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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1979年诊断为分裂情感性精神的97例,间隔15年后再按ICD-10和DSM-Ⅱ-R二个诊断标准再作诊断,并以同年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病各100例作对照。结果发现,在发病年龄、遗传倾向、复发次数、起病形式及予后归属方面均有差异,经历15年后更改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者39例,情感性精神病者24例,维持原诊断者仍有35例,以此说明该病的疾病单元仍能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