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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覆的天氣之下,澳門走過了2019年的第1個月,社會上發生的事件層出不窮。首先是3名男子在酒店外吸煙拒勸,治安警鳴槍示警;更出現兩宗非法旅館案涉兩命。特首崔世安向46個人及實體授功績勳章;另外,政府終於收回益隆炮竹廠土地。已發入伙紙的經屋青洲坊傳出要換防火閘,涉及金額約4千萬,廉署已介入調查;在澳門經營多年的高富地產涉高息吸存吞逾2億,超過40人中招。
3旅客違法吸煙續襲警
警鳴槍
根據本地媒體報導,1月3日深夜,3名操內地口音大漢在路氹城銀河酒店近鑽石大堂外有蓋範圍吸煙,1名駐守現場的治安警上前勸喩。期間有人情緒激動,不斷拉扯並推撞警員,吸煙者同行女子、在場保安員等不斷勸開雙方,但有人仍不斷挑釁,警員於是通知上峰要求增援。警員後發覺有人企圖搶奪警槍,因此拔槍示警,並要求3名涉案男子退後,但對方沒有理會,警員在沒有選擇情況下,向天鳴槍一響示警。其後有人被數警員制服,遇襲警員手、腳、肚部受輕傷。多名警員趕至增援,維持秩序,並在地上撿走煙蒂及尋找彈頭等證物。
檢察院於1月5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經初步偵查,檢察院以3名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三一一條所規定的“抗拒及脅逼罪”立案處理,對違法者可處最高5年徒刑。因應案件的性質及嚴重性,亦考慮到案中涉嫌暴力襲擊執行職務警員、抗拒警員執法的劉姓嫌犯,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檢察官的建議,命令對案中劉姓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另對案中其餘2名李姓及葉姓嫌犯各自採取提供5萬澳門元擔保金和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的強制措施。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發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就此事件表示,現時治安警察局正全力跟進調查鳴槍事件,有結果時將會公佈;相關警員已接受心理評估,一切正常,可以參與正常執法工作,治安警察局會根據情況調配該警員的崗位,繼續進行正常的執法工作。他又指,目前正增購胡椒噴霧及進行人員使用的培訓工作,爭取本月下旬所有前線警員均配備胡椒噴霧。同時,治安警已評估娛樂場周邊的執法,進一步加強了執法力量及加派警車在附近巡邏,同步正檢討支援和協調機制,逐步完善相關工作。
筆者認為,警員在執法之際,被勸喻者不但拒勸,反而攻擊警員,警員鳴槍示警屬正常,市民不需太過擔憂。
特首向46個人及實體授勳
綜合政府消息及本地媒體報導,特區政府於1月9日在文化中心綜合劇院舉行“2018年度勳章、獎章及獎狀頒授典禮”,行政長官崔世安向46名個人及實體頒授勳章、獎章和獎狀。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行政會委員、前立法會議員陳明金獲頒授金蓮花榮譽勳章,以表揚他對澳門發展的重大貢獻。榮獲銀蓮花榮譽勳章者包括建築置業商會永遠榮譽會長、中華總商會副會長、鏡湖慈善會常務副主席、前立法議員馮志強,大豐銀行董事長何厚鏜,澳門回歸前後歷任多屆立法會直選議員、現任廉政公署人員紀律監察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武術運動員黃俊華。
政府並向23位社會人士或政府部門與實體頒授功績勳章,表揚他們在各領域及專業所作的貢獻。獲專業功績勳章:許敖敖、郭昌宇、Maria Paula de Matos Pimenta Simoes、麥誠軒;獲工商功績勳章:莫志偉、葉紹文、黃健中;獲旅遊功績勳章:西南飯店、六棉酒家;獲教育功績勳章:蔡冠深、蘇朝暉、聖瑪大肋納學校、鄧少蘭;獲文化功績勳章:澳門日報;獲仁愛功績勳章:李斌生、工聯總會、婦聯總會、歸僑總會;獲體育功績勳章:尤俊賢、李禕、蘇瑞林、許朗、黃淑怡。
特區政府向民防行動中心、仁伯爵綜合醫院急診部、鄒家昌頒授英勇獎章,向趙汝樂、黃社平、敖國廉、鄧光銳頒授勞績獎章,以表揚公務部門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的英勇表現和奉獻精神。
為表揚開展有益於社會和共同福祉工作作出的重大貢獻,特區政府分別向林衛華、陳銳洸、馬祖妮(Marjory Rangel de Faria Vendramini)、澳門利民會頒授社會服務獎章。
