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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将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这是对ppp项目做了一个大型的推广,ppp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采购活动有重要意义,通过ppp项目激发市场的投资活力,利用这笔巨大的资金,提高市场的投资积极性,ppp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保证它健康持续的发展,推动市场发展。
关键词:ppp项目;政府采购;政府支出
在2014年12月31日,我国财政部正式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将这项办法以ppp的模式进行了推广,从而规范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采购行为。在2015年2月25日,财政部在官网上发布了《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这项工作八个要点中的第二个要点,就是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改革工作中力推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这项规定,在我们看来就是将ppp项目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高潮。所以,我们将从不同的方面对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意义进行阐述,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工作建议,为这项工作的发展提供相应的资料支持。
一、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使ppp项目有法可依,提升规范性
在上世纪的90年代,我国福建省泉州刺桐大桥项目就是我国的第一个有民营资本介入的ppp项目,这第一个案例的成功所带来的意义是巨大的。但是我们应该要注意到在有民营资本注入的ppp项目中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比如民营企业在投入资本后,其相应的权益没有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除收费权外其他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收费标准不确定等等因素。刺桐大桥项目当时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经营使用权在30年,但是国家在后面的有关公路的收费期限,它的规定却是在25年。这样的话,在5年时间内发生的一切变故都必须由企业承担。所以,这就要求合约双方的一切权利关系必须要通过有效的合约进行保障,很显然,在合约政府的那一方,政府会拥有绝对的权益,他们可以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合约另一法规的民营企业,所以,这项竞争一开始就将双方放在了一个不平等的位置,民营企业权益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就会成为一切风险危害的最大承担者。如果长期下去,ppp模式就不能够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得不到长远的发展,并且同时还会打击到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
在ppp项目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上,很早就有专家进行过研究,他们认为PPP项目并不完全等于政府采购活动,但是它可以被划分为政府采购的一种形式,我国有相当完善的法律体系对政府的采购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规定,每一项法律都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些细节做了规范,从国家到地方,不同的法律之间有其不同的针对对象,但是他们都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的法律规范。虽然和谐法律仍然有一定的缺陷,但是就大体而言,法律已经制订出了一个相对而言具体的法律大纲了,一些细节之处还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采购行为应当根据法律的约束严格执行,对每一个法律行为判断其是否合法都能够做到在法律中找到支撑自己观点的法律条文。
所以,将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也就必须要保证ppp项目本身就要有法可依,在法律的促进下ppp项目也就会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是实际上ppp項目的规范化发展,也为其自身解决了矛盾,ppp项目不需要再因为是否要遵循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相关规定而纠结,更加重要的是解决了ppp项目在法律的应用上的统一性。现在的社会上,ppp项目受到了多种法律的矩阵性约束,虽然这种约束力量将ppp的发展更加的规范化,但是就ppp本身来说,自身并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定位,所以在法律的运用上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法律交叉,混乱的情况。并且法律层面的硬性要求比较欠缺,使得ppp项目本身应立足于合约之上的项目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在ppp项目正式的纳入政府采购活动中,ppp项目就必须要遵循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规定,而这样也就将ppp的定位更加清晰,原先不清晰的定位也就会随着政府活动的规定慢慢理顺,ppp项目将会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现在政府出台的有关法律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为了进一步的规范ppp项目的规范化,政府还将出台有关竞争性磋商的管理办法,使ppp男人能够在一个长久的时间范围内持续发展。
(二)有效防护风险
2014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的宏观下行压力增大,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预算较大,一方面面临着经济增长速度减缓的压力,另一方面又面临着财政预算扩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引入ppp项目将会对缓解政府面临的财政困难压力有重要作用。在目前看来,ppp项目有着自身的特点,第一,它具有较大的资金持有量,从2013年来看,仅一年内,我国此证不公布的ppp项目的总投资额就达到了1800亿。第二,ppp模式中的出资部分没有纳入政府的财政支出部分,资金来源于各个民间部门,资金来源渠道多样。这两个特点就其是双刃剑,第一,ppp项目的卷入资金较大,这在一方面会调动更大的资金但同时也会增加项目的风险性;第二,ppp项目资金没有列入政府的财政支出,一方面可以让资金更加灵活的应用,而同时资金不能够受到政府的保护,没有较大的保障。
