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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究南宋时期漏泽园的建置情况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宋代漏泽园作为一种恤民政策普遍兴建于崇庆、绍兴年间,多由僧人主持其事,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提举常平司以及官府为之分配的公田.在实际运行中,从尸体收敛到园内规划,漏泽固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成为一种延及后世的重要慈善机构.考察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管见及宋代慈善事业的不均衡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