馬學章、薛雷諾(Vitor Paulo da Costa Sereno)、劉良獲頒授榮譽獎狀。特區政府並向4位人士或團隊頒授功績獎狀,獲頒授者包括林愛敏、余彩紅、梁英偉,以及培正中學“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2018(Intel ISEF)”參賽隊伍。
筆者認為,獲授功績獎章的可謂是莫大的榮譽,期望獲得者能夠繼續做好表率,帶領澳門走向更美好的未來。
政府收回益隆炮竹廠土地
根據政府消息指,政府多個部門於1月15日採取聯合清遷行動,騰空並收回已被宣告批給失效的氹仔益隆爆竹廠土地。土地工務運輸局於2017年年中通知有關人士,並刊登告示要求遷離上述地塊。另一方面,中級法院於同年裁定駁回有關的中止執行行為效力之申請。鑑於自願遷離期限屆滿而尚未交還,以及中止執行行為效力的申請已被駁回,政府採取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將土地騰空及收回。
據本地媒體報導,重聚氹仔情活動籌委會負責人表示關注,期望政府原址保育,並考慮加以活化,如將益隆炮竹廠打造成炮竹博物館或主題公園,強化氹仔休閒元素,留住歷史痕跡之餘,亦可促進氹仔舊城區的旅遊。
文化局表示,現時相關的土地權屬處理事宜仍未完全清晰,考慮到該地段現無即時發展的計劃,認為待有關行政程序完成後,再開展其評定工作為宜,屆時局方將會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筆者認為,益隆炮竹廠地權終能收回,彰顯當局收地魄力,期望政府未來可規劃完善的活化大計,讓益隆炮竹廠煥發新活力。
青洲坊驚現天價防火捲閘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於12月7日在立法會施政辯論會議上透露,青洲坊大廈經屋經過3次收則但仍未發入伙紙的原因,除了是經歷風災水浸之外,更在最新一次收則發現於2012年安裝的消防門出問題,需重新購置裝設,涉及約4千萬元,預計重新裝置需時150天。羅司於12月20日表示,是次更換消防門的報價正常。羅司於1月11日指出,現時使用的防火捲閘有防煙防火功能,價錢為每平方米數千元;新的防火捲閘包含隔熱功能,增到每平方米約1萬元,整個工程價格約3千多萬元,由承建商負責,報價之際當局亦會與現時的其他工程作比較。同時羅司又強調,青洲坊單位現時已取得入伙紙,更換防火捲閘不影響小業主上樓。 建設發展辦公室於去年12月21日發出新聞稿解釋,當日羅司口中的防火門是指防火捲閘。去年11月所發出的青洲坊大廈驗樓報告指出,樓宇子部分A(公共停車場)及子部分B(商業、社會設施及巴士轉乘站)已安裝的防火分區閘(防火金屬捲閘)的抗火效能不能滿足要求,需要作出改善後才具備條件發出使用準照。為滿足有關防火捲閘的抗火效能之要求,建設發展辦公室將安裝電動式及自重式的自動關閉類型防火捲閘,以更換位於地庫5層和裙樓現有的269道防火捲閘,而商舖的捲閘則無需更換。建設發展辦公室現正跟進相關工作,短期內將開展更換工程。
“天價”防火閘消息一出,社會旋即議論紛紛,許多團體及居民狠批政府浪費公帑。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批評澳門政府部門協調不足,促請政府盡快處理好有關紕漏。議員李靜儀則指,經屋計劃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為避免同類情況發生,當局需檢討經屋計劃的機制及收則程序。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新青協城市發展關注委員會主任陳昭怡表示,政府在收則時才發現公共空間存在問題,顯示出澳門公屋工程建設的計劃和工程收則機制需要重新檢視。傳新澳門協會於1月2日致公開信予廉署,冀廉署介入徹查。
有團體曾經表示,因規章的防火要求實在太嚴苛,在澳門根本難以執行,故當局一直繞過規章,以內部指引作為審批標準,是以業界一直沒有執行。今次事件,其實只是執行1995年舊法的要求。由於每項建築工程皆需工務局收則才成,因此建築業界長年累月不依法的行為是得到政府的默許。然而,在2016年香港迷你倉大火中,因當中的間融物料不防熱,導致消防員難以進場救火,當局認為防熱有實際需要,於是本澳去2007年初亦開始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執正私人工程的隔熱要求,公共工程要到2018年才執正,青洲坊就是首批中招的公共工程。而政府方面,據說《防火安全規章》自1995年生效後,至今沒有1個法定的中文版本,只有1份不是官方文件的翻釋版本,也令到業界沒有1套合法且公開可執行的防火安全標準。其實當局早在2009年就對修法進行公開諮詢,然而10年時間過去了,修法一拖再拖,至今仍未有清晰的時間表。
