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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是国家甲级建筑设计、甲级工程总承包及甲级工程咨询的设计院。从1982年起,市政府取消了对我院的财政事业费拨款,使我院成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内部管理上实行了技术经济责任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技术经济责任制这种管理模式,暴露出了一定的弊端,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院在1991年下半年就着手准备由技术经济责任制向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转变的过渡工作。1992年我院在全省同行业中率先对一线设计人员试行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调动了设计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