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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流动人口存在分布广、流动性大、人员组成复杂,且大多处于家庭式流动的数量增多等特点,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如何有效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前计生部门和计生工作者必须面临并选择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近年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计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大成绩,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全县流动人口仍然存在诸多计划生育问题,主要问题一是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所占的比例高,二是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占总违法生育的比例逐年上升,三是跨省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所占比例高,四是流动人口的出生率高,五是流动人口出生的计划生育率低。造成我县计划生育超生违育的主要问题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认识不到位。在现有体制和环境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长远的、发展的眼光正确看待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而我县个别乡镇和单位对流入人口存在戒备和防范的心理,遇事推诿,不够尽职;对流出人口则想尽办法,防止外出育龄群众计划外超生,轻视服务,不够尽责。受这些急功近利的狭隘思想影响的结果必然是重管理、轻服务。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缺乏主动性和责任心。
二是政策不到位。在一些乡镇和单位对流入流动人口的管理没有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的原则,流入人口没有依法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未能与县内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妇幼保健宣传教育服务;而在流出地,特别是在一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乡村,为了减少计划外生育,侵害流出人口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对流出地乡村组织强迫育龄群众返乡孕检和离乡时收取押金问题反映十分强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很不满意。
三是措施不到位。我县现有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管理服务人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特别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城镇、社区和企业,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尚未形成,县城只在人口局设一个流动办,各乡镇流动人口管理靠计生办代管,这些机构和人员一般隶属于各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权限、空间都有一定局限,更多地还受到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同时,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尚未延伸到村组一级,所以工作起来非常被动,效果一般。
四是管理不到位。由于流动人口从事的职业复杂,居住分散、来去无常、活动自主、无拘无束,导致流出地对流出人口的信息采集困难,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加之由于人性化管理的需要,计生部门不予采取强硬措施处罚违法行为,导致对违法事实取证难,依法处罚更难,没有制约效应。目前大部分流出重点已婚育龄妇女既没有定期回户籍所在地落实相应的措施,也拒不寄回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我们拘手无策,毫无办法。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导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原因。
如何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和变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是摆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我们必须认识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良好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根据现阶段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考虑到我县流动人口的实际现状,提出以下对策:
(一)以服务总体目标为主线,将流动人口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要正确认识,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和经济保障条件,要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协调和保障,通过各类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县、乡政府应该自动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相应调整户籍、治安、劳动、工商、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及环境方面的政策,实现技术、政策、资源的优化组合,为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和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技术、法律保障和政策环境。公安、工商、教育、卫生、劳动等部门不是专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在进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时,既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又要避免和兼职单位的主要工作、利益发生冲突,从而形成各职能部门间互相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以优质服务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充分发挥县、乡服务站的龙头作用,要以服务促管理,以情感人、依法治理,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流动人口也能享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各项权益,以便使流动人口在享有其合法权益的同时履行其应有的义务,自觉地接受管理。县乡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部门要以社区为单位对流动人口实行统一管理,要全方位提供宣传教育、生育节育、优生优育、避孕药具、查孕查环和生殖健康保健等服务。通过落实各种优质服务,使流动人口尽快熔入县乡计划生育管理网络之中。
(三)以突出管理创新为突破口,尽快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组织机制。一方面是加强乡镇街道、居委会的领导,成立社区流动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中心,选聘文化程度较高,能适应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年轻干部担任计生管理人员,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流动人口自身的组织建设,以乡镇街道、居委会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队伍建设,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并将其纳入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中开展工作。
(四)以机制创新为基础,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县、乡政府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将流入人口数量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人口基数计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所必须的经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所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应计入现居住地户籍人口经费需求总额,由现居住地一并安排;设立县、乡计划生育基金,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政策;强化利益导向机制,把流动人口中的计划生育困难户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在流动人口中普遍形成“计划生育光荣”的利益导向;扶持计划生育困难户发展生产,使他们认识和感受到计划生育的好处和利益所在。建立双重制约机制,落实政策法规,强化硬约束,实施软约束。
(五)以宣传为媒介,加大公共宣传力度,转变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转变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是一项治本之策。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要继续坚持“大联合、广覆盖、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大众传媒、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探索建立社会化、公益化、市场化并举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机制。积极组织开发适应时代发展、符合各种流动人口需求的高质量宣传作品,将科学的婚育观念、现行的计生政策传递给流动人口,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更新婚育观念;开展“社区生育文化建设”项目,发挥社区的组织沟通作用,创造各种机会增加流动人口与城镇市民的接触,使其真正融入城镇生活,从心理上认同城镇的行为规范,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社区教育应当承担起对辖区流动人口再教育的重任,为新型生育观念在我县流动人口中的孕育和成长提供良好的素质载体。
(六)强化区域协作,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一要完善协议管理制度。建议县人口局要与省内其它县(市、区)、外省毗邻县(市、区)及本县流出人口比较集中地县(市、区)及时签订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议,定期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协商协查。二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各乡镇要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实现与协议地之间及时的点对点信息交换。三要严格落实协查通报制度。对外地来电、来函请求协查的,要认真负责,及时查处,及时告知,严禁敷衍塞责、放任不管;对需要外地协查的个案信息,要一个不漏地发出协查函件,督促对方协查,必要时派专人到现居住地上门督查,加强与毗邻省和省内流动人口重点地区的服务管理工作衔接,加强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体制的不断革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必将被当作一项系统工作来长期抓。因此,我们要认清当前时期流动人口管理的严峻形势,在对流动人口提供人性化服务的同时,更应探索出一条“管理与服务并重、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新路子。坚持发民地方经济与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相结合,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法,使我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焕发新活力、更上新台阶。