廉署專員張永春於1月9日表示,廉署將會立案調查,調查方向主要為防火捲閘費用是否合理,以及相關的職能部門在事件中有否依足法律和程序辦事,部門的內部指引是否依法等,希望公眾給予時間廉署深入調查。他又強調,廉署會透過各種渠道留意值得關注的事件,並主動調查。
筆者認為,青洲坊等3個經屋項目是一同操作的,為何只有青洲坊要換防火捲閘?政府各部門標準、指引各異,《防火安全規章》自生效後不但沒有執行過,而修法時間亦拖了許久,甚至出現內部指引,當中存在的問題實在太多,廉署有必要徹查這些在政府內部的各種潛在漏洞。
兩宗非旅案涉兩命
本月有兩間非法旅館浮出水面,更為震撼的是竟涉及兩命。
司警報案中心於1月6日中午接獲治安警駐鏡湖醫院警員通知,指有1名內地女子,由消防救護車從新口岸柏林街某大廈單位送院搶救無效,證實死亡,要求派員跟進調查。經調查知悉,1月6日上午,與68歲董姓婦人同住案發單位的女兒,發現死者在門窗關閉的廚房床褥上昏迷,隨後將她送院搶救,可惜不治死亡。
司警表示,案發單位疑是非法旅館,死者居住在廚房,單位的石油氣熱水爐裝設在廚房內。經過消防員的檢測,發現當開啟熱水爐時,便釋放一氧化碳,濃度會逐漸增高。因此,初步懷疑死者在廚房內吸入過量一氧化碳身亡。
1月15日清晨,氹仔萬國華庭內發生1宗持刀打鬥奪命案。經司警調查,案發單位為非法旅館,羅姓房東與2名內地男子因事發生爭執,並揮水果刀襲擊對方,打鬥間三人俱傷,房東報警。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房東不適,送院搶救後不治。經法醫檢查,死者除了右手虎口有淺切創傷,均未發現致命傷痕,初步排除兇殺。
這2宗非法旅館案件一出,社會上議論紛紛,非法旅館應否刑事化的議題再度成為令人關注的焦點,政府部門、社會各界人士均有不同意見。
早在1月2日,旅遊局就表示,在執法過程中發現,非法旅館的經營狀況已出現轉變,違法活動日趨隱蔽,和立法時的客觀環境有所不同。按照法律,一旦證實為非法旅館的經營者,可被處罰20萬至80萬元罰款,且是按每1單位作出獨立處罰;招攬他人入住則處罰2萬至10萬元罰款。另外,如有強烈跡象顯示有關單位用作經營非法旅館,當局可對違法的單位施加封印及截斷水電供應。對於經營非法旅館應否列作刑事化,旅遊局對此則沒有正面回應。旅遊局長文綺華於1月16日表示,局方約有40多名稽查人員,除了非法旅館外,尚要負責監管及巡查酒店、餐廳、導遊、旅行社等發牌項目,稽查人手存在一定壓力。
而法務局於去年9月回覆議員書質時則表態,經營非法旅館者大多並非本地居民,其流動性大,導致在執法上較難作出針對性打擊,通過刑事化手段也未必能使經營非法旅館的人士受到處罰,因此認為非法旅館不適宜作刑事化處理。
據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的消息,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任協調員,研究非法旅館刑事化問題工作小組於1月15日舉行首次會議。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留意到近期有若干懷疑為非法旅館的事件發生,特區政府十分關注非法旅館問題,期望透過剛成立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就法律方面進行研究,深入分析所有問題的癥結,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同時,工作小組近期會約見關注團體聽取意見。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並非絕對反對刑事化,認為行政手段是最有效的方法,問題癥結在於沒有辦法找出經營者。究竟是刑事抑或行政責任,則要取決於跨部門工作小組得出的成果。
立法會議員梁安琪建議,除加強重點區域的排查工作外,更須與相關區域的居民及管理處等建立更頻密及更有效的情報網。立法會議員宋碧琪促請政府盡快修法讓相關行為刑事化,從而提升執法效率和阻嚇力,解決非法旅館亂象。
街坊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認為,非法旅館屢禁不止,凸顯出相關法律未能奏效,促請當局盡快向社會公佈未來採取何種措施以更有效打擊非法旅館;街總離島辦事處副主任張郁文建議大廈加強管理保安,政府應及早完善法規。 筆者認為,非法旅館是否刑事化,自有相關部門進行討論,現階段應以加強巡查、大廈安保的工作為主。
高富地產涉高息吸存吞逾2億
