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望”号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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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处在21世纪,却有着19世纪的管理体系”。抛开暴风雨、台风、海啸等自然因素,人们发现在海难背后还隐藏着更深的人为因素。
  
  2002年11月13日,一艘挂有巴哈马国旗、载有7.7万吨燃料油的“威望”号(Prestige)油轮,正从拉脱维亚驶往直布罗陀海峡。在经过大西洋比斯开湾西班牙西北部加利西亚省海域时,遭遇八级强风暴。在狂风巨浪中,“威望”号失去控制,并于距海岸约九公里处搁浅。随后,船体裂开了一个35米长的大口子,船内成吨的燃料油喷涌而出。大风将失去控制的“威望”号吹向葡萄牙海域方向,沿途所经之处形成了一条宽五公里、长37公里的黑色污染带。19日,“威望”号在距葡萄牙海域50公里处断成两截,沉没到1.5公里深的海底中。20日,沉没的油轮发生更大面积的燃油泄露。目前,泄露的燃油污染了长达500公里的海岸。生态学家认为这可能是世界上最严重的漏油事件之一,它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造成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原油的泄露事故不断引发人们的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频繁而严重的海上灾难?抛开暴风雨、台风、海啸等自然因素,人们发现在海难背后还隐藏着更深的人为因素,可以说,正是这些严重的人为疏忽为海上油轮事故的发生埋下了祸根,使得这些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偶然中的必然。
  
  启示一:利益驱动下的质量隐患
  
  引发油轮事故的人为因素之一首推油轮的质量问题。据国际海事组织报告,“威望”号是10年内较严重的五起海上泄油事故中沉没的第四艘由日本制造的单层船壳油轮。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的新兴船坞都尽可能以最快的速度和低廉的价钱,制造大批船只,尤其是钢材的厚度,更节省到不能再省的地步。目前全世界1000多艘油轮中,约有300艘都是当时日本用劣质钢材制造的。这些油轮存在着很多的质量和技术上的缺陷。其失事率比双壳油轮要高出五倍。而且一旦失事,由于它的船体外板的钢板厚度不够,很容易发生原油泄露。据了解,美国早已下令禁止进口单壳油轮,法国自1999年“埃里卡”油轮事故后也强迫日制的单壳油轮退役。一些国家呼吁应尽快出台禁止单壳油轮出航的国际规定,以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悲剧。
  
  启示二:管理薄弱酿成的苦果
  
  油轮事故背后的另一人为因素就是国际海运管理不善。近年来,随着国际海运业的发展,监管工作也随即暴露出了许多问题。虽然一些国际条约一再敦促各国采取有利措施,加大对海运业的管理,但有关国家仍然重视不够,管理手段严重滞后。欧盟委员会负责运输和能源事务的委员尖锐地指出:“我们处在21世纪,却有着19世纪的管理体系。”
  海运管理最为薄弱的环节有两个:第一是对方便旗(flag of convenience)船舶的管理。在国际海上航运规则中,船舶必须悬挂本国旗帜,即悬挂船舶登记国(船舶的国籍国)的旗帜,其目的是便于船舶国籍国和其他各国对航行事务的管理。然而,悬挂方便旗的船舶却对这一规则提出了挑战,成为了国际海上运输管理的痼疾。
  悬挂方便旗是国际海洋运输业中的一个不正常现象,悬挂这些旗帜的船舶其船东或所有者的国籍国与所悬挂的旗帜国实际上没有真正的联系,船舶的所有者只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就能获得一个外国的方便船籍,从而逃避本国严格的税收和船务管理。而发放船籍的方便旗国则只顾收取登记费用,而根本不对挂旗船只进行任何管理。这样一来,虽然对于船舶所有者和发放旗帜的国家是“方便”了,但是却严重妨碍了国际航行的管理工作,造成了航行秩序的混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船舶还拥有两个以上的方便旗,这就更难确定谁是船舶真正的国籍国。“威望“号就是这样一艘船,它悬挂着巴哈马国旗帜,但是船舶所有者是一家利比里亚公司,由希腊有关机构管理,船长是希腊人,被设在瑞士的一家俄罗斯石油交易公司租用,其身份和背景相当复杂。目前,许多在国际海洋中航行的船舶都悬挂着方便旗,而发放方便旗的国家主要有巴拿马、巴哈马、利比里亚、希腊、百幕大、哥斯达黎加等。
  第二个海运管理的痼疾就是对年久失修、严重老化的超龄船舶的管理不力。“威望“号是一艘已有26年船龄、连续三年未接受过港口检查的油轮。虽然船舶国籍国巴哈马应对该船的管理负主要责任,但该船之所以能顺利地躲过一次次检查,与停靠的港口国管理松懈、走过场也不无关系。
  事件发生后,西班牙就责怪该船曾停靠过的直布罗陀海峡所属国英国没有对“威望”号进行检查,导致了严重事故的发生。根据国际航运规则,船舶登记国、港口国都应对有关船舶的安全性、适航条件等进行严格的检查,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刻令其滞留检查。2002年11月27日,深受油轮泄露污染之苦的西班牙、法国达成协议,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精神,从当日起,要求任何载有石油等易造成海洋污染的危险货物、船龄在15年以上的单壳船在经过两国领海时必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否则将被驱逐到距离海岸200海里以外的公海。欧盟也要求各成员国重点加强对在其港口停靠的服役期长的油轮、单壳油轮和悬挂方便旗的油轮进行检查,建立油轮“黑名单”,禁止不合格的油轮停靠欧盟的港口。
  
