为试点金融机构。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率先在全国制定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指导意见,选择在温州等民间融资活跃的市、县开展规范民间融资试点,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民间资金投资难并存的困境。
(七)加强服务管理,优化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把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和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
一是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强化功能,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以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支撑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全省建立了包括网上技术市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共检测检验机构等在内的2721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我省被列为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省,争取中央安排3年的专项补助资金5300万元,省市财政配套资金9000多万元。
二是加强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保障服务。在电量、土地、信贷资金的保障中,体现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优质企业,以形成助调整、促提升的机制。去年在最大用电缺口535万千瓦的严峻形势下,实现了供用电形势基本稳定,特别是8月下旬以来基本做到不限电、不拉电。
三是通过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功能区、中小企业总部基地,为中小企业发展拓展空间,同时也提供集中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服务以及便利的行政和商务服务。构建起覆盖全部县(市、区)和部分经济发达乡镇的创业辅导网络,开展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轮训,去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辅导700余场,辅导企业4500余家。
四是深化省级机关“双服务”和百组调研服务活动,选择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紧贴基层企业帮助排忧解难。去年,各级政府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服务队2628支,走访联系企业25万余人次,与企业结对帮扶8.9万家,解决企业实际问题7.9万个。省级机关先后两次组织“百组基层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的困难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
二、当前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省小微企业发展是健康稳定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许多工作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与解决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小微企业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小微企业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和素质性矛盾依然存在,“低、小、散”的普遍特征依然存在,多数企业处于产业链的末端,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较弱。主要表现在:
(一)小微企业总体素质和水平不高。企业平均产出规模偏小,规模以上工业户均总产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8%。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小型企业户均总产值仅0.4亿元。投入产出效益水平偏低,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小型企业增加值率为17.3%,分别低于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3.4和3.2个百分点。2011年规模以上小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仅为4.9%,分别低于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1.7和1.5个百分点。
(二)小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回落。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小型企业工业增加值、出口交货值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增长11.4%、16%和11.2%,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8.6、15.8和52.7个百分点。去年下半年以来,上述指标月度增速已接近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严重时期的水平;四季度小型企业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和景气指数分别为107.8和111.9,已接近100的景气临界点,创2009年二季度以来的新低。
(三)小微企业资金链持续趋紧。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比较单一、融资成本高。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利息净支出同比增长41.26%,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16.1个百分点。其中小型企业利息净支出增长47.2%,远高于大中型企业32%的增速;小型企业利息净支出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5.2%,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余额的6.7%,远高于大中型企业的5.2%。小型企业融资景气指数处于“不景气”区间,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最严重时期水平基本相当。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资金紧张的企业比重达38%。
(四)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压力加大。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小型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增长32.1%,远高于大中型企业的22.8%,比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11.9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成本占收入的比重为87.4%,比大、中型企业分别高3.3和2.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4.9%,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明显低于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4.95%。
(五)小微企业劳动技能结构亟待优化。小微企业大多是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需要大量的低端普工,近年来招工难日趋成为常态,也使得我省外来人口净增快、劳动人口受教育年限低的境况难以改善。2010年我省常住人口中来自省外流入人口为1182万人,占全部常住人口的21.7%,比2000年增813万人,其中初中及以下人口占84.8%。同时,劳动力成本上升较快,2011年全省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同比上涨20%,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9%。
(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统筹规划、体制机制创新滞后、重建轻管轻作用发挥、区域发展不够平衡、服务网络不完善等问题。 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作了专题研究。夏宝龙省长在全省民营经济大会上提出了需要认真思考和回答“四个够不够”问题以及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四难”问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进一步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自身素质和发展水平。
(一)抓紧制订出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在去年以来组织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专门成立政策起草小组,制订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以破解“融资难、盈利难、提升发展难、成功创业难”为重点,统筹破解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不断加大财税扶持、融资促进、组织领导力度,全面推进创业服务、创新支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创新发展和集约发展,促进我省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召开全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会议。待政策文件出台后,适时召开全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对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地位作用、面临的发展形势及发展指导方针的认识,动员部署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形成扶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和氛围。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各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我省小微企业的支持。加大我省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要求各地抓紧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力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额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继续开展清费减负专项治理,着力规范公路通行费、银行收费以及依靠部门影响和行业垄断地位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收费。
(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推进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积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社区)银行。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促进健康发展。继续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股份制大银行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增量。全面开展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基金的再担保业务,争取在现有银行贷款基础上,在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信托和集合票据等新业务上提供新增信和担保服务。开展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企业上市推动活动,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