本月澳門傳出一宗高息吸存“爆煲”事件,引起社會各界極大的關注。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司法警察局於1月17、18及21日公佈,於去年12月11日至今年1月20日期間,局方陸續接獲48名受害人報案,其中包括46名澳門居民、1名香港人及1名內地人,檢舉本澳女子鄭月娜以高富地產公司名義作招徠,並以1至6厘月息吸納借款為藉口,誘騙被害人借出本金,至今未能收回利息及本金,涉案金額截至1月20日已達2億1千9百萬,每宗個案金額由4萬至6千萬不等。據消息證實,該地產公司女負責人鄭月娜已經離開本澳。司警已立案,案件仍在調查當中。
據了解,高富地產公司以這方式吸金近10年。有商界人士表示,高富地產成立於1993年,在本澳扎根20多年,人脈較闊,喜向大客戶尋求合作,相信涉及金額龐大,估計涉及總金額可能超過10億元。
另外,據鄭月娜投資的餐廳前員工反映,餐廳由去年10月中開始拖糧,工作期間亦聽聞負責人邀請員工投資,有同事投資了1百萬,亦有員工聯同家人投資逾千萬元不等,現時血本無歸。
此事件不乏政商界人士中招,陳明金向媒體透露,曾分多次借錢予高富地產負責人鄭月娜,合共9千6百萬元,現已入稟法院透過民事索償追討,並未報案。
銀行公會主席、立法會議員葉兆佳則表示,據悉中國銀行不涉及相關貸款,其他銀行則未有了解,同時呼籲市民理智判斷私人借貸,審慎考慮。
金融管理局指出,根據最新資料顯示,高富地產現時絕大多數貸款均有不動產作抵押品,風險缺口較低,案件對銀行業實質影響輕微。
另一方面,涉案的高富地產公司與鄭安娜集團、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關前街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綜合《論盡媒體》報導,據《澳門日報》2015年2月報道,“81號一人有限公司”投資逾1億購入關前街及俊秀里12個舖位,重新包裝為以文創產品為主的商業區。據商業登記顯示,“81號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為“Isabel Chiang”(鄭月娜),而高富地產的負責人也叫“Isabel Chiang”(鄭月娜),也是原來鄭安娜集團的股東(現已轉移股權),同時還兼任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會長;“81號一人有限公司”總經理梁豪榮,他亦是高富地產銷售部總經理;而現任鄭安娜集團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名為鄭嘉恆,與舉辦“爛鬼樓巡禮”的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同名;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代秘書長蔡志成亦曾以“鄭安娜集團有限公司營運總監”身分接受傳媒訪問。另外,氹仔一地舖先後在不同時期被登記為“81號一人有限公司”、高富地產、鄭安娜集團與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的地址或股東地址。
據《澳門日報》報導,鄭安娜集團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鄭嘉恆回應媒體查詢時指出,鄭月娜於2015年時投資了逾億元發展關前街,他於2018年成立鄭安娜集團,向鄭月娜提出合作,原意是想合股,但後來由他獨資發展。現時該集團與商戶合作的舖位有20多個,集中關前街、俊秀里一帶,其中租下鄭月娜14個舖位,全部都已有商戶進駐。
位於關前街、與鄭安娜集團合作的商戶表示,與鄭安娜集團簽署的合作模式是3年免租進駐,不過合作的舖位業主是鄭月娜,由鄭安娜集團與鄭月娜簽署10年租約。近日亦申請“查屋紙”,業主未有變更,相信短期內情況穩定,希望不影響營運。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曾於去年10月出席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首屆理監事就職儀式及“爛鬼樓巡禮”開幕禮,曾表示計劃將大三巴、永福圍及爛鬼樓一帶打造成文化博覽新地標。而譚司1月19日受訪時指出,他與旅遊局的同事都不知道及不認識涉案地產商及所涉及的項目,又指社文司範疇並無對涉案人提供任何財政上幫助。他又指,當初有當區居民到司長辦及旅遊局反映,冀政府將旅客分流到不同區域,亦強調政府的工作是要推動整個文創產業,而非單純支持個人。