  启示三:你能够防患于未然
  
  海上油轮事故给人类和其生存的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灾害。按照国际海难事故损失的统计方法,损失按三大类计算:一、财产损失。如油轮及原油的损失、受污染海域沿岸水产养殖户及渔民的损失、沿岸旅游业及其他相关行业所受的影响、沿岸有关设施的破坏等。二、为了清除油污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清污工程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三、对人身和生态环境的损害。包括对污染地人们的身体健康的损害,对沿岸陆地、海滩和海洋以及其中的生物资源、非生物资源的损害等。第三类损失是最严重的、也是最难以统计的。
  根据《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有关规定,海上油轮泄露所造成的损害责任主要依据“污染者负担”的原则。在正常情况下,是由船舶所有人即登记为船舶所有人的人来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但由于此类损失一般数额巨大,很多船舶所有人无力完全承担其赔偿责任,因此,国际上通过了《设立国际赔偿油污损害基金的公约》,为不能得到完全和充分赔偿的受害人提供一定的补偿。实际上,油污损害基金是由各国一些大的石油公司分摊的,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另一方面,很多进行国际航行的船舶都按规定购买了强制保险,保险公司也将按照双方的保险协议分担部分损失。然而,“威望”号是一艘身份复杂的方便旗油轮,船舶所有人的经济实力十分有限,对于受害者来说,索赔之路将充满艰辛。
  在“威望”号事故处理的过程中,人们也似乎看到了一丝曙光,那就是各有关国家已纷纷行动起来,一方面向受害国提供紧急的经济和技术援助,另一方面加强了国际合作,谋求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针对海上航行安全的监管措施。与庞大而昂贵的善后处理行动相比,人们更清醒地意识到,加强事前的防范和监管无疑是对付此类问题的既经济又有效的最佳选择。▲
  
  阅读背景:
  近十年世界重大灾难性石油泄露事故:
  1992年12月3日 希腊油轮“爱琴海”号在西班牙西北海岸搁浅,泄露原油7.4万吨 。
  1993年6月5日 “布雷尔”号在苏格兰东北搁浅,泄露原油8.5万吨。
  1996年2月15日 “海洋女王”号在威尔士海岸搁浅,泄露原油6万吨。
  1999年12月12日 “埃里卡”号在法国西海岸断裂,泄露原油1.3万吨。
  
  近十年来与我国海岸有关的主要石油泄露事故:
  1990年6月8日,两艘外轮在我国渤海海面老铁山水道相撞,使1300平方公里的海域遭到污染,300平方公里发生赤潮。
  1995年5月17日,因油轮违规过油漏油,广东南海大片海域遭到石油污染,鱼类大量死亡,外伶仃岛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88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达650万元。
  1999年3月24日,珠江口水域两油轮相撞,使约150吨重油泄露入海洋,直接经济损失达468万元。
  2002年5月1日,江苏南通一油轮触礁,220吨90号汽油大量泄露,经济损失目前在进一步调查中。
  2002年11月23日,天津大沽口海域,马耳他籍油轮与我国轮船相撞,造成原油泄露,污染了约12平方公里海域,目前海上油污已得到控制。
  
  阅读背景: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海上石油运输的蓬勃发展,类似的原油严重泄露事故几乎每年都要发生。据粗略统计,全世界的石油交易约有60%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每年因航运约有160万吨原油泄露入海洋。石油运输及由此造成的油轮泄露事故已成为海洋石油污染的最直接和最大的污染源。面对这一现实,国际社会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了一些法律规则试图控制、减少和处理海上石油污染问题。其中较为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有:1969年《关于油污损害的民事责任公约》及其1976年议定书、1969年《对公海上发生油污事故进行干预的国际公约》、1971年《设立国际赔偿油污损害基金的公约》、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及其1978年议定书(该公约及议定书后又经过了多次修改)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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