关键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近年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计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大成绩,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全县流动人口仍然存在诸多计划生育问题,主要问题一是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所占的比例高,二是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占总违法生育的比例逐年上升,三是跨省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所占比例高,四是流动人口的出生率高,五是流动人口出生的计划生育率低。造成我县计划生育超生违育的主要问题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认识不到位。在现有体制和环境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长远的、发展的眼光正确看待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而我县个别乡镇和单位对流入人口存在戒备和防范的心理,遇事推诿,不够尽职;对流出人口则想尽办法,防止外出育龄群众计划外超生,轻视服务,不够尽责。受这些急功近利的狭隘思想影响的结果必然是重管理、轻服务。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缺乏主动性和责任心。
二是政策不到位。在一些乡镇和单位对流入流动人口的管理没有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的原则,流入人口没有依法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未能与县内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妇幼保健宣传教育服务;而在流出地,特别是在一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乡村,为了减少计划外生育,侵害流出人口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对流出地乡村组织强迫育龄群众返乡孕检和离乡时收取押金问题反映十分强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很不满意。
三是措施不到位。我县现有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管理服务人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特别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城镇、社区和企业,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尚未形成,县城只在人口局设一个流动办,各乡镇流动人口管理靠计生办代管,这些机构和人员一般隶属于各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权限、空间都有一定局限,更多地还受到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同时,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尚未延伸到村组一级,所以工作起来非常被动,效果一般。
四是管理不到位。由于流动人口从事的职业复杂,居住分散、来去无常、活动自主、无拘无束,导致流出地对流出人口的信息采集困难,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加之由于人性化管理的需要,计生部门不予采取强硬措施处罚违法行为,导致对违法事实取证难,依法处罚更难,没有制约效应。目前大部分流出重点已婚育龄妇女既没有定期回户籍所在地落实相应的措施,也拒不寄回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我们拘手无策,毫无办法。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导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原因。
如何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和变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是摆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我们必须认识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良好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根据现阶段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考虑到我县流动人口的实际现状,提出以下对策:
(一)以服务总体目标为主线,将流动人口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要正确认识,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和经济保障条件,要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协调和保障,通过各类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县、乡政府应该自动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相应调整户籍、治安、劳动、工商、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及环境方面的政策,实现技术、政策、资源的优化组合,为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和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技术、法律保障和政策环境。公安、工商、教育、卫生、劳动等部门不是专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在进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时,既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又要避免和兼职单位的主要工作、利益发生冲突,从而形成各职能部门间互相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以优质服务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充分发挥县、乡服务站的龙头作用,要以服务促管理,以情感人、依法治理,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流动人口也能享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各项权益,以便使流动人口在享有其合法权益的同时履行其应有的义务,自觉地接受管理。县乡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部门要以社区为单位对流动人口实行统一管理,要全方位提供宣传教育、生育节育、优生优育、避孕药具、查孕查环和生殖健康保健等服务。通过落实各种优质服务,使流动人口尽快熔入县乡计划生育管理网络之中。
(三)以突出管理创新为突破口,尽快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组织机制。一方面是加强乡镇街道、居委会的领导,成立社区流动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中心,选聘文化程度较高,能适应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年轻干部担任计生管理人员,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流动人口自身的组织建设,以乡镇街道、居委会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队伍建设,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并将其纳入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中开展工作。
(四)以机制创新为基础,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县、乡政府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将流入人口数量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人口基数计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所必须的经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所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应计入现居住地户籍人口经费需求总额,由现居住地一并安排;设立县、乡计划生育基金,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政策;强化利益导向机制,把流动人口中的计划生育困难户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在流动人口中普遍形成“计划生育光荣”的利益导向;扶持计划生育困难户发展生产,使他们认识和感受到计划生育的好处和利益所在。建立双重制约机制,落实政策法规,强化硬约束,实施软约束。
(五)以宣传为媒介,加大公共宣传力度,转变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转变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是一项治本之策。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要继续坚持“大联合、广覆盖、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大众传媒、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探索建立社会化、公益化、市场化并举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机制。积极组织开发适应时代发展、符合各种流动人口需求的高质量宣传作品,将科学的婚育观念、现行的计生政策传递给流动人口,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更新婚育观念;开展“社区生育文化建设”项目,发挥社区的组织沟通作用,创造各种机会增加流动人口与城镇市民的接触,使其真正融入城镇生活,从心理上认同城镇的行为规范,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社区教育应当承担起对辖区流动人口再教育的重任,为新型生育观念在我县流动人口中的孕育和成长提供良好的素质载体。
(六)强化区域协作,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一要完善协议管理制度。建议县人口局要与省内其它县(市、区)、外省毗邻县(市、区)及本县流出人口比较集中地县(市、区)及时签订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议,定期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协商协查。二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各乡镇要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实现与协议地之间及时的点对点信息交换。三要严格落实协查通报制度。对外地来电、来函请求协查的,要认真负责,及时查处,及时告知,严禁敷衍塞责、放任不管;对需要外地协查的个案信息,要一个不漏地发出协查函件,督促对方协查,必要时派专人到现居住地上门督查,加强与毗邻省和省内流动人口重点地区的服务管理工作衔接,加强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体制的不断革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必将被当作一项系统工作来长期抓。因此,我们要认清当前时期流动人口管理的严峻形势,在对流动人口提供人性化服务的同时,更应探索出一条“管理与服务并重、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新路子。坚持发民地方经济与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相结合,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法,使我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焕发新活力、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