我国的现在的ppp模式实际情况仍然处于一个较弱的境地,由于合约在真正的资本中占有的比重并不是很大,政府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同时也存在着资金缩水甚至是毁约的情况,而如果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发生,由于ppp本身的保障性并不是很强,所以就很有可能导致ppp项目破产。所以为了保障政府采购活动与企业能够有效的进行,将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增加ppp项目的保障程度,同时就会降低资金风险,所以当ppp被纳入政府采购活动中,也就意味着ppp存在的一些缺陷会随着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也变的规范起来。
(三)拓展政府采购边界
在以前的政府采购流程来看,政府采购主要的特点体现在,第一,采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一般都是政府批准一定的预算之后,有针对性的进行采购活动,所以通常这种采购都会有一定的边界。第二,采购具有较为严格的流程,在整个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之间不再有往来,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采购商所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务,而采购商通过国库支付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酬劳。
相比较与传统的招投标活动,ppp有着自己的优点,第一,ppp项目相比于传统的招投标活动可以自然的扩展采购边界,而不会受到采购边界的限制。并且,ppp项目边界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更加广泛,ppp项目大多治理与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的使用范围广泛,并且使用时间加长,在后期,基础设施的维修,设备升级等势必会带动更多的行业的发展。第二,ppp项目在自然的扩展政府的采购边界的同时,同时ppp项目能够减少政府的支出,减轻政府的支出压力。在传统的政府采购中,资金大多数都是一次性到位,而ppp项目资金不必一次到位,这样就可以减少政府的支付压力。
二、结束语
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活动中,对ppp项目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对政府采购活动做出了改变,有效的完善了传统意义上政府采购活动的局限性。ppp项目有其自身的优点,但同时也有一定的缺点,而这些缺点的就必须要依靠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进行规范,使ppp项目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参考文献:
[1]李林.公私合作关系中PPP合作机制研究[D].重庆大学,2013.
[2]易朋成.基于控制权理论的PPP项目合作效率研究[D].重庆大学,2014.
[3]汪洪.基于博弈论的PPP项目利益相关者收益分配研究[D].天津大学,2012.
[4]章为周.加强药品采购管理[J].卫生经济研究,2014,07.
[5]赵国艳,张静萍,赵彦军.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J].一重技术,2013(04).
[6]胡涛.采购管理的被动性与主动性[J].经营管理者,2015,12.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关键词:ppp项目;政府采购;政府支出
在2014年12月31日,我国财政部正式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将这项办法以ppp的模式进行了推广,从而规范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采购行为。在2015年2月25日,财政部在官网上发布了《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这项工作八个要点中的第二个要点,就是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改革工作中力推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这项规定,在我们看来就是将ppp项目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高潮。所以,我们将从不同的方面对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意义进行阐述,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工作建议,为这项工作的发展提供相应的资料支持。
一、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使ppp项目有法可依,提升规范性
在上世纪的90年代,我国福建省泉州刺桐大桥项目就是我国的第一个有民营资本介入的ppp项目,这第一个案例的成功所带来的意义是巨大的。但是我们应该要注意到在有民营资本注入的ppp项目中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比如民营企业在投入资本后,其相应的权益没有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除收费权外其他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收费标准不确定等等因素。刺桐大桥项目当时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经营使用权在30年,但是国家在后面的有关公路的收费期限,它的规定却是在25年。这样的话,在5年时间内发生的一切变故都必须由企业承担。所以,这就要求合约双方的一切权利关系必须要通过有效的合约进行保障,很显然,在合约政府的那一方,政府会拥有绝对的权益,他们可以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合约另一法规的民营企业,所以,这项竞争一开始就将双方放在了一个不平等的位置,民营企业权益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就会成为一切风险危害的最大承担者。如果长期下去,ppp模式就不能够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得不到长远的发展,并且同时还会打击到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