立法會議員蘇嘉豪表示,“爛鬼樓巡禮”活動涉及果欄街、關前後街的日間交通管制措施,活動由原訂舉辦至去年11月再延續至本月,而政府也完全配合封路,質疑引進人流的實際目的是否要推高區內商舖租金,變相圖利地產行業。
筆者認為,此類事件在澳門屢見不鮮,繼澳門集團後,又出現高富地產事件,顯然並非單一事件,政府需要有所對策,提防同類事件再發生。
3旅客違法吸煙續襲警
警鳴槍
根據本地媒體報導,1月3日深夜,3名操內地口音大漢在路氹城銀河酒店近鑽石大堂外有蓋範圍吸煙,1名駐守現場的治安警上前勸喩。期間有人情緒激動,不斷拉扯並推撞警員,吸煙者同行女子、在場保安員等不斷勸開雙方,但有人仍不斷挑釁,警員於是通知上峰要求增援。警員後發覺有人企圖搶奪警槍,因此拔槍示警,並要求3名涉案男子退後,但對方沒有理會,警員在沒有選擇情況下,向天鳴槍一響示警。其後有人被數警員制服,遇襲警員手、腳、肚部受輕傷。多名警員趕至增援,維持秩序,並在地上撿走煙蒂及尋找彈頭等證物。
檢察院於1月5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經初步偵查,檢察院以3名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三一一條所規定的“抗拒及脅逼罪”立案處理,對違法者可處最高5年徒刑。因應案件的性質及嚴重性,亦考慮到案中涉嫌暴力襲擊執行職務警員、抗拒警員執法的劉姓嫌犯,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檢察官的建議,命令對案中劉姓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另對案中其餘2名李姓及葉姓嫌犯各自採取提供5萬澳門元擔保金和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的強制措施。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發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就此事件表示,現時治安警察局正全力跟進調查鳴槍事件,有結果時將會公佈;相關警員已接受心理評估,一切正常,可以參與正常執法工作,治安警察局會根據情況調配該警員的崗位,繼續進行正常的執法工作。他又指,目前正增購胡椒噴霧及進行人員使用的培訓工作,爭取本月下旬所有前線警員均配備胡椒噴霧。同時,治安警已評估娛樂場周邊的執法,進一步加強了執法力量及加派警車在附近巡邏,同步正檢討支援和協調機制,逐步完善相關工作。
筆者認為,警員在執法之際,被勸喻者不但拒勸,反而攻擊警員,警員鳴槍示警屬正常,市民不需太過擔憂。
特首向46個人及實體授勳
綜合政府消息及本地媒體報導,特區政府於1月9日在文化中心綜合劇院舉行“2018年度勳章、獎章及獎狀頒授典禮”,行政長官崔世安向46名個人及實體頒授勳章、獎章和獎狀。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行政會委員、前立法會議員陳明金獲頒授金蓮花榮譽勳章,以表揚他對澳門發展的重大貢獻。榮獲銀蓮花榮譽勳章者包括建築置業商會永遠榮譽會長、中華總商會副會長、鏡湖慈善會常務副主席、前立法議員馮志強,大豐銀行董事長何厚鏜,澳門回歸前後歷任多屆立法會直選議員、現任廉政公署人員紀律監察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武術運動員黃俊華。
政府並向23位社會人士或政府部門與實體頒授功績勳章,表揚他們在各領域及專業所作的貢獻。獲專業功績勳章:許敖敖、郭昌宇、Maria Paula de Matos Pimenta Simoes、麥誠軒;獲工商功績勳章:莫志偉、葉紹文、黃健中;獲旅遊功績勳章:西南飯店、六棉酒家;獲教育功績勳章:蔡冠深、蘇朝暉、聖瑪大肋納學校、鄧少蘭;獲文化功績勳章:澳門日報;獲仁愛功績勳章:李斌生、工聯總會、婦聯總會、歸僑總會;獲體育功績勳章:尤俊賢、李禕、蘇瑞林、許朗、黃淑怡。
特區政府向民防行動中心、仁伯爵綜合醫院急診部、鄒家昌頒授英勇獎章,向趙汝樂、黃社平、敖國廉、鄧光銳頒授勞績獎章,以表揚公務部門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的英勇表現和奉獻精神。
為表揚開展有益於社會和共同福祉工作作出的重大貢獻,特區政府分別向林衛華、陳銳洸、馬祖妮(Marjory Rangel de Faria Vendramini)、澳門利民會頒授社會服務獎章。
馬學章、薛雷諾(Vitor Paulo da Costa Sereno)、劉良獲頒授榮譽獎狀。特區政府並向4位人士或團隊頒授功績獎狀,獲頒授者包括林愛敏、余彩紅、梁英偉,以及培正中學“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2018(Intel ISEF)”參賽隊伍。
