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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状况依然面临着严峻形势,入室盗窃、扒窃、盗窃机动车等多发性案件居高不下,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此外,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不断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等等。一旦治安和社会稳定出现问题,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无法得到保障,势必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扰乱,影响人民的生活,抑制经济的发展,影响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因此,如何维持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必须进行深层次思考。
一、用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工作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战略的高度作了全面部署,使全党、全社会对和谐社会的认识得到了深化,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了科学发展观思想。胡锦涛同志曾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和论断。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科学阐释。他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社会治安的法律意义
所谓社会治安,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和运用警察职能以及治安行政管理手段所建立起来的一种稳定安宁的社会秩序。社会治安是一个历史的、政治的概念,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我国社会治安也有其特定的内容和范围,它是由刑事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规所规定的。在我国,所谓治安案件,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
(三)正确、全面地理解社会稳定
社会的稳定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一个动态的相对平衡的状态,是相对于社会的不安定、社会秩序混乱动荡的一种社会稳定状态。社会稳定是一个系统,是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思想稳定、社会心态稳定的有序统一,其中政治稳定是保障,经济稳定是基础,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是核心,思想观念、社会心态稳定是前提,这几个方面构成社会稳定的有机链条,不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社会稳定。
二、社会治安与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
(一)社会治安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提出的英明举措,指的是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协调发展,人与人之间关系融洽的稳定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的第一要素是社会治安问题,治安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治安稳定,社会的政治才能清明,社会的经济才能发展,社会的文化才能繁荣,人与人之间才可以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同时,和谐社会又可以促进社会治安的良性发展。
(二)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准
稳定是和谐的条件。随着社会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利益主观多元化,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涌现,并呈现出许多新特点,虽然这些矛盾不是对抗性的,是国家、集体、个人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往往容易使矛盾激化,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三)良好的治安秩序是和谐社会的主要表现形式
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很难顺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必须遏制犯罪的高发态势。特别是对那些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必须保持高压态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特点就是把强化打击职能作为着力点,放在打击质量和打击效果上,最终是看犯罪率是不是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不是增强,用以衡量社会的和谐稳定的程度。
三、我国当前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当前社会治安总体形势
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进入了一个社会主义新时期。这一时期,由于新旧体制交替并存,各种观念碰撞冲突,经济生活出现了诸多新变化。特别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和法治体系尚未健全,社会管理和防范机制存在着诸多的弊病和漏洞,诱发、滋生了大量的犯罪,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针对这种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陆续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在各级政府和政法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全面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了我国社会治安稳定。
(二)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是失业及流动人口增加,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薄弱。社会学理论认为,失业就意味着被剔除出社会生活的主流,西方犯罪学家研究表明,失业每增加1%,犯罪率就增加517%。另外流动人口也是我国治安问题的主要制造者。
二是社会治安水平滞后于社会发展。首先,治安管理的静态与社会动态发展不相适应。其次,治安管理资金不能保障。再次。公安人员长期高负荷工作。以及长期高度危险的工作环境,对他们的体力和精神都有较大影响,客观上限制了治安水平的提高。
三是收入差距造成不平衡心态。我国社会的财富已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推进,发生了巨大变化,贫富差距拉大了,国际通用的基尼系数正常的合理值是0.3至0.4之间,我国从1995年就超过了0.4,近年来一直在0.45到0.5之间徘徊,过大的收入差距不仅造成生活上的差距,更造成一部分人心里不平衡。
四是法律意识淡薄,传统公德面临挑战。危害社会的相当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法律知识一片空白,加上当前社会竞争在不同领域加剧,遇到矛盾纠纷,往往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采取极端行为处理,极易酿成犯罪案件。
四、用和谐社会的标准要求和提升社会治安与稳定工作
(一)坚持用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工作
首先,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平安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治安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平安。近几年开展的平安建设集中体现了治安工作的这一目标要求。
其次,要在社会发展的新背景、新阶段的基础上,认请建设和谐社会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丰富治安稳定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在体制机制建设上,要求我们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层面上,建立完善的利益协调、社会关系调整、公众诉求表达、信息发布与社会舆论舆情汇集分析的体制与机制。在工作方法与手段上,需要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理顺情绪、减少对抗、协调关系、激发活力上来。相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目前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还有相当的差距。
(二)坚持用和谐社会的标准和要求提升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为指针,树立科学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政绩观。无论是打击惩治犯罪,还是调解矛盾纠纷,处理群体性事件,都应以促进和谐为要求标准。