(五)支持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通知》(国办发〔2011〕51号)和《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调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专项经费等的支出方向,加大对小微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力度。设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把科技成果向小微企业转移转化作为重要支持方向。鼓励有条件的小微企业与大中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以及标准制定。对小微企业招用高层次创新人才以及高校毕业生,由企业所在地给予培训费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重视对小微企业的人才服务,提高其素质。开展对小微企业家以及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服务工作,推动企业诚信制度、质量保障制度和品牌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融网发展,不断提高以质取胜、以品牌取胜的能力。
(七)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和管理。依托和整合各地、各部门现有资源,适当增加投入,按照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注重实绩,提高效率。改革创新投资审批制度,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分类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在健全工业中小微企业统计的基础上,加强对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的统计。建立健全以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为主的“万家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监测系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和监督。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安排,现将我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基本情况
小微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浙商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在吸纳就业、增加收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省统计局提供的资料,到2012年1月末,全省小微企业56.9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7%,其中小型企业13.6万家,占23.2%;微型企业43.3万家,占73.8%。小型企业中二产企业占65%,微型企业中三产企业占50.3%。小微企业吸纳就业1178.5万人,占所有企业的55.5%。2011年全部工业总产值中,规模以下工业占25.1%,规模以上小型企业占31.2%,合计共占56.3%。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小型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长31.2%,增速比大中型企业高14.6个百分点;小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增速比大中型企业高10.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规模以下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全国第一,2010年工业单位数、工业总产值、资产总计、从业人数均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
近年来,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主要工作表现在: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战略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是我省的特色和“名片”。如果中小微企业发展出了大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就要出大问题。省政府始终从战略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把它作为贯穿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实现现代化过程的一项战略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0年省政府成立了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今年2月2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贯彻国务院去年在南通召开的中小企业座谈会精神和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机构。2009年在原省经贸委委管副厅级中小企业局的基础上,通过省经信委增挂省中小企业局牌子的方式,设立正厅级的省中小企业局,同时为有利于工作开展,允许省中小企业局相对独立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政策制定和落实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先后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1〕7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业调结构保增长控能耗促增收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18号),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最近,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南通会议”和2月1日常务会议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精神,正在组织制订贯彻实施文件。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中小企业工作重心向小微企业倾斜。小微企业规模小、竞争能力弱、许多处于初创期,最需要支持和服务,但也最难以普遍享受到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对此,省政府确定把中小企业工作的重心进一步向小微企业倾斜。
一是在工作重点上,浙政发〔2010〕4号文件明确提出“以扶持小企业和初创型微小企业为重点,全面促进中小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新的发展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在中小企业工作机构的职能定位上,要求省中小企业局全面履行“小(微)企业局”的职能,利用浙江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经济)早发先发的优势,在转型升级、促进健康发展方面再创浙江特色和新优势。
三是在政策措施支持重点上,要求各部门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着力点放在小微企业上。比如,涉及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进一步向小微企业倾斜;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对象重点集中在小微企业;加强信贷保障的重点也是小微企业。
(三)强化改革创新,促进结构调整,着力推进小微企业大集群大发展大提升。
一是推动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大提升。充分利用倒逼机制,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成长型企业。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推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向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产业联盟主导型“五型”企业发展,以此带动面上千家万户相关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小微企业提升发展。
二是鼓励科技人员与民间资金、创业资本结合的大创业,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大发展。充分发挥浙江民间资金充裕、创业文化和环境优越、科技人员与企业家创新创业积极性高等优势,掀起新一轮创新创业的发展高潮。以落实国务院“新36条”实施细则为契机,深化创业准入制度改革,放宽创业门槛,拓宽创业领域,完善创业资助政策,支持科技人员利用技术成果与民间资金、民营企业家广泛合作,大力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去年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706家,累计达到4541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全省共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118家,其中直接孵化面积28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5673家,从业人员7.3万余人,累计毕业企业1840家,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约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15%。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重点投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扶持,去年争取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3.55亿元,占全国的8.1%,居全国首位;安排省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5000万元。在科技与金融资源密集地区组织开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与金融结合试点,探索对接新机制和新模式。 三是着力开放改革,培育服务外包市场,大力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大发展。着重转变政府包办事业单位、自办包办公共技术事务类服务、自办包办各类服务平台的观念和体制,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开放并培育各类服务外包市场,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技术、数字内容、电子商务、生物技术等高技术服务领域的小微企业。推动现有60个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企业化管理机制和与创新贡献挂钩的财政经费补助机制,提高运营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发挥其在块状经济、小微企业创新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加强各地专业分市场建设,先后建成纺织、模具、塑料、磁性材料等20家专业技术市场,促进技术供需双方对接,累计为中小企业破解技术难题2万多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200亿元。
