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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论和公众参与理论的发展,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柔性执法的兴起,促使行政约谈逐渐被各地广泛运用。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执法方式,行政约谈蕴含着民主、平等、协商、服务等理念,极大地缓解了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但目前存在着法律定性不清、法律依据不足、法律效力不一、适用范围不明等诸多问题,未来应从健全行政约谈的法律依据、规范行政约谈的法定程序、转变行政约谈的执法理念等方面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