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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陪审是挑选环保、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等专业技术领域相关专家担任法院的“技术顾问”,协助法官审理专业类案件。在专家陪审员的帮助下,法官能够在真正理解鉴定结论的基础上裁判。具体而言,专家陪审机制构建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专家陪审员任职标准。根据专业案件分布比重,确定所需的各领域专家数额。然后向政府部门、高校征询专家,形成临时专家库。之后,综合考虑上述专家在相关领域的从业经历、专业学历、科研成果、个人意愿等因素择优选定。即使没有高学历,但在某专业领域从事多年并熟练掌握技能,获得较高技术认证的高级技工同样可以具备任职标准。
二是专家陪审员选任机制。由于大部分专业人才都集中在大中城市,且需要专家陪审的案件也主要由中级法院受理,因此可考虑在中院建立专家陪审员遴选委员会,成立专门遴选小组,负责收集相应领域专家信息建立数据库。遴选委员会在考虑法院审理需求基础上,确定专家陪审员人选。同时不能忽略专家本人的真实意向,要其本人从内心真正认同参加陪审行为。专家陪审员一旦确定,就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任命专家陪审员时,采用签署审判保证书并举行宣誓的仪式,以增强专家进行公正审判的使命感与荣誉感。
三是参审程序的启动。可以依申请和依职权两种方式。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适用专家陪审的,可在案件起诉或者答辩时,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如果双方一致认为应当适用专家陪审时,法院应当许可;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由法院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了某一位专家参与陪审,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
四是专家参审的指导。由于专家陪审员在事实认知方面有较强优势,法官对专家陪审员事实认定方面的指导应着重原则性方面。例如,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指导,即明确哪些为非法证据应当排除。要保障陪审员通过对全部合法证据证明力的独立判断达到内心确信,得出事实认定结论。
五是随机抽取参审专家。如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可由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的咨询师和中小学教师、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将专家陪审员分为商标类、著作权类、不正当竞争等类别,结合案件类型随机抽取,确保专业对口。
(作者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一是专家陪审员任职标准。根据专业案件分布比重,确定所需的各领域专家数额。然后向政府部门、高校征询专家,形成临时专家库。之后,综合考虑上述专家在相关领域的从业经历、专业学历、科研成果、个人意愿等因素择优选定。即使没有高学历,但在某专业领域从事多年并熟练掌握技能,获得较高技术认证的高级技工同样可以具备任职标准。
二是专家陪审员选任机制。由于大部分专业人才都集中在大中城市,且需要专家陪审的案件也主要由中级法院受理,因此可考虑在中院建立专家陪审员遴选委员会,成立专门遴选小组,负责收集相应领域专家信息建立数据库。遴选委员会在考虑法院审理需求基础上,确定专家陪审员人选。同时不能忽略专家本人的真实意向,要其本人从内心真正认同参加陪审行为。专家陪审员一旦确定,就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任命专家陪审员时,采用签署审判保证书并举行宣誓的仪式,以增强专家进行公正审判的使命感与荣誉感。
三是参审程序的启动。可以依申请和依职权两种方式。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适用专家陪审的,可在案件起诉或者答辩时,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如果双方一致认为应当适用专家陪审时,法院应当许可;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由法院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了某一位专家参与陪审,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
四是专家参审的指导。由于专家陪审员在事实认知方面有较强优势,法官对专家陪审员事实认定方面的指导应着重原则性方面。例如,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指导,即明确哪些为非法证据应当排除。要保障陪审员通过对全部合法证据证明力的独立判断达到内心确信,得出事实认定结论。
五是随机抽取参审专家。如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可由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的咨询师和中小学教师、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将专家陪审员分为商标类、著作权类、不正当竞争等类别,结合案件类型随机抽取,确保专业对口。
(作者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