四是促进小微企业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块状布局结构大调整,通过企业、行业和块状经济集中区的重组、淘汰、提升工作,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小微企业落后产能,着力改善和提升产业整体素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是优化环境推进小微企业入园、入区、入城集群集聚和生态绿色发展。结合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规划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目前全省已有160家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四)立足于抓技术创新与商务模式创新相结合,提高小微企业市场开发能力。当前,一般消费品市场增长萎缩,替代进口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装备市场稳步增长,消费与产业升级带来的新兴市场不断扩大,小微企业既面临新的挑战,也有新的发展机遇。省政府把引导企业面向市场、利用市场来调整提升,作为拓市场的重要内容。
一是重视创新与工业设计,推动工业设计公司与块状经济中小企业设计市场的对接,加快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81号),明确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11个设区市和义乌市各建1个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以培育发展一大批工业设计企业,集聚一大批工业设计创新人才,为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服务。除享受浙政发〔2011〕81号规定的政策外,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个基地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要求省级部门对口联系指导。
二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重视营销体系和商业模式创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100个比较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中,浙江约占四成,通过我省平台实现交易量约占全国60%。全省有60%以上的中小企业涉足电子商务领域,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000多亿元,约占全国的16%。
三是充分发挥各类展会的作用,加大对发展跨省、跨境销售的支持。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同层次的中小企业参加全国大型知名展会和境外重点展会,引导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去年安排省级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7000万元,举办和支持138个国际性展会,政策支持的国际性展会展位总数达8000多个,参展企业5500多家。
四是通过财政补贴、完善服务、价格杠杆等手段,带动新的市场需求发展。如在杭州、金华市开展电动汽车示范应用试点,通过加快动力服务网络建设,以及对购置汽车给予补贴,支持电动汽车需求的培育。
(五)落实减负政策,努力提高小微企业增收盈利水平。在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中,不是片面保增长,而是有扶有压、有帮扶有引导,重点保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企业增利、员工增收、税源增加的协调统一。去年规模以上工业小型企业利润总额、员工报酬同比分别增长11.2%和22.1%,增幅均高于规模以上企业平均水平;上缴税金增长17.5%,增幅低于规模以上企业平均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小微企业的个性化需求,针对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确保广大小微企业方便、快捷、准确地获取税收政策信息。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去年全省小微企业仅享受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降低增值税适用税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优惠额不少于60亿元。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二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一方面,大力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积极申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国家项目,去年共争取资金7亿元。另一方面,切实加大省本级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去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统筹安排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专项资金5亿元等。
三是开展企业清费减负专项治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覆盖全省的企业负担监测点1666个,统一取消疫情处理费等13个部门的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台了针对小微企业的涉及地税等17个部门的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年免征政策,实施了社会保险费“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集中减征小微企业四项社会保险费15亿元。
四是引导企业提高增收能力。加强投资引导,通过对成功投资企业、成功投资方式的示范,引导小微企业防范风险、提高回报。引导企业苦练内功,向市场、向管理、向质量、向创新要效益。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六)创新政策举措,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创新融资工作和服务方式,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加大信贷资金保障力度。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支持小企业的信贷政策,在信贷总规模内单列小企业信贷计划,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积极推进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和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工作,发挥其对贷款的“增信作用”。省财政出资10亿元设立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基金。到去年底,全省小企业贷款余额14092.6亿元,较年初增加2245.9亿元,同比增长34.2%,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3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42%,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贷款增量占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52.2%,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我省小企业贷款余额和增量均居全国首位。 二是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大力推进优势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到去年底,全省上市公司220家,去年新增45家,其中39家IPO企业共获得募集资金132.92亿元。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位居全国第二、三位。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省级创投引导基金额已从5亿元增加到7.5亿元,组建了8只创投基金,总基金规模26亿元,全省创投引导基金总额26.5亿元;全省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149家,实收资本120亿元,管理资金总额191亿元;私募股权投资额居全国第6位,我省已成为全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第四大集聚地。
三是加大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制定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若干意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74家。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确定8家银行、5家保险公司为试点金融机构。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率先在全国制定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指导意见,选择在温州等民间融资活跃的市、县开展规范民间融资试点,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民间资金投资难并存的困境。
(七)加强服务管理,优化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把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和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
一是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强化功能,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以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支撑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全省建立了包括网上技术市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共检测检验机构等在内的2721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我省被列为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省,争取中央安排3年的专项补助资金5300万元,省市财政配套资金9000多万元。
二是加强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保障服务。在电量、土地、信贷资金的保障中,体现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优质企业,以形成助调整、促提升的机制。去年在最大用电缺口535万千瓦的严峻形势下,实现了供用电形势基本稳定,特别是8月下旬以来基本做到不限电、不拉电。
三是通过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功能区、中小企业总部基地,为中小企业发展拓展空间,同时也提供集中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服务以及便利的行政和商务服务。构建起覆盖全部县(市、区)和部分经济发达乡镇的创业辅导网络,开展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轮训,去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辅导700余场,辅导企业4500余家。