筆者認為,獲授功績獎章的可謂是莫大的榮譽,期望獲得者能夠繼續做好表率,帶領澳門走向更美好的未來。
政府收回益隆炮竹廠土地
根據政府消息指,政府多個部門於1月15日採取聯合清遷行動,騰空並收回已被宣告批給失效的氹仔益隆爆竹廠土地。土地工務運輸局於2017年年中通知有關人士,並刊登告示要求遷離上述地塊。另一方面,中級法院於同年裁定駁回有關的中止執行行為效力之申請。鑑於自願遷離期限屆滿而尚未交還,以及中止執行行為效力的申請已被駁回,政府採取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將土地騰空及收回。
據本地媒體報導,重聚氹仔情活動籌委會負責人表示關注,期望政府原址保育,並考慮加以活化,如將益隆炮竹廠打造成炮竹博物館或主題公園,強化氹仔休閒元素,留住歷史痕跡之餘,亦可促進氹仔舊城區的旅遊。
文化局表示,現時相關的土地權屬處理事宜仍未完全清晰,考慮到該地段現無即時發展的計劃,認為待有關行政程序完成後,再開展其評定工作為宜,屆時局方將會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筆者認為,益隆炮竹廠地權終能收回,彰顯當局收地魄力,期望政府未來可規劃完善的活化大計,讓益隆炮竹廠煥發新活力。
青洲坊驚現天價防火捲閘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於12月7日在立法會施政辯論會議上透露,青洲坊大廈經屋經過3次收則但仍未發入伙紙的原因,除了是經歷風災水浸之外,更在最新一次收則發現於2012年安裝的消防門出問題,需重新購置裝設,涉及約4千萬元,預計重新裝置需時150天。羅司於12月20日表示,是次更換消防門的報價正常。羅司於1月11日指出,現時使用的防火捲閘有防煙防火功能,價錢為每平方米數千元;新的防火捲閘包含隔熱功能,增到每平方米約1萬元,整個工程價格約3千多萬元,由承建商負責,報價之際當局亦會與現時的其他工程作比較。同時羅司又強調,青洲坊單位現時已取得入伙紙,更換防火捲閘不影響小業主上樓。 建設發展辦公室於去年12月21日發出新聞稿解釋,當日羅司口中的防火門是指防火捲閘。去年11月所發出的青洲坊大廈驗樓報告指出,樓宇子部分A(公共停車場)及子部分B(商業、社會設施及巴士轉乘站)已安裝的防火分區閘(防火金屬捲閘)的抗火效能不能滿足要求,需要作出改善後才具備條件發出使用準照。為滿足有關防火捲閘的抗火效能之要求,建設發展辦公室將安裝電動式及自重式的自動關閉類型防火捲閘,以更換位於地庫5層和裙樓現有的269道防火捲閘,而商舖的捲閘則無需更換。建設發展辦公室現正跟進相關工作,短期內將開展更換工程。
“天價”防火閘消息一出,社會旋即議論紛紛,許多團體及居民狠批政府浪費公帑。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批評澳門政府部門協調不足,促請政府盡快處理好有關紕漏。議員李靜儀則指,經屋計劃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為避免同類情況發生,當局需檢討經屋計劃的機制及收則程序。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新青協城市發展關注委員會主任陳昭怡表示,政府在收則時才發現公共空間存在問題,顯示出澳門公屋工程建設的計劃和工程收則機制需要重新檢視。傳新澳門協會於1月2日致公開信予廉署,冀廉署介入徹查。
有團體曾經表示,因規章的防火要求實在太嚴苛,在澳門根本難以執行,故當局一直繞過規章,以內部指引作為審批標準,是以業界一直沒有執行。今次事件,其實只是執行1995年舊法的要求。由於每項建築工程皆需工務局收則才成,因此建築業界長年累月不依法的行為是得到政府的默許。然而,在2016年香港迷你倉大火中,因當中的間融物料不防熱,導致消防員難以進場救火,當局認為防熱有實際需要,於是本澳去2007年初亦開始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執正私人工程的隔熱要求,公共工程要到2018年才執正,青洲坊就是首批中招的公共工程。而政府方面,據說《防火安全規章》自1995年生效後,至今沒有1個法定的中文版本,只有1份不是官方文件的翻釋版本,也令到業界沒有1套合法且公開可執行的防火安全標準。其實當局早在2009年就對修法進行公開諮詢,然而10年時間過去了,修法一拖再拖,至今仍未有清晰的時間表。
廉署專員張永春於1月9日表示,廉署將會立案調查,調查方向主要為防火捲閘費用是否合理,以及相關的職能部門在事件中有否依足法律和程序辦事,部門的內部指引是否依法等,希望公眾給予時間廉署深入調查。他又強調,廉署會透過各種渠道留意值得關注的事件,並主動調查。
