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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34号)中明确提出,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逐步实行免费检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暂时不能实现免费的,收费标准要从低核定。至此,实行多年的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开始由收费检定向免费检定转变,其影响十分广泛、深远.特别体现在计量管理体制、机制和计量器具生产、销售、使用、检定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