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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五礼中,“冠服体制”的分类分等要求参与典礼者按照场合和身份的不同更服适宜的服饰。吉礼之皇帝亲郊、嘉礼之册皇太子、宾礼之大朝会和军礼之献俘等仪式中君臣的易服均表示身份和地位的转变以及适应场合变化的需要,凶礼之孝宗居忧期间的易服则是表达感情。礼仪作为一种权力表达的方式,正是在频繁易服等仪式的展示中,权力获得认可并发挥作用,礼制所蕴含的追求秩序等方面的含义也才得以表达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