筆者認為,青洲坊等3個經屋項目是一同操作的,為何只有青洲坊要換防火捲閘?政府各部門標準、指引各異,《防火安全規章》自生效後不但沒有執行過,而修法時間亦拖了許久,甚至出現內部指引,當中存在的問題實在太多,廉署有必要徹查這些在政府內部的各種潛在漏洞。
兩宗非旅案涉兩命
本月有兩間非法旅館浮出水面,更為震撼的是竟涉及兩命。
司警報案中心於1月6日中午接獲治安警駐鏡湖醫院警員通知,指有1名內地女子,由消防救護車從新口岸柏林街某大廈單位送院搶救無效,證實死亡,要求派員跟進調查。經調查知悉,1月6日上午,與68歲董姓婦人同住案發單位的女兒,發現死者在門窗關閉的廚房床褥上昏迷,隨後將她送院搶救,可惜不治死亡。
司警表示,案發單位疑是非法旅館,死者居住在廚房,單位的石油氣熱水爐裝設在廚房內。經過消防員的檢測,發現當開啟熱水爐時,便釋放一氧化碳,濃度會逐漸增高。因此,初步懷疑死者在廚房內吸入過量一氧化碳身亡。
1月15日清晨,氹仔萬國華庭內發生1宗持刀打鬥奪命案。經司警調查,案發單位為非法旅館,羅姓房東與2名內地男子因事發生爭執,並揮水果刀襲擊對方,打鬥間三人俱傷,房東報警。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房東不適,送院搶救後不治。經法醫檢查,死者除了右手虎口有淺切創傷,均未發現致命傷痕,初步排除兇殺。
這2宗非法旅館案件一出,社會上議論紛紛,非法旅館應否刑事化的議題再度成為令人關注的焦點,政府部門、社會各界人士均有不同意見。
早在1月2日,旅遊局就表示,在執法過程中發現,非法旅館的經營狀況已出現轉變,違法活動日趨隱蔽,和立法時的客觀環境有所不同。按照法律,一旦證實為非法旅館的經營者,可被處罰20萬至80萬元罰款,且是按每1單位作出獨立處罰;招攬他人入住則處罰2萬至10萬元罰款。另外,如有強烈跡象顯示有關單位用作經營非法旅館,當局可對違法的單位施加封印及截斷水電供應。對於經營非法旅館應否列作刑事化,旅遊局對此則沒有正面回應。旅遊局長文綺華於1月16日表示,局方約有40多名稽查人員,除了非法旅館外,尚要負責監管及巡查酒店、餐廳、導遊、旅行社等發牌項目,稽查人手存在一定壓力。
而法務局於去年9月回覆議員書質時則表態,經營非法旅館者大多並非本地居民,其流動性大,導致在執法上較難作出針對性打擊,通過刑事化手段也未必能使經營非法旅館的人士受到處罰,因此認為非法旅館不適宜作刑事化處理。
據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的消息,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任協調員,研究非法旅館刑事化問題工作小組於1月15日舉行首次會議。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留意到近期有若干懷疑為非法旅館的事件發生,特區政府十分關注非法旅館問題,期望透過剛成立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就法律方面進行研究,深入分析所有問題的癥結,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同時,工作小組近期會約見關注團體聽取意見。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並非絕對反對刑事化,認為行政手段是最有效的方法,問題癥結在於沒有辦法找出經營者。究竟是刑事抑或行政責任,則要取決於跨部門工作小組得出的成果。
立法會議員梁安琪建議,除加強重點區域的排查工作外,更須與相關區域的居民及管理處等建立更頻密及更有效的情報網。立法會議員宋碧琪促請政府盡快修法讓相關行為刑事化,從而提升執法效率和阻嚇力,解決非法旅館亂象。
街坊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認為,非法旅館屢禁不止,凸顯出相關法律未能奏效,促請當局盡快向社會公佈未來採取何種措施以更有效打擊非法旅館;街總離島辦事處副主任張郁文建議大廈加強管理保安,政府應及早完善法規。 筆者認為,非法旅館是否刑事化,自有相關部門進行討論,現階段應以加強巡查、大廈安保的工作為主。
高富地產涉高息吸存吞逾2億
本月澳門傳出一宗高息吸存“爆煲”事件,引起社會各界極大的關注。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司法警察局於1月17、18及21日公佈,於去年12月11日至今年1月20日期間,局方陸續接獲48名受害人報案,其中包括46名澳門居民、1名香港人及1名內地人,檢舉本澳女子鄭月娜以高富地產公司名義作招徠,並以1至6厘月息吸納借款為藉口,誘騙被害人借出本金,至今未能收回利息及本金,涉案金額截至1月20日已達2億1千9百萬,每宗個案金額由4萬至6千萬不等。據消息證實,該地產公司女負責人鄭月娜已經離開本澳。司警已立案,案件仍在調查當中。