一要从我国特殊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管理能力出发,确定工作标准。二要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社会治安。三要在工作手段上更加注重各项措施的综合运用,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三)把处理社会矛盾放在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是各级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各级政法部门的重要课题。处理社会矛盾,应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重点,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以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之间的关系,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应把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社会治安工作平台大、部门多、战线长的优势,针对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各类资源,加大排查调处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治的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形成人民调解、信访接待、行政复议、行政仲裁、司法诉讼相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关系,在矛盾预防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用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工作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战略的高度作了全面部署,使全党、全社会对和谐社会的认识得到了深化,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了科学发展观思想。胡锦涛同志曾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和论断。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科学阐释。他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社会治安的法律意义
所谓社会治安,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和运用警察职能以及治安行政管理手段所建立起来的一种稳定安宁的社会秩序。社会治安是一个历史的、政治的概念,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我国社会治安也有其特定的内容和范围,它是由刑事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规所规定的。在我国,所谓治安案件,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
(三)正确、全面地理解社会稳定
社会的稳定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一个动态的相对平衡的状态,是相对于社会的不安定、社会秩序混乱动荡的一种社会稳定状态。社会稳定是一个系统,是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思想稳定、社会心态稳定的有序统一,其中政治稳定是保障,经济稳定是基础,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是核心,思想观念、社会心态稳定是前提,这几个方面构成社会稳定的有机链条,不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社会稳定。
二、社会治安与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
(一)社会治安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提出的英明举措,指的是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协调发展,人与人之间关系融洽的稳定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的第一要素是社会治安问题,治安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治安稳定,社会的政治才能清明,社会的经济才能发展,社会的文化才能繁荣,人与人之间才可以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同时,和谐社会又可以促进社会治安的良性发展。
(二)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准
稳定是和谐的条件。随着社会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利益主观多元化,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涌现,并呈现出许多新特点,虽然这些矛盾不是对抗性的,是国家、集体、个人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往往容易使矛盾激化,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三)良好的治安秩序是和谐社会的主要表现形式
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很难顺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必须遏制犯罪的高发态势。特别是对那些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必须保持高压态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特点就是把强化打击职能作为着力点,放在打击质量和打击效果上,最终是看犯罪率是不是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不是增强,用以衡量社会的和谐稳定的程度。
三、我国当前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当前社会治安总体形势
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进入了一个社会主义新时期。这一时期,由于新旧体制交替并存,各种观念碰撞冲突,经济生活出现了诸多新变化。特别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和法治体系尚未健全,社会管理和防范机制存在着诸多的弊病和漏洞,诱发、滋生了大量的犯罪,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针对这种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陆续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在各级政府和政法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全面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了我国社会治安稳定。
(二)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是失业及流动人口增加,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薄弱。社会学理论认为,失业就意味着被剔除出社会生活的主流,西方犯罪学家研究表明,失业每增加1%,犯罪率就增加517%。另外流动人口也是我国治安问题的主要制造者。
二是社会治安水平滞后于社会发展。首先,治安管理的静态与社会动态发展不相适应。其次,治安管理资金不能保障。再次。公安人员长期高负荷工作。以及长期高度危险的工作环境,对他们的体力和精神都有较大影响,客观上限制了治安水平的提高。
三是收入差距造成不平衡心态。我国社会的财富已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推进,发生了巨大变化,贫富差距拉大了,国际通用的基尼系数正常的合理值是0.3至0.4之间,我国从1995年就超过了0.4,近年来一直在0.45到0.5之间徘徊,过大的收入差距不仅造成生活上的差距,更造成一部分人心里不平衡。
四是法律意识淡薄,传统公德面临挑战。危害社会的相当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法律知识一片空白,加上当前社会竞争在不同领域加剧,遇到矛盾纠纷,往往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采取极端行为处理,极易酿成犯罪案件。
四、用和谐社会的标准要求和提升社会治安与稳定工作
(一)坚持用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工作
首先,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平安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治安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平安。近几年开展的平安建设集中体现了治安工作的这一目标要求。
其次,要在社会发展的新背景、新阶段的基础上,认请建设和谐社会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丰富治安稳定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在体制机制建设上,要求我们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层面上,建立完善的利益协调、社会关系调整、公众诉求表达、信息发布与社会舆论舆情汇集分析的体制与机制。在工作方法与手段上,需要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理顺情绪、减少对抗、协调关系、激发活力上来。相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目前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还有相当的差距。
(二)坚持用和谐社会的标准和要求提升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为指针,树立科学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政绩观。无论是打击惩治犯罪,还是调解矛盾纠纷,处理群体性事件,都应以促进和谐为要求标准。
一要从我国特殊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管理能力出发,确定工作标准。二要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社会治安。三要在工作手段上更加注重各项措施的综合运用,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三)把处理社会矛盾放在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是各级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各级政法部门的重要课题。处理社会矛盾,应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重点,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以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之间的关系,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应把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社会治安工作平台大、部门多、战线长的优势,针对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各类资源,加大排查调处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治的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形成人民调解、信访接待、行政复议、行政仲裁、司法诉讼相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关系,在矛盾预防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