在ppp项目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上,很早就有专家进行过研究,他们认为PPP项目并不完全等于政府采购活动,但是它可以被划分为政府采购的一种形式,我国有相当完善的法律体系对政府的采购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规定,每一项法律都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些细节做了规范,从国家到地方,不同的法律之间有其不同的针对对象,但是他们都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的法律规范。虽然和谐法律仍然有一定的缺陷,但是就大体而言,法律已经制订出了一个相对而言具体的法律大纲了,一些细节之处还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采购行为应当根据法律的约束严格执行,对每一个法律行为判断其是否合法都能够做到在法律中找到支撑自己观点的法律条文。
所以,将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也就必须要保证ppp项目本身就要有法可依,在法律的促进下ppp项目也就会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是实际上ppp項目的规范化发展,也为其自身解决了矛盾,ppp项目不需要再因为是否要遵循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相关规定而纠结,更加重要的是解决了ppp项目在法律的应用上的统一性。现在的社会上,ppp项目受到了多种法律的矩阵性约束,虽然这种约束力量将ppp的发展更加的规范化,但是就ppp本身来说,自身并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定位,所以在法律的运用上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法律交叉,混乱的情况。并且法律层面的硬性要求比较欠缺,使得ppp项目本身应立足于合约之上的项目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在ppp项目正式的纳入政府采购活动中,ppp项目就必须要遵循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规定,而这样也就将ppp的定位更加清晰,原先不清晰的定位也就会随着政府活动的规定慢慢理顺,ppp项目将会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现在政府出台的有关法律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为了进一步的规范ppp项目的规范化,政府还将出台有关竞争性磋商的管理办法,使ppp男人能够在一个长久的时间范围内持续发展。
(二)有效防护风险
2014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的宏观下行压力增大,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预算较大,一方面面临着经济增长速度减缓的压力,另一方面又面临着财政预算扩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引入ppp项目将会对缓解政府面临的财政困难压力有重要作用。在目前看来,ppp项目有着自身的特点,第一,它具有较大的资金持有量,从2013年来看,仅一年内,我国此证不公布的ppp项目的总投资额就达到了1800亿。第二,ppp模式中的出资部分没有纳入政府的财政支出部分,资金来源于各个民间部门,资金来源渠道多样。这两个特点就其是双刃剑,第一,ppp项目的卷入资金较大,这在一方面会调动更大的资金但同时也会增加项目的风险性;第二,ppp项目资金没有列入政府的财政支出,一方面可以让资金更加灵活的应用,而同时资金不能够受到政府的保护,没有较大的保障。
我国的现在的ppp模式实际情况仍然处于一个较弱的境地,由于合约在真正的资本中占有的比重并不是很大,政府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同时也存在着资金缩水甚至是毁约的情况,而如果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发生,由于ppp本身的保障性并不是很强,所以就很有可能导致ppp项目破产。所以为了保障政府采购活动与企业能够有效的进行,将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增加ppp项目的保障程度,同时就会降低资金风险,所以当ppp被纳入政府采购活动中,也就意味着ppp存在的一些缺陷会随着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也变的规范起来。
(三)拓展政府采购边界
在以前的政府采购流程来看,政府采购主要的特点体现在,第一,采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一般都是政府批准一定的预算之后,有针对性的进行采购活动,所以通常这种采购都会有一定的边界。第二,采购具有较为严格的流程,在整个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之间不再有往来,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采购商所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务,而采购商通过国库支付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酬劳。
相比较与传统的招投标活动,ppp有着自己的优点,第一,ppp项目相比于传统的招投标活动可以自然的扩展采购边界,而不会受到采购边界的限制。并且,ppp项目边界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更加广泛,ppp项目大多治理与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的使用范围广泛,并且使用时间加长,在后期,基础设施的维修,设备升级等势必会带动更多的行业的发展。第二,ppp项目在自然的扩展政府的采购边界的同时,同时ppp项目能够减少政府的支出,减轻政府的支出压力。在传统的政府采购中,资金大多数都是一次性到位,而ppp项目资金不必一次到位,这样就可以减少政府的支付压力。
二、结束语
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活动中,对ppp项目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对政府采购活动做出了改变,有效的完善了传统意义上政府采购活动的局限性。ppp项目有其自身的优点,但同时也有一定的缺点,而这些缺点的就必须要依靠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进行规范,使ppp项目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参考文献:
[1]李林.公私合作关系中PPP合作机制研究[D].重庆大学,2013.
[2]易朋成.基于控制权理论的PPP项目合作效率研究[D].重庆大学,2014.
[3]汪洪.基于博弈论的PPP项目利益相关者收益分配研究[D].天津大学,2012.
[4]章为周.加强药品采购管理[J].卫生经济研究,2014,07.
[5]赵国艳,张静萍,赵彦军.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J].一重技术,2013(04).
[6]胡涛.采购管理的被动性与主动性[J].经营管理者,2015,12.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