據了解,高富地產公司以這方式吸金近10年。有商界人士表示,高富地產成立於1993年,在本澳扎根20多年,人脈較闊,喜向大客戶尋求合作,相信涉及金額龐大,估計涉及總金額可能超過10億元。
另外,據鄭月娜投資的餐廳前員工反映,餐廳由去年10月中開始拖糧,工作期間亦聽聞負責人邀請員工投資,有同事投資了1百萬,亦有員工聯同家人投資逾千萬元不等,現時血本無歸。
此事件不乏政商界人士中招,陳明金向媒體透露,曾分多次借錢予高富地產負責人鄭月娜,合共9千6百萬元,現已入稟法院透過民事索償追討,並未報案。
銀行公會主席、立法會議員葉兆佳則表示,據悉中國銀行不涉及相關貸款,其他銀行則未有了解,同時呼籲市民理智判斷私人借貸,審慎考慮。
金融管理局指出,根據最新資料顯示,高富地產現時絕大多數貸款均有不動產作抵押品,風險缺口較低,案件對銀行業實質影響輕微。
另一方面,涉案的高富地產公司與鄭安娜集團、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關前街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綜合《論盡媒體》報導,據《澳門日報》2015年2月報道,“81號一人有限公司”投資逾1億購入關前街及俊秀里12個舖位,重新包裝為以文創產品為主的商業區。據商業登記顯示,“81號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為“Isabel Chiang”(鄭月娜),而高富地產的負責人也叫“Isabel Chiang”(鄭月娜),也是原來鄭安娜集團的股東(現已轉移股權),同時還兼任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會長;“81號一人有限公司”總經理梁豪榮,他亦是高富地產銷售部總經理;而現任鄭安娜集團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名為鄭嘉恆,與舉辦“爛鬼樓巡禮”的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同名;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代秘書長蔡志成亦曾以“鄭安娜集團有限公司營運總監”身分接受傳媒訪問。另外,氹仔一地舖先後在不同時期被登記為“81號一人有限公司”、高富地產、鄭安娜集團與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的地址或股東地址。
據《澳門日報》報導,鄭安娜集團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鄭嘉恆回應媒體查詢時指出,鄭月娜於2015年時投資了逾億元發展關前街,他於2018年成立鄭安娜集團,向鄭月娜提出合作,原意是想合股,但後來由他獨資發展。現時該集團與商戶合作的舖位有20多個,集中關前街、俊秀里一帶,其中租下鄭月娜14個舖位,全部都已有商戶進駐。
位於關前街、與鄭安娜集團合作的商戶表示,與鄭安娜集團簽署的合作模式是3年免租進駐,不過合作的舖位業主是鄭月娜,由鄭安娜集團與鄭月娜簽署10年租約。近日亦申請“查屋紙”,業主未有變更,相信短期內情況穩定,希望不影響營運。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曾於去年10月出席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首屆理監事就職儀式及“爛鬼樓巡禮”開幕禮,曾表示計劃將大三巴、永福圍及爛鬼樓一帶打造成文化博覽新地標。而譚司1月19日受訪時指出,他與旅遊局的同事都不知道及不認識涉案地產商及所涉及的項目,又指社文司範疇並無對涉案人提供任何財政上幫助。他又指,當初有當區居民到司長辦及旅遊局反映,冀政府將旅客分流到不同區域,亦強調政府的工作是要推動整個文創產業,而非單純支持個人。
立法會議員蘇嘉豪表示,“爛鬼樓巡禮”活動涉及果欄街、關前後街的日間交通管制措施,活動由原訂舉辦至去年11月再延續至本月,而政府也完全配合封路,質疑引進人流的實際目的是否要推高區內商舖租金,變相圖利地產行業。
筆者認為,此類事件在澳門屢見不鮮,繼澳門集團後,又出現高富地產事件,顯然並非單一事件,政府需要有所對策,提防同類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