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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妊娠不到20周,胎儿体重不足500克而中止者称为流产(abortion).流产时出现少量阴道出血,有时伴有轻微下腹痛、腰痛及下坠感,妇检宫口未开、尿妊娠试验阳性、引起流产的原因去除后妊娠可以继续的称先兆流产[1](threatened abortion).处理不及时易发展为难免流产、不全流产和稽留流产,结果妊娠失败,所以对先兆流产的治疗应引起医生的高度重视,为此对1986年5月~1999年10月间诊治的140例先兆流产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