四是深化省级机关“双服务”和百组调研服务活动,选择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紧贴基层企业帮助排忧解难。去年,各级政府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服务队2628支,走访联系企业25万余人次,与企业结对帮扶8.9万家,解决企业实际问题7.9万个。省级机关先后两次组织“百组基层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的困难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
二、当前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省小微企业发展是健康稳定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许多工作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与解决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小微企业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小微企业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和素质性矛盾依然存在,“低、小、散”的普遍特征依然存在,多数企业处于产业链的末端,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较弱。主要表现在:
(一)小微企业总体素质和水平不高。企业平均产出规模偏小,规模以上工业户均总产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8%。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小型企业户均总产值仅0.4亿元。投入产出效益水平偏低,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小型企业增加值率为17.3%,分别低于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3.4和3.2个百分点。2011年规模以上小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仅为4.9%,分别低于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1.7和1.5个百分点。
(二)小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回落。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小型企业工业增加值、出口交货值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增长11.4%、16%和11.2%,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8.6、15.8和52.7个百分点。去年下半年以来,上述指标月度增速已接近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严重时期的水平;四季度小型企业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和景气指数分别为107.8和111.9,已接近100的景气临界点,创2009年二季度以来的新低。
(三)小微企业资金链持续趋紧。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比较单一、融资成本高。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利息净支出同比增长41.26%,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16.1个百分点。其中小型企业利息净支出增长47.2%,远高于大中型企业32%的增速;小型企业利息净支出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5.2%,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余额的6.7%,远高于大中型企业的5.2%。小型企业融资景气指数处于“不景气”区间,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最严重时期水平基本相当。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资金紧张的企业比重达38%。
(四)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压力加大。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小型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增长32.1%,远高于大中型企业的22.8%,比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11.9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成本占收入的比重为87.4%,比大、中型企业分别高3.3和2.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4.9%,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明显低于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4.95%。
(五)小微企业劳动技能结构亟待优化。小微企业大多是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需要大量的低端普工,近年来招工难日趋成为常态,也使得我省外来人口净增快、劳动人口受教育年限低的境况难以改善。2010年我省常住人口中来自省外流入人口为1182万人,占全部常住人口的21.7%,比2000年增813万人,其中初中及以下人口占84.8%。同时,劳动力成本上升较快,2011年全省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同比上涨20%,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9%。
(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统筹规划、体制机制创新滞后、重建轻管轻作用发挥、区域发展不够平衡、服务网络不完善等问题。 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作了专题研究。夏宝龙省长在全省民营经济大会上提出了需要认真思考和回答“四个够不够”问题以及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四难”问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进一步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自身素质和发展水平。
(一)抓紧制订出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在去年以来组织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专门成立政策起草小组,制订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以破解“融资难、盈利难、提升发展难、成功创业难”为重点,统筹破解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不断加大财税扶持、融资促进、组织领导力度,全面推进创业服务、创新支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创新发展和集约发展,促进我省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召开全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会议。待政策文件出台后,适时召开全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对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地位作用、面临的发展形势及发展指导方针的认识,动员部署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形成扶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和氛围。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各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我省小微企业的支持。加大我省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要求各地抓紧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力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额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继续开展清费减负专项治理,着力规范公路通行费、银行收费以及依靠部门影响和行业垄断地位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收费。
(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推进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积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社区)银行。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促进健康发展。继续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股份制大银行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增量。全面开展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基金的再担保业务,争取在现有银行贷款基础上,在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信托和集合票据等新业务上提供新增信和担保服务。开展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企业上市推动活动,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
(五)支持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通知》(国办发〔2011〕51号)和《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调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专项经费等的支出方向,加大对小微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力度。设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把科技成果向小微企业转移转化作为重要支持方向。鼓励有条件的小微企业与大中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以及标准制定。对小微企业招用高层次创新人才以及高校毕业生,由企业所在地给予培训费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重视对小微企业的人才服务,提高其素质。开展对小微企业家以及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服务工作,推动企业诚信制度、质量保障制度和品牌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融网发展,不断提高以质取胜、以品牌取胜的能力。
(七)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和管理。依托和整合各地、各部门现有资源,适当增加投入,按照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注重实绩,提高效率。改革创新投资审批制度,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分类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在健全工业中小微企业统计的基础上,加强对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的统计。建立健全以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为主的“万家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监测系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