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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界对大数据的哲学反思方兴未艾,并已经形成了"大数据哲学"这一新兴研究领域的一些主流观点。这些观点,在较好地体现大数据的一些关键特征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基于对大数据的批判性考察,笔者认为只有用辩证的眼光看待当前大数据哲学在本体论、认识论、知识论、方法论、伦理学与价值论等各细分领域的主流观点,才更有助于我们把握大数据的诸多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